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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所能


如法所能

作  者:(美)费斯 著,师帅 译

译  者:师帅

出 版 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丛 书:美国法律文库

出版时间:2008年09月

定  价:28.00

I S B N :9787562032847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外国法律与港澳台法律    

标  签:综合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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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美国法律文库”是“中美元首法治计划”(PresidentialRule of Law Initiative)项目之一,该项目计划翻译百余种图书,全面介绍美国高水平的法学著作,是迄今中国最大的法律图书引进项目。“美国法律文库”著作将陆续推出,以飨读者。
本书收录的是欧文-费斯关于法院裁判的作品。他的文章在20世纪影响深远,并代表了学界对于美国法律伟大源头的不懈追寻。通过重新解释布朗诉教育委员会一案以及该案所确立的原则,费斯提出了法官象征公众理性和法院在适用宪法的过程中塑造社会的观点。

TOP作者简介

欧文·费斯(Owen FiSS)是耶鲁大学斯特林法学教授。他1959年从达特茅斯学院本科毕业后赴牛津大学深造两年,获哲学学士学位,后就读于哈佛大学法学院,1964年毕业。他曾在1965年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威廉·布伦南大法官的法官助理,1966-1968年担任美国司法部民权署特别助理。1968-1974年在芝加哥大学任法学教授,1976年开始在耶鲁大学任教,目前是耶鲁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司法程序、平等、分配主义,以及比较宪法等。学术著作有《分裂的自由主义》(Liberalism Divided)和《言论自由的反讽》(The lrony of Free Speech)等十多部,并在美国法学理论界享有盛名。

TOP目录

序言
第一章正义的形式
第二章裁决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第三章司法独立的适当程度
第四章司法的官僚化
第五章反对和解制度
第六章个人主义的吸引力
第七章集团诉讼的政治理论
第八章刑法的困境
第九章客观性和法律解释
第十章作为实践的裁判
第十一章法的消亡?
第十二章在理性与激情之间抉择
第十三章理性的不可抑制性
第十四章布什诉戈尔及合法性问题
后记
索引

TOP书摘

之三,联邦政府经常是提起公民权禁令诉讼的机构。在历史上,提起禁令诉讼的权利被赋予公民个人,但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总检察长越来越多地运用禁令来保护国家利益,也包括公民权。禁令不仅通常成为保护人权的首要法律手段,它也成为促进美国司法部的公民权政策的特殊手段。因此也很难主要通过诉讼制度的技术特征来解释刑法为什么不被适用,尤其在美国或其他将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力作为政府官员垄断的权力的国家。我们需要寻找更普遍和更有说服力的解释。 刑法的个人主义 刑法具有个人主义的倾向。惩罚是针对故意实施了危害行为的个人的。刑法假设,受到惩罚的人是出于恶意实施了一定的行为,制裁手段所造成的损害——一般是很严重的——与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相当,并且该制裁是阻止他人从事类似行为的有效方法。这些个人主义的准则在刑法的成长阶段可能存在一些模糊性,但它们与美国或其他任何地方的现行社会结构都不一致。
假设有一个典型的警察暴行案件。在美国某大城市,有2名警官在一个抢劫案件中被杀害了。杀人者被锁定为黑人年轻男性o[1]警察(大多为白人)随即在一个黑人贫民窟展开了搜索,并且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逮捕黑人。警察没有许可证便闯入他人住1宅,经常进行搜查,当时的气氛吓到了家庭成员,也破坏了他们的个人生活。被逮捕的人在肉体上被虐待。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339

开  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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