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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译丛: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


人文与社会译丛: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

作  者:[加拿大]查尔斯.泰勒

译  者:韩震、王成兵、乔春霞、李伟、彭立群

出 版 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定  价:128.00

I S B N :9787544727051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哲学/宗教  >  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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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是当代著名哲学家、社群主义健将查尔斯·泰勒的代表作,被誉为“近二十五年来重要的哲学著作”。本书讨论了整个西方思想关于自我、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表达的作用等方面的观念史,勾画出现代性自我形成的过程。本书认为现代人继承的相互冲突的道德观,是现代性境遇中自我把握或定义“善”的结果。

TOP作者简介

查尔斯·泰勒(1931—),加拿大哲学家,晚近英语哲学的关键人物之一,社群主义的主将。2015年获美国国会图书馆颁的“约翰·克鲁格人文与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2016年,被美国教育网站TheBestSchools选为全球50位具影响力的健在哲学家。20世纪70年代以来,泰勒以其对黑格尔哲学的再解读、对原子主义式的消极自由的批评、对社群价值的强调、对西方文化中自我认同观念发展的梳理、对承认的政治的研究以及对文化多元论的论证,深刻地影响了西方思想界。主要著作有《黑格尔》(1975)、《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1990)。

TOP目录

序言
第一编 认同与善
第一章 无法逃避的框架
第二章 道德空间中的自我
第三章 非表达的伦理学
第四章 道德根源

第二编 内在深度
第五章 道德地形学
第六章 柏拉图的自制
第七章 “内在的人类”
第八章 笛卡尔的分解式理性
第九章 洛克的点状自我
第十章 探索“人类条件”
第十一章 内的本性
第十二章 背离历史解释

