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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小书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精)


大家小书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精)

作  者:陈寅恪

出 版 社:北京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年05月

定  价:45.00

I S B N :9787200161786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历史  >  中国史  >  史学研究与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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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是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先生研治唐史的代表作之一,是中国中古史研究的传世著作。本书分别就礼仪(含都城建筑)、职官、刑律、音乐、兵制、财政等各种制度,系统考证了这些制度从汉魏至隋唐的渊源和演变,对隋唐制度的发展过程进行了阐述。尤其是种族文化观等概念、隋唐制度三大渊源之影响强弱比较,许多中古史重要问题都肇端于此书,奠定了当代学者理解中古史、制度史的基本框架,为治史者所必读。

TOP作者简介

陈寅恪(1890—1969),江西修水人。中国现代著名史学家、语言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早年留学日本和欧美,1925年受聘清华国学研究院导师,并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先后任教于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香港大学、广西大学、燕京大学。1949年南迁广州,任中山大学教授,并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著有《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元白诗笺证稿》《柳如是别传》等。

TOP目录

一 叙论

二 礼仪(附:都城建筑)

三 职官

四 刑律

五 音乐

六 兵制

七 财政

八 附论


TOP书摘

礼仪(附:都城建筑)


旧籍于礼仪特重,记述甚繁,由今日观之,其制度大抵仅为纸上之空文,或其影响所届,止限于少数特殊阶级,似可不必讨论,此意昔贤亦有论及者矣。如《新唐书》一一《礼乐志》云:


由三代而上,治出于一,而礼乐达于天下,由三代而下,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及三代已亡,遭秦变古,后之有天下者,自天子百官、名号位序、国家制度、宫车服器,一切用秦。至于三代礼乐具其名物,而藏于有司,时出而用之郊庙朝廷,曰:“此为礼也,所以教民。”此所谓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故自汉以来史官所记事物名数、降登揖让、拜俯伏兴之节,皆有司之事尔,所谓礼之末节也。然用之郊庙朝廷,自搢绅大夫从事其间者皆莫能晓习,而天下之人至于老死未尝见也。


又《欧阳文忠公集》附欧阳发等所述事迹云:


其于唐书礼乐志发明礼乐之本,言前世治出于一,而后世礼乐为空名;五行志不书事应,悉坏汉儒灾异附会之说,皆出前人之所未至。


寅恪案:自汉以来史官所记礼制止用于郊庙朝廷,皆有司之事,欧阳永叔谓之为空名,诚是也。沈垚《落帆楼文集》八《与张渊甫书》云:


六朝人礼学极精,唐以前士大夫重门阀,虽异于古之宗法,然与古不相远,史传中所载多礼家精粹之言。至明士大夫皆出草野,与古绝不相似矣。古人于亲亲中寓贵贵之意,宗法与封建相维。诸侯世国,则有封建;大夫世家,则有宗法。


寅恪案:礼制本与封建阶级相维系,子敦之说是也。唐以前士大夫与礼制之关系既如是之密切,而士大夫阶级又居当日极重要地位,故治史者自不应以其仅为空名,影响不及于平民,遂忽视之而不加以论究也。

《通鉴》一七六《陈纪》“至德三年”条云:


隋主命礼部尚书牛弘修五礼,勒成百卷,〔正月〕戊辰诏行新礼。


《隋书》一《高祖纪·上》(《北史》一一《隋本纪·上》同)云:


开皇五年春正月戊辰诏行新礼。


同书二《高祖纪·下》(《北史》一一《隋本纪·上》略同)云:


仁寿二年闰〔十〕月己丑诏曰:“尚书左仆射越国公杨素、尚书右仆射邳国公苏威、吏部尚书奇章公牛弘、内史侍郎薛道衡、秘书丞许善心、内史舍人虞世基、著作郎王劭或任居端揆,博达古今,或器推令望,学综经史,委以裁缉,实允佥议,可并修定五礼。”


同书六《礼志总序》略云:


高堂生所传士礼亦谓之仪,洎西京以降,用相裁准。黄初之详定朝仪,则宋书言之备矣。梁武始命群儒裁成大典,陈武克平建业,多准梁旧。〔隋〕高祖命牛弘、辛彦之等采梁及北齐仪注,以为五礼云。


《通典》四一《礼典序》(参《南齐书》九《礼志序》及《魏书》一〇八《礼志序》)略云:


魏以王粲、卫觊集创朝仪,而鱼豢、王沈、陈寿、孙盛虽缀时礼,不足相变。晋初以荀、郑冲典礼,参考今古,更其节文。羊祜、任恺、庾峻、应贞并加删集,成百六十五篇。后挚虞、傅咸缵续未成,属中原覆没,今虞之决疑注是其遗文也。江左刁协、荀崧补缉旧文,蔡谟又踵修缀。宋初因循,前史并不重述。齐武帝永明二年诏尚书令王俭制定五礼。至梁武帝命群儒又裁成焉。陈武帝受禅,多准梁旧。后魏道武帝举其大体,事多阙遗:孝文帝率由旧章,择其令典,朝仪国范焕乎复振。隋文帝〔命〕牛弘、辛彦之等采梁及北齐仪注,以为五礼。


《隋书》三三《经籍志·史部》“仪注”类《梁宾礼仪注》九卷贺玚撰注云:


案梁明山宾撰《吉仪礼注》二百六卷,《录》六卷;严植之撰《凶仪注》四百七十九卷,《录》四十五卷;陆琏撰《军仪注》一百九十卷,《录》二卷;司马撰《嘉仪注》一百一十二卷,《录》三卷;并亡。存者唯士吉及宾合十九卷。

《后齐仪注》二百九十卷。

《隋朝仪礼》一百卷,牛弘撰。


《魏书》五九《刘昶传》(《北史》二九《刘昶传》同)略云:


刘昶,义隆第九子也,义隆时封义阳王,和平六年间行来降。于时(太和初)改革朝仪,诏昶与蒋少游专主其事。昶条上旧式,略不遗亡。


同书九一《术艺传·蒋少游传》(《北史》九〇《艺术传·蒋少游传》同)略云:


蒋少游,乐安博昌人也。慕容白曜之平东阳,见俘入于平城,充平齐户,后配云中为兵。及诏尚书李冲与冯诞、游明根、高闾等议定衣冠于禁中,少游巧思,令主其事,亦访于刘昶,二意相乖,时致诤竞,积六年乃成,始班赐百官。冠服之成,少游有效焉。后于平城将营太庙太极殿,遣少游乘传诣洛,量准魏晋基址。后为散骑侍郎,副李彪使江南。高祖修船乘,以其多有思力,除都水使者,迁前将军,兼将作大匠,仍领水池湖泛戏舟楫之具。及华林殿沼修旧增新,改作金墉门楼,皆所措意,号为妍美。又兼太常少卿,都水如故。景明二年卒。少游又为太极立规模,与董尔、王遇参建之,皆未成而卒。


同书七《高祖纪·下》(《北史》三《魏本纪》同)云:


〔太和〕十年八月乙亥给尚书五等品爵已上朱衣玉佩大小组绶。


寅恪案:刘昶、蒋少游俱非深习当日南朝典制最近发展之人,故致互相乖诤。其事在太和十年以前,即《北史》四二《王肃传》所谓“其间朴略,未能淳”者。至太和十七年王肃北奔,孝文帝虚襟相待,盖肃之入北实应当日魏朝之需要故也。


TOP 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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