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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2009新大纲)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2009新大纲)

出 版 社:中共党史出版社

丛 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

出版时间:2007年07月

定  价:15.00

I S B N :9787801997340

所属分类:   

标  签:公务员  考试和教材  人事管理  国家行政管理  中国政治  政治  真题及面试技巧  基础知识  公务员考试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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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作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门重要科目,考查面相当广,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等多方面的内容。这揭示了《《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考试的基本特点:要求考生具备精良的知识储备,所以吃透教材是必需的;需要通过大量练习来巩固教材知识,所以搞题海战术也是很有必要的。很多考生在认真复习了《公共基础知识》的辅导教材,在题海里战斗了无数回合之后,考试成绩依然不够理想。原因何在?本试卷编写组在广泛调查考生复习情况的基础上,认为应考之前做几套模拟试卷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不但可以帮助考生模拟考试的实战氛围,而且可以帮助考生培养在考试中把握答题速度,理顺答题思路的能力,让考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编写组正是本着“为考生提供临阵演练考场”的宗旨,在深入分析2009年最新考试大纲的基础上,精心策划、编写了本套试卷。本套试卷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中央、地方同时适用。鉴于国家和地方公务员考试模式的差异,试卷编写组认真研究国家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的规律,准确把握考试动向,使本套试卷既具有普遍性,又有很强的针对性,既适于备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又适于备考各地方公务员考试,可谓“一书在手,考试不愁”。
体例标准,测试性强。无论是题型的选择,还是分值的设置,本套试卷都严格遵照《公共基础知识》真题试卷的标准。考生可以根据本套试卷,抓住提前感受考场氛围的机会,这将锻炼考生应试心理,提高考生思辨能力,使考生在考场上应付自如。
选题新颖。解析精当。《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卷的每一道题,都是从全国通用题库中精心挑选的,经过了编写组的集体讨论和研究,其难度与真题基本相当。同时,编写时力求与时俱进,使考生把握最新信息,紧跟考试形势。而且,《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的考点基本涵盖了公务员考试的所有考点,涉及面广,题型丰富。解析恰当是本套试卷的另一特色。本试卷对每道题都进行了详细、独到的解析,让考生不仅仅掌握一道题的解法,还可以掌握一类题型的解法。

TOP目录

应试指导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一)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二)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三)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四)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五)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六)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七)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八)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九)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十)
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十一)
参考答案及解析