第三编 日常生活的肯定
第十三章 “上帝喜爱副词
第十四章 理性化的基督教
第十五章 道德性感
第十六章 天意秩序
第十七章 现代性的文化

第四编 本性的呼声
第十八章 断裂的视野
第十九章 激进的启蒙运动
第二十章 作为根源的本性
第二十一章 表现主义转向

第五编 更微妙的语言
第二十二章 维多利亚的“同时代人”
第二十三章 后浪漫时代的视野
第二十四章 现代主义的显现
第二十五章 结论:现代性的冲突

索引
译后记

TOP书摘

第一章 无法逃避的框架
第一节

我想探究我将称之为“现代认同”的各个侧面。给出它所意味的东西一个适宜的最初的近似表达,就是说要去追溯我们有关什么是人类主体性、人格或自我的现代概念的各个组成部分。然而,进行这种探索很快就表明,不对我们的善的印象是如何而来的这个问题有某种更深入的理解,我们就不能对这种认同有真正清楚的把握。自我性和善,或换言之自我性和道德,原来是难解难分地纠缠在一起的主题。
在第二至第五编深入到现代认同的历史和分析之前,我想在第一编中就这种联系作某种论述。但是,即使这个准备性的任务,也有另一个障碍。眼下的道德哲学,尤其是 (但不仅仅是 )在英语世界,已经给道德性以某种过于狭窄的关注,以致我在此要标画的关键的联系无法以其
术语来理解。这种道德哲学倾向于把注意力集中到怎么样做是正确的而不是怎么样生存是善的,集中到界定责任的内容而不是善良生活的本性上;它没有为作为我们所爱或忠诚的对象,或像默多克在其著作中所描绘的,作为注意力和意志特别关注的善的术语留有概念上的空间。这种哲学在一种狭隘的意义上认可了一种干瘪瘪的和斩头去尾的道德观,对包含在过最好的可能生活的努力之中的全部议题来说,也认可一种干瘪瘪的和斩头去尾的道德观。不仅职业哲学家是这样,更广泛的公众亦是如此。
在第一编中我将尽力扩大合理的道德描述的范围,在某些情况下恢复那些因误导而显得似乎有问题的思考和描述方式。尤其是,我力图阐明和审查更丰富的背景性语言;我们正是在这些语言中建立我们所承认的道德责任的基础和观点的。更广泛一点,我力图探讨存在于我们当代人的某些道德和精神直觉背后的精神本性和困境的背景状况。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我也想试探着弄清背景状况究竟是怎么样的,它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是实现补救的重要因素之所在,因为时下的哲学完全忽视了我们道德意识和信念的这个向度,甚至想将其当作混乱和不相关的东西加以消除。与这种态度相反,我希望表明它是至关重要的。
在前一段,我谈到了我们“道德的和精神的”直觉。事实上,我想考虑的全部观念范围,比一般被描述为“道德”的东西要稍微宽泛些。除我们关于诸如正义及对其他人的生命、幸福和尊严的尊重等议题的概念和反应之外,我也要考察对支撑着我们自己尊严的东西的感受,或考察对使我们的生活富有意义和完满的东西的追问。这些内容或许能划归广义的道德问题,但有的内容却要么太自我取向,要么太关注我们的理想问题,在绝大多数人的词汇中,很难划归道德问题。它们更关心的是生命的价值。
它们与道德问题相通的地方,以及配得上“精神的”这个模糊的词汇所指称的地方,在于它们都与我在别处所说的“强势评估”有关,即它们与对和错、好和坏、高和低的区别有关,这些区别不仅不会因为我们自身的欲望、癖好和选择而失效,相反,它们独立于我们的欲望、癖好和选择并提供对它们进行评判的标准。因此,当我所过的生活并非是值得过的和完满的时候,或许却不能就被判定为道德上失检,以有意义和完满性这类术语来描述我,无非是根据独立于我自身的趣味和愿望而我应当承认的标准来指责我。
或许被我们承认为道德的最急迫和最有力的一组要求,涉及尊重他人的生命、完整和幸福,甚至还有事业有成。当我们杀害或摧残别人,盗窃他们的财产,恐吓他们并剥夺他们的安宁时,甚或当他们处于危难之中却拒绝帮助他们时,我们就违背了这些要求。实质上,每人都感觉到这些要求,而且它们已经得到所有人类社会的认可。当然,要求的范围显然发生了变化:早期社会,还有某些现在的社会,把受益人限制在部落或种族的成员中,把其他人排除在外并当作准予捕猎的鸟兽,甚至于把这种地位的最后丧失谴责为邪恶。但是,他们都感觉到这些要求是某类人已经为他们准备好的,而且对于大多数当代人来说,这个类以人类的种族为界(对动物权利的相信者来说,它的界限推得更广)。
