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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声律论稿


诗文声律论稿

作  者:启功 著

出 版 社:中华书局

丛 书:诗词常识名家谈

出版时间:2009年05月

定  价:23.00

I S B N :9787101066173

所属分类: 文学  >  非小说  >  文学史论  >  文学研究    

标  签:诗歌研究  中国  综合  中国文学  格律研究  诗研究  古代诗歌  中国诗歌  文学  诗歌词曲  文学评论与研究  文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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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是启功先生的一本专讲古典诗词、曲文之声调,尤其是律调法则的知识性普及读物。讲解鞭辟入里,例证生动丰富,归纳全面系统,是广大文学爱好者了解古典诗文声律知识的优秀读本。此次再版时,附录了《声律启蒙》和《笠翁对韵》两部声韵格律的启蒙读物,更加便于读者的学习。

TOP作者简介

 

TOP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四声、平仄和韵部问题
第三章 律诗的条件
第四章 律诗的句式和篇式
第五章 两字“节”
第六章 律句中各节的宽严
第七章 古体诗
第八章 拗句与拗体
第九章 五言、七言句式总例
第十章 永明声律说与律诗的关系
第十一章 四言句、六言句
第十二章 词、曲中的律调句
第十三章 骈文、韵文中的律调句和排列关系
第十四章 散文中的声调问题
附录一 “八病”、“四声”的新探讨
附录二 汉语诗歌的构成及发展
附录三 声律启蒙
附录四 笠翁对韵

TOP书摘

插图:



“十三辙”以及近时新编新韵书,都属于B类系统。
当然无论自《切韵》至《佩文诗韵》,或自《中原音韵》至“十三辙”,它们中间都曾出现过许多种韵书,但小异大同,并且不离他们各自所属的A、B类别,所以不再详举。
本文所论,是古典诗文的声律问题,所举例句中各字的平仄读音,都是按照A类韵书的标准。因为那些作者多是按这标准写作的。如果仔细探讨元曲或乙类方音的其他歌曲,则应按B类标准。即在乙类方音的作品中,如遇以人作平的字,这字在它本句中,必居应用平声的位置。所以各字的读音今天虽有甲乙区域的不同,但句律的平仄抑扬却是一致的。
有人分析某些唐代律诗是分四声的,宋人某些词,元、明人某些曲,也是讲四声的。按词、曲为了歌唱,不但某些字要讲四声,而且还要讲阴阳清浊和发音部位。至于律诗中讲四声的,唐代本来就不多,后世更少有人沿用。在诗文声律中,只有讲平仄而不细拘四声的,却不可能有讲四声而不合平仄的。总之,平仄即扬抑,是语音声调中最概括、最起码的单位,平仄的排列是诗文声律最基本的法则,而选用阴阳声,分别上去人,则属于艺术加工的范畴,所以本文只论平仄,不论四声。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精装

页  数:226

版  次:1版

开  本:大32开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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