TOP书摘

应试指导
一、命题说明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正误题、案例分析题、公文改错题、论述题以及综合分析题。从题型可以看出,命题多为客观性试题,主观性试题较少,这有利于阅卷的客观公正性。这门课程要求广大考生熟练掌握相关理论知识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的现实意义;关注时事热点,能熟练运用正确的理论知识去分析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界种种纷繁复杂的现象,注重知识的积累和运用。
二、命题思路
对近年来公务员考试命题作一个大致的分析总结,可以发现,《公共基础知识》更注重对考生掌握基本概念、基础知识能力的考查,以及对运用这些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的考查。试题呈现出覆盖面广、题量大、综合性强的特点。因此,考生首先要把握命题的思路及总体要求。
(1)要求考生能比较准确地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其重要意义。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生要重点掌握哲学范畴、原理及其辩证统一关系;对于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考生应把握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及党的方针政策,掌握它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从而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
(2)要求考生能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的基本原理,分析、认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同时,要求考生能比较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我国新颁布法律的基本内容,并能根据法律法规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些案件进行分析论述,并得出合理的结论。
(3)要求考生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认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对行政管理理论和对公文基础知识的学习,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以及提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处理及表达的能力。
三、命题趋势
1.命题以新颁考试大纲为依据
中央及地方公务员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每年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法律、行政管理及有关公文知识等内容提出新的要求。考生要想在有限的时间里获得较好的学习效果,必须刻苦钻研大纲及相关教材,因为从往年的命题来看,个别较容易的选择题、判断题往往直接来自大纲内容。而且,熟知大纲内容有利于从整体上系统地把握相关知识。
2.命题注重对考生实际能力的考查
命题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辨别能力、认识能力和理解能力。这就要求考生不仅要理解原理,懂政策,知道是什么,还应知道为什么,在什么条件下运用,怎样去运用。因此,复习时一定要勤于思考,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灵活运用。
3.命题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反映国内外当前重要的热点问题及政策性问题
命题不仅在选择题和判断题中直接考查时事问题,有时在论述题中也有体现。因此,考生平时应当多关心时事政治,注意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思考现实问题、热点问题,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四、解题技巧
考试时良好的发挥,需建立在条理化和系统化的知识结构、良好的睡眠、营养以及临考时的身心状况之上。对于公务员录用考试这一高强度的脑力劳动更是如此。
第一,考生要学会正确地评价自己,不可妄自菲薄,也不可盲目自信。对自己的水平要有正确的估计。考生应该明白,个人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重要的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发挥长处,考出最高水平。
第二,掌握答题原则和正确方法,科学分配答题时间。如根据“先易后难,先快后慢”的原则答题等等。考生还应有针对性地进行速度训练,使自己能在有限的时间内,答对更多的题目,提高整份试卷的得分率。
第三,加强细节训练,养成认真审题的习惯。认真审题,有助于消除思维定势,培养思维的灵活性和周密性。考试时不仅要弄明白题目的条件、内容、范围及其重点,还应注意答题形式、计分方法及分值等细节。
第四,保持适当的紧张情绪。考场上情绪过分紧张或满不在乎都不能考出好成绩,只有保持适当的紧张度,才能集中精力,思维敏捷。
国家公务员考试注重对考生平时知识积累的考查,这在考卷中体现得很明显,所以考生平时必须注重知识的积累,扩大知识面,考试才能做到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1.选择题的解题方法
 选择题是当前考试中最常用的、较稳定的题型。在公务员考试中选择题一般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这类题通常难度不大,但题量较大,考查的知识面较广,考生应注意全面复习,侧重理解。在解答过程中考生可以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比较法
在解答单项选择题时,考生可以将各选择项同题意要求进行纵向比较,根据各自同题意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在解答多项选择题时,要求考生先将选项同题意要求作纵向比较,再将前一过程中保留下来的选项进行横向比较,最后确定符合要求的正确答案。一般经过这两次的比较之后,漏选或误选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
(2)淘汰法
此法最适合单选题。当确定一个选择项不符合题意时,便将自己的注意力迅速转移到下一个选择项,依次加以否定。假如第一个选择项就是正确答案,那么后面的几个选择项就可以忽略不看,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当然,在选择过程中,具体操作的方法是灵活多变的。
  (3)去同存异法
  在阅读完试题内容和所有选择项后,考生根据题意确定一个选择项为参考项,该选择项同其他选择项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特征差异。然后将其他选择项与之进行对比,把内容或特征大致相同的项目去掉,而保留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最后确定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此种方法也比较适合单选题。
 (4)印象认定法
  印象认定法是根据印象的深浅来选择答案。考生在读完一道试题的题干和各项选择项后,根据各选择项对考生大脑的刺激强度不同来判断选择。那些似曾熟悉的内容必然会在头脑中最先形成正确选项的印象,因此,据此做出的判断的命中率还是比较高的。
(5)大胆猜测
在通过其他方法都无法确定正确答案时,可以通过猜测来选择,这样可以避免考生在这种试题上过分深究,同时也有一定的命中率。
总的来说,选择题的答题要领和方法可以概括为“一二三”法,即“一个原则,两个审查,三个排除”。
“一个原则”就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具体分析题目的指导语、题干和题肢(选项)。
“两个审查”是指审查题干和题肢。审查题干,是确定题目的规定性、明确题目要求和答题方向。很多考生在选择题上丢分往往是因为审查题干不清所致。审查题肢,特别要注意其关键词语,看看题肢的观点是否正确,之后再和题干的要求联系,决定题肢的取舍。