我们在此处理的道德直觉,其深刻、影响力和普遍性是非同寻常的。它们如此深刻,以致我们不由得认为它们植根于本能,而其他的道德反应看起来更像教养和教育的产物。杀害或伤害另一个人似乎受到了自然的、与生俱来的良心的责备,人们自然地、天生地倾向于帮助受到伤害或处于危险中的人。文化和教养或许有助于界定相关的“他人”的界线,但它们似乎并不形成基本反应本身。那就是为什么十八世纪的思想家,特别是卢梭,相信有同情他人的天赋感受性。
尊重生命和完整性之根扎得如此之深,或许与其他动物间阻止同种相杀的最普遍的倾向相联系。然而,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和人类生活中好多东西一样,这种“本能”容纳了在文化中变化的形式。而且,这种形式与对这一事实的叙述是分不开的,这个事实是:究竟什么东西命令我们(去彼此)尊重。这个叙述看起来表达着直觉。例如,它告诉我们,人是上帝的创造物,是上帝根据自己的形象创造的,或者说他们的灵魂是不朽的,或者说他们都是神圣之火的发散物,或者说他们都是理性的主体,因而拥有超越任何其他动物的尊严,或某些其他这类特征;因此,我们应当尊重他们。否认这种关键的描述适用于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各种各样的文化限制了这种尊重:他们被认为缺少灵魂,或不具有全面的理性,或许上帝注定让他们处于某种较低的位置上,如此等等。
可以说,在这种范围内我们的道德反应具有两个侧面。一方面,它们就像本能,如同我们喜爱甜食,厌恶令人恶心的东西,或害怕从高空坠落;另一方面,无论含蓄或明确,它们包含有关人的本性或地位的主张。从第二个方面看,道德反应就是同意或肯定一种既定的关于人的本体论。
现代自然主义意识的一个重要线索,就是试图把这第二个方面分离出来,声称对道德而言它是不必要的或不相关的。其动机是多重的:部分是不信任所有这类本体论论述,因为它们有一些被运用于为限制或排斥异教徒或所谓低等人辩护。在原始主义的意义上受到了强化,即未受污染的人性受本能支配而尊重生命。但是,部分地也在于大量认识论的阴影,在它们覆盖下,对那些遵循由现代自然科学的成功所激发的经验主义或理性主义知识论的人来说,所有这类叙述都失去了意义。
满足于我们所拥有的这类反应,考虑到一直以来本体论对这些反应的理性表达陷入如此之多的空谈和废话—这种诱惑是巨大的。这种态度与社会生物学对我们拥有这类反应的解释是一致的,这类反应被认为带有明显的进化效用,而且实质上正如已经提到的那样,与其他物种具有类似性。
但是,这种简捷的区分是行不通的。本体论叙述使自身成为我们关于尊重的“肠胃”反应的正确的表达。在这里,它们对这些反应的处理有别于对其他“肠胃”反应,诸如喜爱甜食或我们对特定气味或物体的厌恶的处理。我们并不承认,正像在我们在道德情形中所做的那样,这里存在某种要表达的东西。这种区分不合理吗 ?是形而上学的发明 ?这似乎取决于:在这两种情况中我们的回应对象是带有特定性质的。在一种情况下,其性质标志着对象是具有产生这种反应的优点的;在另一种情况下,二者之间的关联只是动物性的事实。因此,我们争辩和推论什么以及谁适合作为道德尊重的对象,然而要把这种争辩与推论运用于像恶心这样的反应似乎是不可能的。当然,我们可以论证,改变我们对什么感到恶心的界线可能是有用的或合适的;而且,经过训练,我们可以成功地这样做。但是,假定我们可以清晰表达根据其内在性质对恶心所做的描述,然后根据这一点论证我们事实上对之做出恶心反应的某些事情,就其方式并不真正适合它的对象,在这里饲乎是毫无意义的。除了我们对对应这个概念的事情事实上的恶心反应之外,似乎不存在其他恶心概念的标准。与作为和适当对象相联系的第一种回应相对应,这一种可称作动物性反应。
把我们的道德反应等同于这些本能反应,就意味着将我们有关道德反应的适宜对象的所有论述全都看作是荒谬的。用独立于我们事实上的反应标准去区分真正性质,这种信念将被宣布为缺乏事实根据的。这就是约翰 ·迈凯所主张的所谓道德价值“错误理论”的要点。 ③这容易与社会生物学的观点达成共识,根据这种观点人们认可了某些道德反应曾具有 (或具有 )明显的生存价值,甚至建议调整和改变我们的反应,以提升那种价值,就如我们前边想象改变我们所恶心的对象那样。但是,这与下边的观点毫无关系,即某些事物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只是由于其本性,才适合成为反应的对象。
