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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

作  者:杜涛 中国大陆%陈力 中国大陆

出 版 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丛 书:新编法学系列教材

出版时间:2004年08月

定  价:30.00

I S B N :9787309041057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标  签:法律教材  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国际私法  国际法  法律  法律专业  大学  教材教辅与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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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国际私法》主要介绍了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的立法、司法实践,共分为三编。第一编总论部分介绍国际私法的概念、渊源、历史和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第二编冲突法部分介绍法律冲突和冲突规范的基本概念以及冲突法上的识别、先决问题、反致和外国法的适用,自然人、法人的属人法,法律行为、代理和时效问题的准据法,物权、知识产权、债权、侵权行为、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第三编国际民事程序法介绍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破产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问题。
《国际私法》体系上坚持大陆法系国际私法特色,持中义国际私法观点,以冲突法和国际民事程序法为国际私法核心;内容上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如国际惯例在我国的地位问题、法人的属人法问题、国际代理法律适用问题、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问题、婚姻法律适用问题等。其他诸如适应问题、强行规范问题、例外条款问题、公法冲突问题、因特网上的国际私法问题等均为国内国际私法教材之首倡。
《国际私法》一大特色为理论联系实践,结合我国法院50多个案例对国际私法问题进行“以案说法”。《国际私法》观点鲜明,所有观点均有国内外最新学说和立法资料之引证,方便研究者查阅。
尤为重要的是,所有观点均以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和实践为依据,绝无空洞之言。
《国际私法》可供各类高校法律专业本专科学生、法律硕士研究生作为教材,也可供法学研究人员和司法实践工作者参考。

TOP目录

第一编国际私法总论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
三、对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再思考
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范围
一、关于国际私法范围的不同观点
二、本书的观点:中义国际私法观点
三、国际私法的规范
第三节国际私法的名称与定义
一、国际私法的名称
二、国际私法的定义
第四节国际私法的意义与性质
一、国际私法的意义
二、国际私法的性质
第五节国际私法的体系
一、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体系
二、国际私法理论体系
第六节国际私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
一、国际私法与民法
二、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
三、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
四、国际私法与比较法
五、国际私法与区际私法
六、国际私法与人际私法、时际私法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国内渊源
一、国内立法
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三、国家政策
四、国内判例
五、习惯
六、学者学说
第三节国际渊源
一、概论
二、国际私法条约
三、国际惯例与国际习惯
第三章国际私法的历史
第一节古代
一、古代对外国人法律人格的否定
二、古代国际私法的萌芽--条约
三、罗马法,万民法
第二节中世纪
一、中世纪早期,法律的属人性
二、中世纪中晚期,封建时代法律的属地性
三、注释法学派
第三节法则区别理论
一、意大利法则区别学说的先驱
二、法国法则区别学派
三、荷兰法则区别学派
四、德国法则区别学派
第四节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各国国际私法立法
一、1756年《巴伐利亚民法典》
二、1794年《普鲁士普通邦法》
三、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11年奥地利《民法典》
第五节对法则区别理论的克服与现代冲突法理论的诞生
一、对法则区别理论的批判
二、孟西尼与“国籍原则
三、萨维尼与现代国际私法的诞生
第六节二战前的英美冲突法历史
一、起源
二、约瑟夫·斯托瑞
三、“既得权理论”
四、法律现实主义与“本地法说”
第七节当代国际私法理论和方法的新发展
一、美国冲突法革命
二、美国“冲突法革命”的原因分析
三、美国现代)中突法理论与欧洲国际私法理论的区别
四、欧洲大陆国际私法的新发展
五、当代国际私法发展的趋势
第八节国际私法在我国的传播与发展
一、十九世纪末国际私法在中国的初次引进
二、二十世纪初中国引进外国国际私法学说的高潮
三、20世纪30年代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
四、新中国成立后国际私法的发展
第四章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制度
一、国民待遇
二、最惠国待遇
三、互惠待遇
四、不歧视待遇
第三节外国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一、外国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变迁
二、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二编冲突法
第五章法律冲突与冲突规范
第一节法律冲突的概念
一、法律冲突的含义
二、国际私法上的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三、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
第二节冲突规范
一、冲突规范的概念
二、冲突规范的结构
三、冲突规范的类型
四、冲突规范与“地域适用范围规范”的关系
第三节连结点
一、基本概念
二、连结点的分类
三、准据法
四、几种重要的连结点
第六章冲突法的一般问题
第一节识别
一、识别的概念
二、识别问题产生的原因
三、解决识别冲突的方式
四、结论和我国的实践
第二节先决问题
一、概念
二、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
三、先决问题准据法的确定
第三节反致
一、概论
二、反致的概念
三、反致产生的条件
四、关于反致的理论分歧
五、不能采用反致的情况
六、各国关于反致的立法分歧
七、我国在反致问题上的立法和实践
第四节外国法律的适用
一、外国法的性质和适用外国法的理由
二、外国法的查明和举证义务
三、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处理
四、外国法的解释
五、适应问题
六、准据法的改变
七、外国法错误适用后的救济
第五节冲突规范所指引的准据法适用的例外
一、法律规避
二、公共秩序保留
三、“强行规范”的适用问题
四、“例外条款”理论
第七章自然人与法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概述
二、自然人一般权利能力的准据法
三、自然人特别权利能力的准据法
四、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二节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行为能力概述
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准据法
三、禁治产宣告的管辖权与准据法
第三节自然人的人身权
一、人身权的概念和法律冲突
二、人身权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法人
一、法人的国籍
二、法人的住所
三、外国法人的认许
四、法人的属人法
第八章法律行为、代理与时效
第一节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法律适用
二、法律行为形式的准据法
第二节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和法律冲突
二、代理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时效
一、时效的概念
二、时效的法律适用
三、中国的立法与实践
第九章物权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一、概论
二、适用范围
三、特殊物权关系
第三节准据法的改变
一、适用何时的“所在地法”
二、既得权的保护
三、取得时效问题
第四节有价证券的物权
一、概念
二、法律适用
第十章知识产权
第一节概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属地性原则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一、概论
二、商标权与专利权
三、著作权
第三节知识产权合同
第四节知识产权侵权
第五节中国的立法与实践
第十一章债权
第一节概论
第二节合同之债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与《联合国国际货物
销售合同公约》在我国的适用
三、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准据法的改变问题
四、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时的法律适用
五、合同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六、合同的特殊方面
七、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涉外票据关系
一、概论
二、票据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信托
一、信托的概念和性质
二、信托的法律适用--海牙《信托公约》
三、我国的立法与实践
第五节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一、不当得利
二、无因管理
第十二章侵权行为
第一节概论
一、侵权行为和侵权行为法的概念
二、侵权行为分类
第二节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一、一般原则:侵权行为地法
二、侵权行为地的认定
三、对侵权行为地法律的限制
第三节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一、海上侵权行为
二、空中侵权行为
三、国际油污损害赔偿
四、涉外产品责任
五、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上的侵权责任
六、因特网上的侵权行为
第十三章婚姻家庭
第一节结婚
一、结婚的实质要件
二、结婚的形式要件
第二节婚姻效力
一、婚姻的人身效力
二、婚姻的财产效力
三、准据法的变更
第三节离婚
一、确定离婚准据法的一般原则
二、我国立法与实践
第四节亲子关系
一、概论
二、亲子关系的准据法
第五节收养
一、概论
二、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
三、海牙《跨国收养领域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
第六节监护
一、概论
二、法律适用
第七节扶养
一、概论
二、扶养的法律适用
第十四章继承
第一节法定继承
一、基本原则:区别制
二、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遗嘱继承
一、概论
二、遗嘱的实质要件
三、遗嘱的形式要件
第三节无人继承财产的归属
一、概论
二、无人继承财产的归属

