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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案件 审理的基本思路


刑民交叉案件 审理的基本思路

作  者:何帆 著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丛 书:刑事司法前沿问题疑难解析书系

出版时间:2007年03月

定  价:33.00

I S B N :9787802268012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刑法    

标  签:综合  诉讼法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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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系是一组以“解决问题”为宗旨的丛书。纳入书系选题的,主要是在当前刑事司法实务中,疑点难点较多,新类型问题不断涌现的领域。针对这些前沿疑难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寻找思路、给出答案,以期能够真正帮助律师、警察、检察官、法官等实务工作者解决实际问题。为了更贴近实务,参与书系写作的作者,主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部门。 本书是书系之一,为你介绍了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

TOP目录

绪论:刑民关系的界分与融合/1
第一章刑民交叉案件审理中的实体法问题/41
民法与刑法上的“出生”与“死亡”/42
民法与刑法中的“近亲属”/60
民法与刑法中的“婚姻”/62
民法中的“物”与刑法中的“财产”、“财物”/70
民法与刑法上的“所有”、“占有”/86
不法原因给付与财产犯罪/97
违禁品/106
民法与刑法中的“善意取得”/108
民法与刑法中的“合同”/119
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125
共同侵权与共同犯罪/128
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多因一果”侵权行为与刑法上的同时犯、片面共犯/139
共同过失侵权与过失共犯/146
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结果加重犯/152
民法中的“过失相抵”与刑法中的“被害人过错”/164
民法与刑法中的被害人允诺/176
第二章刑民交叉案件的司法处理方式/189
刑民交叉案件的司法处理/190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223
保险合同纠纷与保险诈骗罪/232
商业秘密纠纷与侵犯商业秘密罪242
婚姻纠纷与重婚罪 /248
交通肇事纠纷与交通肇事罪/254
储蓄合同纠纷与信用卡诈骗罪/256
票据纠纷与票据诈骗罪/260
存单纠纷与金融诈骗犯罪/271
第三章对财产的强制处理方法/285
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法律性质/286
违禁品/298
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301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317
没收之物的形态/324
扣押、冻结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发还/332
第四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63
原告人范围的确定/364
被告人范围的确定/37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38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39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398
诉讼时效/413
二审上诉程序/415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419
强奸罪/441
聚众斗殴罪/450
交通肇事罪/454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461
侵犯商业秘密罪/463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制作/466
参考文献/473
后 记/516

TOP书摘

第一章 刑民交叉案件审理中的实体法问题
  【民法与刑法上的“出生”与“死亡”】
刑法对“出生”的界定与民法有何不同?伤害胎儿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此类犯罪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出生”与“死亡”在民法上是两个相当重要的概念,涉及到民事权利能力的始期与终期。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明确了“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台湾地区民法第六条亦有“人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说法。可以说,没有出生、死亡,就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之说,更谈不上权利享有与义务承担。
在刑法上,出生与死亡两项概念,既与人的地位息息相关,也涉及犯罪成立与否、刑罚轻重裁量。比如,人在出生之前为胎儿,在设有堕胎罪的国家,侵害胎儿即构成犯罪;人在死亡后即为尸体,侵害尸体不属于故意伤害罪,至多成立侮辱尸体罪;至于出生至死亡之间,一旦有侵害行为,也涉及伤害罪或杀人罪的适用。因此,认定一个人何时出生,何时死亡,在刑法评价上也有着重要意义。
在“出生”问题上,民法与刑法存在交叉的领域是:民法上对于出生与死亡的判定标准,可否直接适用于刑法?对于故意对胎儿施加影响,导致其出生后畸形、残疾或有先天疾病的,能否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对胎儿的伤害也成立犯罪,其父母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在民法理论中,关于“出生”的界定,存在四种说法:(1)分娩开始说,又称阵痛说,为德国、法国、瑞士学者的通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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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518

版  次:2007年3月第1版

开  本: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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