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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纳税申报与办税指南


最新企业纳税申报与办税指南

作  者:凌辉贤 编著

出 版 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丛 书:无师自通

出版时间:2009年01月

定  价:26.00

I S B N :9787811224986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经济  >  经济实务  >  财政税收    

标  签:中国企业管理  企业经营与管理  税务管理  财务管理  管理  手册  工具书与参考书  税收  中国财政  财政税收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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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依法纳税,同时懂得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或者通过适当的会计处理来合理、合法减轻税收负担,是财务人员的重要职责,但纳税是一项非常具体、繁琐的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很强,加之近年来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变化非常大,财会人员在纳税申报和办税的过程中遇到过很多困难。为此,我们精心编写了《最新企业纳税申报与办税指南》一书,旨在通过阅读本书,为财会人员纳税申报和办税提供一条捷径,并且尽快掌握纳税知识和相关技巧。基于此,全书在编写过程中突出体现如下特点:
  第一,文字简洁轻松。为了给读者提供一个轻松、简明、高效地学习纳税申报与办税知识的读本,本书尽量克服大段文章灌输、理论性强所造成的僵硬、教条的缺点,介绍税收政策简明扼要,阐述税法基本理论通俗易懂,将繁杂的纳税工作内容直观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第二,内容系统全面。本书结合国家税收政策的调节导向,依据最新税收政策法规编写,结构清晰、内容丰富,涵盖了现行各种税的内容在编写过程中,注意介绍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如企业所得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都按照最新规定加以说明。
  第三,实例典型丰富。为了帮助读者正确计算和缴纳税款,本书对于各种税的计算都分别举例说明,并通过实例的计算和剖析,提示读者正确理解税收政策和依法纳税。所有实例均来源于实际工作中,旨在提供一个纳税申报实务的范本。

TOP作者简介

凌辉贤,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高级税务咨询师,澳大利亚国家执业会计师、英国财务会计师,名家黄埔大讲堂(WWW.MINGJIA365.COM)2007年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及筹划30法主讲专家、北京大学案例管理研究中心特聘讲师、网鹏数字学堂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主讲专家。凌辉贤先生有多年大型企业及事务所工作经验,长年从事会计和税收方面的培训,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的税务和财务顾问,在纳税筹划,税务管理,会计等方面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所讲课程通俗、实用。2001年以来先后给广东煤炭工业总公司,广东各银行省级分行、东莞步步高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天马摩托及东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会员企业等上千家企业作过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囊)及税收方面的培谰,深受学员好评。在《民营经济报》、《中国注册税务师》,《财会学习》等报刊公开发表近百篇税收、会计等方面的文章,指导企业准确纳税,避免税务风险。

TOP目录

1 税务登记
1.1 设立登记
1.2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登记
1.3 证照管理

2 认定与审批管理
2.1 设立登记后的认定
2.2 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认定
2.3 必须申请审批和报告的业务

3 发票与证明管理
3.1 发票业务一般管理
3.2 发票特殊业务的处理
3.3 证明管理

4 增值税纳税申报
4.1 增值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4.2 增值税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
4.3 增值税纳税申报实例

5 消费税纳税申报
5.1 消费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5.2 消费税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实例
5.3 消费税纳税申报实例

6 营业税纳税申报
6.1 营业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6.2 营业税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实例
6.3 营业税纳税申报实例

7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
7.1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7.2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计缴及账务处理实例
7.3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

8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8.1 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之比较及其变化分析
8.2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实例
8.3 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实例
8.4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实例

9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9.1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9.2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实例
9.3 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实例
9.4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实例
9.5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

10 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
10.1 房产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10.2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10.3 车船使用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10.4 印花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10.5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10.6 契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10.7 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11 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
11.1 资源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11.2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知识必备

附录 网上申报指南示例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一般纳税人网上增值税申报操作
手册(地税系统的申报可上地方税务局网站)

TOP书摘

新税法: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指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的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于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193

版  次:1版

开  本:16开

纸  张:胶版纸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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