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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备考攻略(2010)


公安民警备考攻略(2010)

作  者:朱庆芳 主编

出 版 社:中国铁道出版社

丛 书:新编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

出版时间:2009年05月

定  价:38.00

I S B N :9787113098803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考试  >  其他公职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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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国家干部人事制度不断改革与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日趋制度化和规范化,梦想成为公务员的有志者越来越多,因此公务员录用考试逐年升温,参考人数逐年攀高,考试难度越来越大。面对激烈竞争的考试形势,应试者如何才能简单快捷地寻求到独特、高效的复习方法以达到事半功倍的备考效果,就成为当务之急。
由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的原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朱庆芳主编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红宝书系列丛书历经数年锤炼,得到广大应试者及培训班学员的首肯。值此新一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准备启动之际,“红宝书”编委会在总结多年出版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根据最新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的要求,推出公务员红宝书2010升华版以飨广大读者。“新编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体系完整,全套共12册,包含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三门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的教材;各科全真试题及模拟考试试题;考前最后冲刺预测试卷;含心理素质测评的面试辅导等。同时还特别为全国各地公安民警的招录备考,编辑了两本专用教程。公务员红宝书2010升华版系列丛书紧密围绕最新考试大纲这条主线,进一步帮助应试者通过高效的方法掌握公务员录用考试所要求的基本知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编者旨在为应试者提供一个公务员录用考试复习演练、模拟备战、全面提高的解决方案,帮助应试者省时、省力,赢在备考这一关键的起点上。
公务员红宝书2010升华版系列丛书有以下特点:
严谨 严格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的要求编写,在潜心研究历年公务员录用考情变化的基础上融入了最新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的最新思想和变化,并由著名专家对命题趋势做出权威解读。
实用 结构严谨、内容翔实、讲练结合、重点突出、难易适当、梯度合理,使应试者能系统准确地掌握相关知识,迅速捕捉考试要点;所有的真题、练习题及模拟题均配有启发式的答案详解;体系完整、功能齐全、特色鲜明,适合不同应试者的考试需求。
全面在编写理念、材料取舍、思维方法和解题技巧等方面力求与时代发展同步,使应试者在内容上能把握最新信息,紧跟社会形势;对“2009年两会热点”、“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等最新时政热点进行了重点阐述,并编制了相关习题。
创新在传授相关知识的同时,有意识地向应试者提供解题的一把钥匙,针对不同的题型演示答题步骤和技巧,培养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应试者形成行之有效的解题思维习惯。
兼容在准确分析、把握历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特点的基础上,全面综合展示了各地区的相关考试信息,在注重最新考试变化的同时,兼顾了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的需求,可满足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所有应试者使用。
超值 本着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的宗旨,中国铁道出版社。天路公考(www.tian1ugk·corn)”网随本书附赠一张价值30元的“天路公考体验卡”(用户名、密码和使用说明详见本书封底),通过该体验卡读者可在“天路公考”网上免费获得一定数量的相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方面的有效服务。

TOP作者简介

  朱庆芳,原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学术和发员会主任,常务副会主任,常务副院长。多年从事人事与人才科学研究,主编《中国公务员管理实务》《中国现代人事管理系列全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务》《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丛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指导丛书》等多部公务员与人事管理著作。

TOP目录

致读者
第一部分 公安民警报考指南
第一章 公安民警招考概述
第一节 公安民警招考及录用原则
 第二节 公安民警报考条件
 第三节 公安民警报考程序
 第二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修订)
第二部分 公安基础知识教程
 第三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性质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四节 公安机关的宗旨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同步强化训练
  同步强化训练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四章 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任务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职责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权力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同步强化训练
  同步强化训练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五章 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内容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特点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同步强化训练
   同步强化训练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六章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同步强化训练
  同步强化训练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七章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同步强化训练
  同步强化训练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八章 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
  第一节 公安刑事司法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二节 公安行政执法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同步强化训练
  同步强化训练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九章 公安执法监督
  第一节 公安执法监督概述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二节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三节 公安机关外部执法监督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同步强化训练
  同步强化训练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章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一节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二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三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四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第五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制度
   常规考点提示
   考点知识精讲
   同步强化训练
   同步强化训练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三部分 全真模拟预测试卷及答案解析
 全真模拟预测试卷(一)
 全真模拟预测试卷(二)
 全真模拟预测试卷(三)
 全真模拟预测试卷(四)
 全真模拟预测试卷(五)
 全真模拟预测试卷(一)参考答案及解析
 全真模拟预测试卷(二)参考答案及解析
 全真模拟预测试卷(三)参考答案及解析
 全真模拟预测试卷(四)参考答案及解析
 全真模拟预测试卷(五)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四部分 公安必读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

