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道网
 您现在的位置:图书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0最新版)(附光盘)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0最新版)(附光盘)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0最新版)(附光盘)

作  者:启政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编写中心

出 版 社:

丛 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

出版时间:2009年05月

定  价:48.00

I S B N :9787801997364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考试  >  公务员考试    

标  签:公务员  考试和教材  人事管理  国家机关工作  国家行政管理  中国政治  政治  行政职业能力  公务员考试  考试  

[查看微博评论]

分享到:

TOP内容简介

        ??????????????μ??о?????2005??2010??????????????????????????????????1??????????????д???????????????????????????????????????????????????????????????п????????????·??????????????????Ч???????????μ?2011?????????????????????????????????顣
    ?????????????????????????????????????????????????????????????2011??????????????????????·???????????Щ???????????????????????????????????????????????????????????????????????????????????????????????????????????????????????????????????

TOP目录

2011?????????????????????????????????????????????
?????  ???????????
?????  ??????
  ????????????????
  ??????????
    ???????????????
    ?????????????????
    ????????????????
  ??????????
    ?ο?????????
  2011???????
    ?ο?????????
?????  ??????
  ????????????????
  ??????????
    ??????????
    ??????????
    ?????????????
    ??????????
    ?塢????ж?
    ??????????
    ??????????
  ??????????
    ?ο?????????
  2011???????
    ?ο?????????
??????  ??????ν???????
  ????????????????
    ????ν???????
    ????????????
  2011???????
    ?ο?????????
?????  ???????
??????  ?ж?????
??????  ???????
??????  ????ж?
2010?????????????????????????????????????顷???

TOP书摘

第一章 常识判断
第一节 法律常识
题型综述与备考策略
法律常识是公务员考试的必考内容。虽然在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题量有所减少,但是从总体来看,在25道常识判断题中,法律常识仍占了7道,足见其重要性。根据命题规律,法律常识的考试范围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
法律常识题涉及面广,没有太多的解题技巧,主要应抓住两点:第一是平时注意对知识的积累,考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和强化训练;第二是作答时要认真细致地阅读题干和备选项。
下面介绍一些解答法律常识题的有效方法:
(1)排除法。当确定一个选项不符合题意时立即排除,然后将自己的注意力迅速转移到下一个选项,逐个分析。假如确定某个选项就是正确答案,那么后面的几个选项就可以忽略不看,这样可以节省时间。
当然,在这个判别过程中,具体操作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
(2)去同存异法。考生在阅读完试题内容和所有选项后,根据题意确定一个选项为参照项,该选项同其他选项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特征差异。然后将其他选项与之进行对比,把内容或特征大致相同的项目去掉,而保留差别较大的选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最后确定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3)印象认定法。印象认定法是指根据印象的深刻程度来选择答案。考生在读完一道试题的题干和各选项后,各选项对考生大脑的刺激强度是不同的,那些似曾熟悉的内容必然会在头脑中最先形成正确选项的印象。因此,据此作出判断的命中率还是比较高的。
(4)比较法。在答题时,考生可以将各选项同题干要求进行纵向比较,根据各自同题干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
(5)猜测法。如果运用其他方法都无法确定正确答案,可以通过猜测来选择答案,这可以使考生避免在一道试题上过分深究,影响自己的注意力和情绪,同时也有一定的命中率。
此外,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常识判断部分的考查特点,考生应对法律条文以及基础知识强化记忆,做题时仔细审题,对于案例题型可先看选项,将选项本身错误的先排除。
题型分类破解
一、法理学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在现代汉语中,“法律”一词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上的“法律”与法的概念相同,指法律的整体;狭义上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2.法的特征
法的特征是法在与相近的社会现象(如道德、宗教、政策等)相比较的过程中显示出来的特殊征象和标志,主要表现为:(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3)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以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3.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分三个层次:
(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初级本质。
(2)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二级本质。
(3)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这是法的终极本质。
4.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指引作用。法通过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三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的行为,使人们的行为合法有效。
(2)评价作用。法对他人行为的评价,包括对行为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的评价。法的评价
客体是一定的行为。
(3)教育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影响人们的思想从而引导人们依法行为。
(4)预测作用。法的可预测性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如何行为的预测;一是对行为后果的预测。法的预测职能在法的遵守、法的适用等方面均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全社会确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在社会活动中自觉服从法,严格依法办事。
(5)强制作用。法的强制作用是指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其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5.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从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各种法律表现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国际条约。
6.权利和义务
权利是指由国家法律认可或确认,并予以保护的人们享有的自由和利益;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7.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由各部门法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法的整体。部门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划分为以下几个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
8.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是对一国现行法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9.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通常,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是由特定的机关、组织或个人,根据立法精神和法学理论,对法律或法律条款的含义所作的说明和解释。法律解释既是人们日常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解释有不同的分类:(1)根据解释的主体和效力不同,可分为有权解释和无权解释。(2)根据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可分为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3)根据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可分为字面解释、扩充解释、限制解释。
11.法的创制
法的创制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以法律规范得以形成为标准,法的创制的基本形式可以分为两类,即制定法律规范和认可法律规范。
12.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是指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即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入实然状态。根据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执法、司法、守法三个环节。
13.法的适用
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由于这种活动是以国家名义来行使,因此也称为“司法”,法的适用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
14.法的遵守
法的遵守简称守法,它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法的遵守又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的遵守则专门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
15.违法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由于过错而违反法律规定,致使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的行为。
16.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
17.免责
免责,也称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法律责任由于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主要存在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和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四种形式。
18.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为保护和恢复法律秩序而对违法者实施的措施,包括限制和剥夺权利性措施和对违法者、犯罪者实施的惩罚性措施。
19.法治
法治实际上包含了许多层面的含义:首先,它是指一种治国方略、社会调控方式,与人治相对立,法治强调以法治国、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其次,法治又是指一种依法办事而成的法律秩序;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458页

版  次:2版

开  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加载页面用时:109.4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