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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从概念到制度设计


服务型政府:从概念到制度设计

作  者:王丽莉 著

出 版 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丛 书:博士文库

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定  价:23.00

I S B N :9787802474109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政治    

标  签: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理论  政治理论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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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服务型政府不仅顺应了世界性的以改善公共服务为核心的行政改革大趋势,也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本书运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其概念和特征进行界定和分析,认为服务型政府来源于民主政府,在继承其主要特征的同时,更是对政府公仆身份的确认,以及通过制度化渠道确保公共权力的运作体现其来源和归属于人民的本质。因此它以公众而不是政府为中心,重视对公众与社会需求的回应以及广泛的公众参与。通过基础系统、协作系统、参与—回应系统、支撑系统、保障系统等一系列制度设计来抑制政府自利性,纠正主仆关系的颠倒,实现为民服务。

TOP作者简介

王丽莉,女,管理学博士,现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

TOP目录

导论:关于研究主题的审视
(一)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二)研究现状与本书的创新
(三)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第一章 服务型政府的概念界定
第一节 概念理解
(一)对“服务”的理解
(二)对“政府服务”的理解
(三)“管理”、“管制”与“服务”
第二节 公共的政府与自利的政府
(一)政府公共性
(二)政府自利性
(三)公共性、自利性与服务性
第三节 服务型政府的概念与内涵
(一)对服务型政府概念已有界定的综述
(二)服务型政府: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三)服务型政府:公仆身份的确认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之比较分析
(一)与法治政府的比较
(二)与有限政府的比较
(三)与透明政府的比较
(四)与责任政府的比较
(五)与电子政府的比较

第二章 服务型政府的相关理论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者关于为民服务的论证
(一)与克思恩格斯关于力民服务的思考
(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领导就是服务”
(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五)“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第二节 人民主权理论:对政府与人民关系的经典论证
(一)政府的目的与义务:兼评社会契约论中的主权
(二)从结合契约看人民主权理论
第三节 公共行政理论:服务理念与制度的传承
(一)作为理性的官僚制:程序、规则与职业化
(二)新公共行政:寻求社会公平与民主价值
(三)新公共管理:以公共服务为核心
(四)新公共服务:基于公共利益与公民权的公共服务

第三章 服务型政府的特征:体现公仆身份
第一节 从公众出发的高效便捷服务
(一)“顾客导向”的服务基准
(二)组织效率与配置效率的统一
(三)电子化服务的充分应用
第二节 对社会回应的重视
(一)双向度的回应
(二)公众参与:政府与公众的互动
(三)以公众为中心的回应流程
第三节 对社会公平与正义需求的满足
(一)关于公平与正义的讨论:政治与行政的视角
(二)机会均等和分配正义
(三)服务型政府中的公平与效率
第四节 政务信息与行为的公开与透明
(一)公众知情权的法律确认
(二)政务信息的社会共享
(三)决策过程与办事程序的公开
第五节 服务过程的责任取向
(一)“更好的服务”与政府责任
(二)政府责任体系

第四章 服务型政府的制度设计:抑制自利性
第一节 基础系统
(一)确立宪政体制及公众对政府及其领导人的选择机制
(二)设计基于权利与效率动态平衡的行政程序
(三)制定完备的公共服务法案
(四)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节 协作系统
(一)公共服务的主导供给机制
(二)公共服务的市场供给机制
(三)公共服务的社会自主供给机制
第三节 参与一回应系统
(一)公众参与政策议程机制:政府回应系统形成的基础
(二)公示制:参与回应的前提
(三)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听证制度:参与一回应的主要方式
(四)社会服务承诺制:参与一回应系统的有力保证
(五)政策决策复决制度:政府的再回应机制
第四节 支撑系统
(一)基于合理事权划分的公共财政体制
(二)基于政府信息化的政务流程再造与优化
第五节 保障系统
(一)政府服务责任的追究机制:问责制
(二)以公众满意为导向的服务绩效评估制:政府责任管理机制

第五章 服务型政府理论与中国行政改革实践
第一节 中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动力与阻力分析
(一)动力分析
(二)阻力分析
第二节 中国行政改革中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
(一)建设概况及基本内容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关于中国行政改革中建构服务型政府的思考
(一)塑造以人为本的服务型行政文化
(二)强化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服务职能
(三)提升行政人员的服务能力
(四)发展亲民便民的服务系统
(五)完善公开、透明、参与的服务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TOP书摘

(三)与透明政府的比较
透明政府指的是政府的所有活动,从立法、执法、提供信息、社会服务,以及政府所掌握的个人信息等,除了必须保密以及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国家安全等法之规定不能公开的部分外,都有义务向社会公众开放。只要公众有这方面的需求,政府就有义务提供。同时,政府也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地点将这些信息公布于众,以供公众索取.具体来说,其内涵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组织透明,包括政府机构的组建及设立程序的公开;二是政府决策透明,在决策组织、方式、过程、结果上加大透明度;三是政府管理透明,包括政府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的公开。由此可见,透明政府的关键是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旁听、新闻媒体的报道与传播、政府出版物刊载、当事人查阅等途径,使公众有机会了解政府在做什么?数百年来,西方学者曾梦想把政府变成“玻璃缸里的金鱼”,清澈透明。尽管这一想法过于理想,但是确实有其现实的道理。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组织者与管理者的政府,是社会最主要的信息生产者、占有者,80%的信息资源掌握在政府机关手中。信息非对称性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政府行为的任意性,一些行政过程犹如一个个“黑箱子”,使政府避开社会的监督,形成大量的腐败,也使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因此一个不透明的政府不可能成为服务型政府。
透明政府主要是从政府信息与行为的公开性对政府进行形象地比喻,应该说,服务型政府主权在民的政治原则及公众应具有知情权、参与权等理念使透明政府成为必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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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293

版  次:1版

开  本:大32开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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