“三个排除”是指:①排谬法,即排除观点错误或部分观点错误的题肢;②排异法,即排除观点虽然正确但与题干无关的题肢;③排乱法,即排除题肢的共性和个性与题干的共性或个性逻辑不符的题肢。总之,在仔细分辨的基础上,不难排除不符合题干要求的选项,做出正确选择。
2.判断题的解题方法
判断题的命题通常是一些比较重要的或基础的概念、事实、原理和结论。在解答判断题时,以下几个方面值得考生特别注意:
(1)结论必须明确,不可含糊或模棱两可
判断题中有的试题语句很长,字词较多,包含很多各自可以独立存在的内容。其中有的表述正确,有的不正确,考生应针对试题的整体内容做出正确的判断。只要有一部分是错误的,整个试题便应被视为错误。
(2)分辨表现形式,确定解答思路
判断题的表现形式有两种基本类型:直接结论式和间接结论式。间接结论式的特点是是非项的陈述在前,考生在作答时,必须先对是非项进行推理,然后才能得出结论。直接结论式的试题本身的陈述就是一个判断句。考生可对此直接进行判断,无需经过推理便可作出结论。其解题思路为回忆、辨析、差别定义等。
(3)辨析设错方式
解答判断题的关键,在于考生能否正确地找出或辨析试题的设错方式。命题人员在编制试题时采用多种多样的设错方法和技巧。如事实错、前提错、逻辑错、隶属关系错以及概念使用、词语表达错等。事实错是指某一命题所表述的意思违反了事实真相;前提错则是指所给出的前提无法推断出命题的结论。总之,考生在解答时必须仔细辨析命题的设错方式,避免被一些干扰因素所迷惑。
  3.案例分析题的解题方法
  案例分析题是一种综合性较强的题目,它要求考生对案例进行仔细阅读和分析。然后运用某种基本原理和理论知识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做出评价。
解答案例分析题,考生首先应仔细阅读背景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分析。最好的办法是带着问题进行阅读,这样可以增强针对性,因为试题中的问题会在背景材料中有直接或间接的某种暗示。把握题意后,接下来就应该确立分析重点,考虑需要运用哪些理论知识或原理来进行分析。案例分析题的解题思路同综合分析题有着较大的相似之处。
此外,考生在确立分析的原理或理论知识时,原理的选用应该有较强的代表性,使之为重点内容的分析服务,从而提高答题的整体质量。同时也要有主次之分,切忌面面俱到,以免被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或现象所干扰。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应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对此进行客观的分析或评价,不能将自己置身于当事人的位置。
4.公文改错题的解题方法
公文改错题也是一个比较稳定的题型,几乎每年必考。解答这种题型的关键是了解公文的基本格式、特点及结构。首先要看文稿标题结构是否规范、格式是否正确,文稿标题中事由部分是否正确,文稿在引述对方来文时是否有问题;再看文稿正文中是否有问题。比如说:一文数事或其他不规范之处。最后看文稿中文字表述是否有问题及最后的发文单位是否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一一纠出错误之处,哪怕是一个细小的环节也不能遗漏。
5.综合分析题的解题方法
一般来说,解答综合分析题应该抓住试题的中心议题,按照“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办”的思路逐渐深入地进行阐述。
(1)辨别试题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综合分析题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型,主要有叙述式、说明式、分析式、评论式和批驳式五种。叙述式综合分析题要求考生把某一事实或原理详细地记述下来;说明式综合分析题则要求考生用自己的话对某一事件或原理进行解释;分析式综合分析题要求考生对某一现象进行分解,然后找出这些独立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评论式综合分析题的主要特点是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或原理对事物或人做出价值评定;批驳式综合分析题要求考生用某种观点对试题所展示的观点或立论进行反驳。
(2)确定中心议题
确立中心议题,是整个解答过程的关键。为避免跑题,考生在解答前一定要仔细推敲题意。对于试题的测试要求,考生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并使全文的综合分析紧紧围绕这个中心议题而展开。
(3)确定正确的论点
中心论题和应答方式确定后,考生接下来就要根据试题的中心议题来确立正确的论点。在确立论点时,考生应考虑到时间的许可程度,论点数量不宜过多,安排也应有主次之分,尽量把关键的论点前置,不太重要的内容放在后面叙述,避免把时间浪费在没有太多价值的内容上。
(4)选择论据
论据的选择是综合分析题解答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论据选择的首要准则和要求是要具有针对性。考生应从说明或证明论点的需要出发,选取那些能够强化所提论点或对论点进行解释和论证的材料作为论据,使这些论据能有效地为论点服务。由于考试时间有限,考生一般不可能将所有符合要求的材料都选择出来,这就要求考生对所有有关的材料进行筛选,依据代表性的大小来取舍,而不可堆砌材料,只能选取那些有代表性或具有说服力的材料作为自己的论据。
(5)论证充分、全面
综合分析题侧重于对知识原理的分析和论证。首先,考生在具体综合分析过程中,要做到论证充分、全面。中心议题的内涵应该在论点中有比较完整的体现,而且,每一个论点也应有充分的论据为基础,论点应是对论据的正确概括。要注意说理的全面性,不能以偏概全。其次,表述上要注意逻辑与内容之间不能相互矛盾和冲突,同时应避免层次不清、语无伦次的现象。除此之外,还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将所述理论同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事实结合起来,运用这些理论来对现实事物做出解释。
(6)回应主题
论文结束部分是全文综合分析的概括和浓缩。考生应在结束部分用简洁的语言对全文的内容进行高度概括,使论点更加突出。
五、公务员考试制度
推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根据此条例,人事部于1994年6月7日颁布了《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要求县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补充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它标志着录用考试工作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首先,它开阔了用人部门选择公务员的视野,给社会上有知识、有能力、愿成为公务员的人提供了在平等基础上凭真才实学竞争的机会,有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从而选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其次,它增加了选人的透明度,将选人置于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从机制和制度上防止了不正之风;第三,它建立了一种奋发向上的机制,鼓励、引导广大青年认真学习、勇于实践、不断进取,有助于促进全社会形成一种重才、爱才、惜才、用才的良好风气;第四,它丰富和发展了人才选拔的方法,有利于社会人力资源开发事业的发展。
在总结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工作的基础上,国家人事部提出了从2002年起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所遵循的原则:“分类考试、突出能力、方便考生”,进一步创新考试内容和方法,改革考试的组织、管理方式,严格考试、考核,提高录用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促进中央、国家及地方机关人员结构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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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帧:平装

页  数:54

版  次:2版

开  本:8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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