第三编国际民事程序法
第十五章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节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
一、概论
二、国际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
三、国际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
四、平行诉讼问题
第二节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
一、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适用
二、域外送达
三、域外调查取证
第三节外国裁判的承认与执行
一、概论
二、外国裁判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第四节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
一、概论
二、区际送达和取证
三、区际判决、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十六章国际破产程序
第一节破产程序概论
一、破产程序
二、跨国破产
第二节破产程序的域外效力
一、概论
二、中国的立法与实践
第三节破产案件的国际管辖权
一、单一破产程序和复合(平行)破产程序
二、主要破产程序的管辖权
三、特殊破产程序或附属破产程序管辖权(复合破产管辖权)
第四节破产案件的法律适用
一、破产法院地法原则
二、破产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第十七章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第一节概述
一、仲裁的概念以及分类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特征
三、国际商事仲裁的分类
四、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
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概述
二、有效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三、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及其法律适用
四、仲裁条款的独立性问题
五、有瑕疵的仲裁协议及其完善
第三节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一、国际商事仲裁庭
二、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主要程序问题
三、国际商事仲裁裁决
第四节仲裁裁决的撤销
一、裁决撤销的概念
二、裁决撤销的理由
三、中国的立法与实践
第五节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一、外国仲裁裁决的概念
二、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
三、我国法院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主要参考文献
本书案例索引

TOP书摘

三、国际私法的规范
基于我们对国际私法范围的认识,我们认为,中国国际私法应当研究以下法律规范。
(一)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主要规定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外国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在本国进行民事交往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即他们的民事法律权利和民事法律义务。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在国际私法中具有主要意义,因为它们是国际私法问题得以产生的前提,因为只有承认外国人在本国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国际民事交往才能得以进行,而国际民事法律关系才能得以成立。
(二)冲突规范
冲突规范,即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它主要规定某种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应当适用哪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冲突规范也可以说是规定本国民事法律的地域适用范围的规范,因此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如德国、日本以及解放前的中国和现在的我国台湾地区,冲突规范也被称为民法的“施行法”或“适用法”。
范例:《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冲突规范是传统国际私法最基本的规范。在有些国家,国际私法规范就指冲突规范。
冲突规范主要是指各国的国内法。但是,国际上也存在大量的冲突法国际公约,里面规定的是冲突法规范。这种冲突法规范是国际冲突法规范。
(三)国际民事诉讼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国际民事诉讼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从性质上讲都是一种程序规范。它们所调整的也是涉外(国际)民商事关系,因此,这些规范也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之内。
国际民事诉讼规范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专门适用的诉讼程序规范。涉外民事案件由于具有一些不同于国内民事案件的特征,很多国家都规定了一些专门适用的法
律规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就是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规定了涉外民事诉讼除了适用一般国内民事诉讼的法律程序之外,还要专门适用该法第三编的规定。另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大量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专门规定和司法解释。
其他很多大陆法国家,国际民事诉讼规范也大多规定在本国的民事诉讼法典之中,如德国、日本、法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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