TOP书摘

第一章 公安民警招考概述
  第一节 公安民警招考及录用原则
一、公安民警招考简介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建设高素质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是依法治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
为了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的素质,改善公安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1996年9月10日,人事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的原则、程序、考试科目作了明确规定;2000年5月25日,人事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强调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要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的人民警察,要做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统一招考,其他部门或省级以下地区不再组织人民警察的录用考试。
原人事部、公安部负责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考试内容、教材,制定体能、心理素质测评、体检和考核等标准,指导、检查各地的考录工作。
2001年1月,公安部政治部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特点,组织编制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的内容、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使考试标准规范化、具体化。
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同时又是一种选拔考试,有很强的竞争性,它要优中选优。这对于有效地杜绝公安机关进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警察队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人民警察录用的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录用制度,是在改革我国传统的干部吸收录用制度的基础上确立的,其主要目的在于开阔选拔人才视野,采用科学的选才办法,以保证公安机关能选拔到真正优秀和适用的人才,来不断补充和改善公安队伍;并通过公开、监督机制,避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国人民警察的录用应当坚持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都必须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国家定期发布考试公告,将录用政策、原则、招考部门、岗位、人数,报考资格,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办法、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并将考试结果、名次排列、录用情况等张榜公开,通知本人。报考人如对考试得分或录用环节有疑问,要求复核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查询。
贯彻公开原则,一方面能动员社会上多种人才参加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以便在更大的范围内选拔人才,保证新录用的人民警察的质量;另一方面,能增加用人上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防止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公民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参加人民警察的录用考试,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在平等的条件下被择优录用。任何公民不因民族、性别、家庭出身、个人成分、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原因享有特权或受到歧视。
这里的平等,是指公民参加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的法律地位平等,凡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公民均可报考。当公民在录用考试上受到不平等待遇时,有权要求法律保护。贯彻平等原则,才能真正贯彻竞争择优原则,有利于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
(三)竞争原则
竞争原则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所有有志成为人民警察以自己的才能和政治思想、行为条件,参加主考机关组织的录用考试,力争获胜成为人民警察;另一方面是指主考机关通过报考竞争的方式选拔最优秀的人民警察。通过竞争,优胜劣汰,既符合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规律,又便于最大限度地挖掘人才。参加竞争的人数越多,竞争越激烈,越是能够发现出类拔萃的人才。
在人民警察考试录用中,录取人数只占应试人数的一定比例,而非只要符合某些标准就可通过的达标考试。应试者层层筛选,逐步淘汰,以自己的真才实学参加竞争。特别是当前报考人数众多,录取名额有限,竞争尤为激烈。
(四)择优原则
择优原则,是指录用人民警察必须在公开、平等的前提下,对报考者进行法定的考试考核,并以考试结果为依据,从高到低排列出合格者名单,根据职位空缺要求,择优录用。“优”的标准是德才兼备,品能兼顾,既要看报考者的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也要看报考者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品质、身体和心理素质、工作实绩等,通过综合的衡量比较,最后选拔最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进入人民警察队伍。
  第二节 公安民警报考条件
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和《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
报考是参加人民警察竞争考试的入门阶段,是能否参加竞争考试的通行证,而报考条件是取得这张通行证的基本要求。报考人民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l4条的规定、《人民警察法》第26条
规定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报考人民警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岁以上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录用主管机关可适当放宽);
(7)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同时,《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第2款对担任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进行了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此外,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限制性条件
还有:
(1)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原因不适合做公安工作的。
  第三节 公安民警报考程序
一、申请报名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自愿参加人民警察的人员报考,是整个人民警察录用考试实施流程的重要环节,也是人民警察录用考试公开、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的报考于考试主管机关发布招考公告后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正式报名前,参加人民警察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认真填写报名表或在规定地点领敢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的内容一般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通信地址、照片;
(2)考试法规所规定的要求事项,如:有无不良的嗜好,是否受过奖惩或刑事处分等;
(3)资历、资格事项: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个人品德习惯、专长和爱好、体格与健康状况等;
(4)其他事项:婚姻状况、家庭状况、社会关系、个人负担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为依据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实施。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即可向主考机关申请领取《准考证》,取得参加人民警察考试录用的资格。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对报考职位有关要求的审查。具体审查报名者所报的职位类别,本人所具备的各项条件是否符合拟报职位的要求;
(2)对证件的审查。具体审查报名者所持的证件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真实、符合相应规定的要求;
(3)对体貌的审查。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对报考者照片的审查。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对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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