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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研究法


中国历史研究法

作  者:梁启超 著

出 版 社:中华书局

丛 书:跟大师学国学

出版时间:2009年05月

定  价:16.00

I S B N :9787101066821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历史  >  中国史  >  史学研究与随笔    

标  签:梁启超  国学名家  国学研究  综合  史部  国学  通史  中国史  历史研究  史学理论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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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为史学理论经典作品,全面反映新史学首倡者梁启超先生的史学思想,对中国历史研究影响巨大。书中先论述历史的定义、意义和范围,评价中国的旧史学,谈到如何改造旧史学、建立新史学,最后专论史料的来源、搜集与鉴别,并阐述了怎样发现史实纵横方面的联系。粱启超先生认为,昔日的历史书写是为统治阶级粉饰太平、宣扬奴性的手段,故奋起疾呼史界革命,期待为国民写史的“真史家”。他还讲述了许多切身的治学经验。

附录收入《中国史叙论》、《新史学》和《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三篇文章,供读者参考。

TOP作者简介

梁启超(1873-1929),广东新会人,中国近代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启蒙思想家、资产阶级宣传家,教育家、史学家和文学家,戊戌维新运动领袖之一。字卓如,号任公,别号饮冰室主人,饮冰子,哀时客、中国之新民、自由斋主人等。著有《饮冰室合集》,代表作有《李鸿章传》,《清代学术概论》、《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历史研究法》等。 
 
雾满拦江。传统文化研究者。著名作家,实战派企业管理研究专家。已出版著作《推背图中的历史》《烧饼歌中的历史》等在《当代》、《十月》、《今古传奇》等杂志发表小说百万余言,代表作品有《黄泉客》,《兽兵》,《兵变玄武门》等。

TOP目录

自序
第一章 史之意义及其范围
第二章 过去之中国史学界
第三章 史之改造
第四章 说史料
第五章 史料之搜集与鉴别
第六章 史迹之论次

附录一 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
第一 史学应用归纳研究法的最大效率如何
第二 历史里头是否有因果律
第三 历史现象是否为进化的

附录二 中国史叙论
第一节 史之界说
第二节 中国史之范围
第三节 中国史之命名
第四节 地势
第五节 人种
第六节 纪年
第七节 有史以前之时代
第八节 时代之区分

附录三 新史学
中国之旧史
史学之界说
历史与人种之关系
论正统
论书法
论纪年

TOP书摘

人物本位之史,既非吾侪所尚,然则诸史中列传之价值不锐减耶?是又不然。列传之价值,不在其为史而在其为史料。苟史中而非有“各色人等”之列传者,则吾侪读史者,将惟见各时代中常有若干半人半兽之武夫出没起伏,聚众相斫,中间点缀以若干篇涂民耳目之诏令奏议,史之为史,如是而已。所谓社会,所谓文化,何丝毫之能睹?旧史之作列传,其本意固非欲以纪社会纪文化也;然人总不能不生活于社会环境之中,既叙人则不能不涉笔以叙及其环境;而吾侪所最渴需之史料,求诸其正笔而不得者,求诸其涉笔而往往得之。此列传之所为可贵也。
既如是也,则对于旧史之评价又当一变。即以前所评四书言之:例如《晋书》,自刘知几以下共讥其杂采小说,体例不纯。吾侪视之,则何伤者?使各史而皆如陈寿之《三国志》,字字精严,笔笔锤炼,则苟无裴松之之注,吾侪将失去许多史料矣。例如《魏书》,其秽固也;虽然,一个古人之贞邪贪廉等,虽纪载失实,于我辈何与,于史又何与?只求魏收能将当时社会上大小情态多附其书以传,则吾所责望于彼者已足,他可勿问也。例如《元史》,猥杂极矣,其中半录官牍,鄙俚一仍原文。然以较《北周书》之“行文必《尚书》,出语皆《左传》”,孰为真面目,孰为可据之史料?则吾毋宁取《元史》也。是故吾侪若以旧史作史读,则马班犹不敢妄许,遑论余子?若作史料读,则二十四史各有短长,略等夷耳。若作史读,惟患其不简严;简严乃能一吾趋向,节吾精力。若作史料读,惟患其不杂博;杂博乃能扩吾范围,恣吾别择。昔万斯同作《明史稿》,尝自言日:“昔人于《宋史》已病其繁,而吾所述倍焉。非不知简之为贵也;吾恐后之人务博而不知所裁,故先为之极,使知吾所取者有可损,而所不取者必非其事与言之真。”(清国史馆《斯同传》)吾辈于旧史,皆作史稿读,故如斯同书之繁博,乃所最欢迎也。
既如是也,则所谓别史、杂史、杂传、杂记之属,其价值实与正史无异,而时复过之。试举其例:吾侪读《尚书》、《史记》,但觉周武王伐罪吊民之师,其文明程度殆为“超人的”,倘非有《逸周书》“克殷”、“世俘”诸篇,谁复能识“血流漂杵”四字之作何解。且吾不尝言陈寿《三国志?诸葛亮传》记亮南征事仅得二十字耶?然常璩《华阳国志》,则有七百余字,吾侪所以得知兹役始末者,赖璩书也。至如元顺帝系出瀛国公,清多尔衮蒸其太后,此等在旧史中,不得不谓为极大之事,然正史曷尝一语道及?欲明真相,非求诸野史焉不可也。是故以旧史作史料读,不惟陈寿与魏收可以等夷,视司马迁、班固与一不知谁何之人所作半通不通之笔记,亦可作等夷视也。
(乙)关系史迹之文件此等文件,在爱惜文献之国民,搜辑宝存,惟力是视。例如英之《大宪章》,法之《人权宣言》,美之《十三州宪法》,其原稿今皆珍袭,且以供公众阅览;其余各时代公私大小之文件稍有价值者,靡不罗而庋之。试入各地之图书馆博物馆,橱中琅琅盈望皆是也。炯眼之史家,得此则新发明日出焉。中国既无公众收藏之所,私家所蓄为数有限,又复散布不能稽其迹,湮灭抑甚易;且所宝惟在美术品,其有裨史迹者至微末。今各家着录墨迹,大率断自宋代,再上则唐人写经之类,然皆以供骨董摩挲而已。故吾国此类史料,其真属有用者,恐不过上溯三四百年前物,极矣(注十一)。
此等史料,收罗当自近代始。其最大宗者,则档案与函牍也。历代官署档案,汗牛充栋,其有关史迹者,千百中仅一二,而此一二或竟为他处所绝不能得。档案性质,本极可厌,在平时固已束诸高阁,听其蠹朽,每经丧乱,辄荡无复存。旧史纪志两门,取材什九出档案;档案被采入者,则附其书以传,其被摈汰者,则永永消灭;而去取得当与否,则视乎其人之史识。其极贵重之史料,被史家轻轻一抹而宣告死刑以终古者,殆不知凡几也。二千年间,史料之罹此冤酷者,计复何限。往者不可追矣,其现存者之运命,亦危若朝露。
吾三十年前在京师,曾从先辈借观总理衙门旧档钞本干余册,其中关于鸦片战役者便四五十册,他案称是。虽中多极可笑之语,然一部分之事实含在焉,不可诬也。其中尤有清康熙间与俄法往复文件甚多,其时法之元首则路易十四,俄之元首则大彼得也;试思此等文件,在史料上之价值当居何等?今外交部是否尚有全案,此钞本尚能否存在,而将来所谓“清史”者,能否传其要领于百一,举在不可知之数。此可见档案之当设法简择保存,所关如是其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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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帧:平装

页  数:211

版  次:1版

开  本:大32开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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