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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会计与审计准则解读丛书


税务会计/会计与审计准则解读丛书

作  者:王峰娟

出 版 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丛 书:会计与审计准则解读丛书

出版时间:2008年04月

定  价:36.00

I S B N :9787309055801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人文社科  >  经济  >  经济实务  >  财政税收    

标  签:税务管理  财务管理  管理  税收  财政税收  综合  审计  各部门会计  会计  会计、审计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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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税务会计是指以国家税法为准绳,借助于财务会计规范、确认计量与财务报告的理论与方法,对纳税活动进行计量、确认、报告的一门会计分支学科。它是一门涉及税收学、会计学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多学科相关知识的边缘学科。随着会计准则的重大变革,对税务会计进行研究和更新就显得非常迫切。

TOP目录

第一章 消费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消费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消费税税收优惠
第三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金银首饰消费税的规定
第五节 消费税纳税申报
第六节 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第二章 增值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增值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增值税税收优惠
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增值税纳税申报
第五节 出口退(免)税
第六节 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第三章 营业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营业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营业税税收优惠
第三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营业税纳税申报
第五节 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第四章 关税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关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关税减免
第三节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关税纳税申报
第五节 关税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处理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第四节 企业重组及投资等业务的税务处理
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特别纳税调整
第八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管理与申报
第九节 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第七章 土地增值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土地增值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第五节 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第八章 印花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印花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第三节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印花税的纳税申报
第五节 印花税的账务处理

第九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申报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

第十章 房产税与城市房产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房产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二节 城市房地产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十一章 契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契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契税的税收优惠
第三节 契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契税纳税申报
第五节 契税会计处理

第十二章 车船使用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车船使用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车船使用税纳税申报
第四节 车船使用税的账务处理

第十三章 资源税业务中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资源税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资源税税收优惠
第三节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资源税纳税申报
第五节 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TOP书摘

第四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的规定
1994年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本节主要介绍了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税率、应税与非应税的划分、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等内容。
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金银首饰的征税范围具有严格的规定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其纳税义务人为零售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受托加工和受托代销单位和个人。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从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二)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二、税率
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适用消费税税率为5%。
三、纳税管理
金银首饰的纳税管理和消费税的其他税目一样,同样包括下面几个内容:纳税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344

版  次:1版

开  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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