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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学(原书第7版)


投资学(原书第7版)

作  者:(美)博迪,(美)凯恩,(美)马库斯

译  者:陈收,杨艳

出 版 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06月

定  价:89.00

I S B N :9787111269441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人文社科  >  经济  >  经济实务  >  金融    

标  签:投资  金融投资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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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投资学》是由三名美国知名学府的著名金融学教授撰写的优秀著作,是美国最好的商学院和管理学院的首选教材,在世界各国都有很大的影响,被广泛使用。自1999年《投资学》第4版以及2002年的第5版翻译介绍进中国以后,在国内的大学里,本书同样得到广泛运用和热烈反响。此为本书的第7版,作者在前6版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金融市场、投资环境的变化和投资理论的最新进展做了大幅度的内容更新和补充,还充分利用了网络资源为使用者提供了大量网上资料。

全书详细讲解了投资领域中的风险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套利定价理论、市场有效性、证券评估、衍生证券、资产组合管理等重要内容。

本书观点权威,阐述详尽,结构清楚,设计独特,语言生动活泼,学生易于理解,内容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本书适用于金融专业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及MBA学生,金融领域的研究人员、从业者。

TOP作者简介

滋维·博迪(Zvi Bodie),波士顿大学管理学院的金融学与经济学教授,他拥有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学位,并一直在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讲授金融学。博迪教授在一流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过有关养老金财务和投资战略等大量文章。他的著作包括《快乐投资:平安实现你一生中财富目标的方法》(Worry-Free Investing:A safe Approach to Achieving Your Lifetime Financial Goals)以及《养老金财务基础》(Foundations of Pension Finance)等。博迪教授是综合财务有限公司(Iutegrated Finance Limited)的经理人,这是一家特别的投资银行和金融工程公司。他同时还是养老金研究顾问委员会的成员。

亚历克斯·凯恩(AIex Kane),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迭戈)国际关系研究生院及太平洋研究所的金融学与经济学教授。他曾在东京大学经济学系、哈佛大学商学院研究生院和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做访问教授,并在美国经济研究局做助理研究员。凯恩教授在财务与管理方面的杂志上发表了很多文章,他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公司财务、资产组合管理与资本市场。他最近的研究重点是市场波动的测度和期权定价。

艾伦J.马库斯(Alan J.Marcus),波士顿学院华莱士E.卡雷尔管理学院的金融学教授,获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博士。马库斯教授现在Athens工商管理实验室和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做访问教授,曾任美国经济研究局助理研究员。马库斯教授在资本市场和资产组合管理领域著述颇丰,研究重点为期货、期权定价模型的应用。他的研究涉及面广,从新产品开发到效用比率的专家证明条款,他还在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工作了两年并开发了抵押定价和信用风险模型。目前,他任职于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AIMR)的研究基金顾问委员会。

TOP目录

推荐序

译者序

作者简介

前言

第一部分 导论

 第1章 投资环境
 第2章 资产类别与金融工具
 第3章 评判是如何交易的
 第4章 共同基金和其他投资公司

第二部分 投资组合理论与实践

 第5章 从历史数据学习收益和风险
 第6章 风险厌恶与风险资产的资本配置
 第7章 优化风险投资组合
 第8章 指数模型  

第三部分 均衡资本市场

 第9章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第10章 套利定价理论与风险收益的多因素模型
 第11章 有效市场假定
 第12章 行为金融和技术分析
 第13章 评判收益的实证依据

第四部分 固定收益评判

 第14章 债券的价格与收益
 第15章 利率的期限结构
 第16章 债券资产组合的管理

第五部分 评判分析

 第17章 宏观经济分析与行业分析
 第18章 股权估价模型
 第19章 财务报表分析

第六部分 期权、期货与其他衍生评判

 第20章 期权市场介绍
 第21章 期权定价
 第22章 期货市场
 第23章 期货与互换:详细分析

第七部分 应用投资组合管理

 第24章 投资组合业绩评价
 第25章 投资的国际分散化
 第26章 投资政策与注册金融分析师协会的结构
 第27章 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理论

术语表
 

TOP书摘

插图:



3.8证券市场监管

美国的证券市场交易要受到种种法律的制约。主要的监管法律包括1933年制定的《证券法》和1934年制定的《证券交易法》。1933年的《证券法》规定了新证券发行要充分披露相关信息。该法案还对新证券的注册和详述公司财务前景的招股说明书的发布制定了相关规定。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招股说明书或财务报告的批准并不意味着该证券是一项好的投资。证券交易委员会只关注相关信息是否如实披露,投资者必须自己评估证券的价值。
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明确规定由证券交易委员会执行1933年《证券法》条款,此外,还扩展了1933年法案中的信息披露原则,要求二级市场发行证券的公司定期披露相关财务信息。
1934年法案还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证券交易、场外交易、经纪人和交易商的注册和监管。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监管,同时它也与其他监管机构共同承担监管责任。如,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b-TC)负责对期货市场交易的监管,而联邦储备委员会全面负责美国金融系统的安全。在这一角色中,联邦储备委员会对股票和股票期权制定了保证金要求,同时还对银行向证券市场参与者的贷款做出了规定。
1970年制定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法》确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IPC)的合法地位,保护投资者避免在经纪人公司破产时遭受损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为储户提供联邦政府保护以避免其遭受银行破产损失,同样,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也保证投资者能够收回其以转让记名的方式委托经纪人管理的账户中的证券,每一客户可收回的最高限额为500 000美元。证券投资保护公司通过向其成员经纪公司收取所谓的“保险费”来筹集运营资金。
除了联邦监管之外,证券交易还要遵守所在州的法律。由各州制定的有关证券交易的法规被统称为《蓝天法》,因为这些法规都试图让投资者对投资前景有一个清楚的理解。禁止证券交易中欺诈行为的州法案在1933的《证券法》制定之前就已经存在。随着1956年出台的《统一证券法》部分规定被许多州采用,那些互不相同的州法案也开始显现出统一的趋势。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634

版  次:7版

开  本:大16开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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