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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二版)


担保法(第二版)

作  者:郭明瑞 中国大陆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丛 书: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出版时间:2008年11月

定  价:28.00

I S B N :9787300099491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标  签:法律教材  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担保法  债权  物权法  民法  法律  法律专业  大学  教材教辅与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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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在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发展中,中华民族曾作出过伟大的贡献,不仅最早开启了世界东方文明的大门,而且对人类法治、法学及法学教育的生成与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光辉的实践。

TOP目录

第一章 担保法绪论
第一节 担保法概述
第二节 担保的含义和方式
第三节 担保的设立和效力
第四节 反担保
第五节 对外担保

第二章 保证
第一节 保证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第三节 保证债务和保证期间
第四节 保证对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
第五节 保证对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第六节 保证责任的免除和消灭
第七节 特殊保证

第三章 抵押权
第一节 抵押权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抵押权的设立
第三节 抵押权的效力范围
第四节 抵押人的权利
第五节 抵押权人的权利
第六节 抵押权的实现
第七节 抵押权的消灭
第八节 特别抵押权

第四章 质权
第一节 质权概述
第二节 动产质权
第三节 权利质权

第五章 留置权
第一节 留置权概述
第二节 留置权的成立
第三节 留置权的效力
第四节 留置权的实现
第五节 留置权的消灭

第六章 定金
第一节 定金概述
第二节 定金的成立
第三节 定金的效力

参考书目

TOP书摘

人的担保又称信用担保,是指担保人以其信用所提供的担保。在人的担保中,其担保标的是第三人的信用,即第三人以其信用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例如,保证、连带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等均属于人的担保。但是,人的担保的典型方式是保证。保证是以保证人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信用担保债权实现的。保证是一种债的关系,它是以债务人的信用担保着债权的实现。在设立保证担保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债权的实现成立一种债的关系,当主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即应依约以自己的财产清偿主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可见,保证是通过保证人对债务人债务的清偿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保证担保的成立实际上等于扩大了主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范围,从而增加了债权人的受偿机会。由于保证是以第三人的信用为担保标的,而第三人的信用是浮动的,其财产也会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所以,即使设立了保证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仍有得不到清偿的危险。为此,债权人为确保自己债权受偿,在设立保证担保时,应当认真审查保证人的信用情况。
  物的担保是指担保人以其特定的财产所提供的担保。在物的担保中,担保标的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即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是以其一定的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物的担保中,根据担保物是否转移所有权,物的担保又分为不转移权利型的物的担保和转移权利型的物的担保。前者是指在供与担保的财产上为债权人设立一定的特定权利以担保债权的担保方式。在这种物的担保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依法行使担保权从担保财产的价值中优先受偿。为担保债权的履行而在特定财产上设立的权利,统称为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优先权。后者是指以转移一定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来担保债权的担保方式。在这种物的担保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则直接取得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用以清偿债权。转移权利型的物的担保通常属于非典型担保,主要包括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等。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270

开  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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