于是,这种社会生物学的或外在的立场,与我们实际上在我们的道德生活中论述、推导和仔细考虑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就尊重生命和完整性来说,我们现在都是普遍主义者。但是,这并不只是意味着我们
偶然具有这类反应,或者我们确认根据现时代人类的困境具有这类反应是有益处的 (尽管某些人以这种方式论证,例如,倡导在一个日益变小的世界中关注第三世界的贫穷,是我们自身的利益之所在 )。反之,这意味着我们相信,不把全人类包括在内的任何较窄的划界,都是完全错误的和缺乏根据的。
如果每人都打算这样做,我们会立刻问:是什么把包括在内的人与被排除在外的人区别开来 ?我们会抓住这种区别的特征,以表明它与要求尊重无关。这正是我们用来对付种族主义者的。肤色或身体特征与人类据以要求我们尊重的东西无关。事实上,没有任何本体论叙述赞成这点。种族主义者不得不主张,人的某些关键性的道德特性是受遗传学决定的:某些种族缺少理智,缺乏高级的道德意识,如此等等。论证的逻辑迫使他们把他们的主张押在这样的基础上,在经验上这里是他们最虚弱的地方。肤色上的区别是不容否认的。但是,从人类历史的角度看,所有关于先天的文化差异的主张都是站不住脚的。全部争论的逻辑严肃对待内在描述;内在描述即是对其标准独立于我们事实反应的道德反应的对象的描述。
还能是别的什么吗 ?我们感受与我们的道德反应相一致的要求。甚至连那些无视本体论叙述的哲学家,也根据与道德反应是否一致而仔细检查和批评我们的道德直觉。但是一致性的问题假定了内在的描述。一个人怎样被指责为缺乏连贯性而令人厌恶 ?人们看到某些描述总是涵盖他以这种方式加以反应的所有对象,只要提到相关的一种,它们就都引起他的憎恶。只有当反应与作为其合适对象的独立的性质相联系时,一致性的争论才会出现。
我们有关道德的思考、推论、论证和询问的整个方式假定,我们的道德反应具有两个方面的对象时,它们不仅是“肠胃”感觉,而且包含对所涉对象的要求的内在承认。各种本体论论述试图表达这些要求。否认这一点的企图来自现代认识论,它因对深刻错误的实践推理模式的广泛接受而得到强化,这种模式是以对自然科学的不适当的外推为基础的。
许多本体论的叙述把谓词加到人类——像上帝的创造物,或神圣之火的发散物,或理性选择的主体——上,这些谓词看起来就像自然科学中的理论谓词的类似物,因为它们(a)与我们据以同我及我们周围的人们打交道的日常描述相去甚远,(b)涉及我们对宇宙及我们在其中所占的地位的理解。事实上,如果我们退回到现代时期之前,例如,就柏拉图的思想来说,构成公正相待的道德基础的本体论叙述无疑与他“科学的”宇宙论是相对应的。理念论是两个方面的基础。
我们不得不以类似于我们支持物理解释的方式来建立这些本体论谓词,这种假定看起来是自然而然的:从认定为独立于我们对它们所做的反应的事实出发,我们便试图证明一种根本性的解释要好于其他的解释。但是,一旦我们这样做,我们就丧失了有关我们正在论证的东西的观念。本体论叙述具有表达我们的道德本能的作用。它们表达了这些蕴含在我们的反应中的要求。一旦我们假定中立的立场,而且试图把事实当作独立于这些反应的东西来描述—就如十七世纪以来我们在自然科学中所做的那样——我们就再也不能对本体论叙述加以论证了。当然,存在着称作道德客观性的东西。道德洞察力的增长常常要求我们把我们的某些反应中立化。但是,这是鉴于其他人可能为琐碎的忌妒、利己主义或其他消极情感而相互认同、隔离和封闭。这绝不是一个完全脱离我们的反应的问题。
只有在由我们最深层的回应所塑造的世界中,就像我在此所谈论的世界中,才能进行道德论证和探讨;正像自然科学所假设的,我们关注的世界是我们所有的回应被中立化的世界。如果你想更好地区分在人身上什么东西让他们值得尊重,你就不得不询问心灵对人类苦难的感受是什么,为什么非正义是令人反感的,你对人类生命事实的敬畏何在。没有任何论证能够使某个人以中立的态度对待世界、洞察道德本体,这种态度或者是取自“科学”的要求,或者沦为病理学的结果。但是,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认为,道德本体论是纯粹的虚构,就如自然主义者常常假定的那样。毋宁说,我们应把我们最深层的道德本能,我们有关人类生命应得到尊重的根深蒂固的知觉,当作我们走向世界的模式,由此本体论要求是可以辨识的,也是可以理性地加以论证和筛选的。

第二节
在开始我就讲要探讨处于我们的道德和精神直觉背后的“背景状况”。现在我要简捷地重申这一点,并且说我的目标是表达这些直觉的道德本体论。什么是使我们的回应具有意义的精神的本性和困境 ?“具有意义”在这里意味着清楚表达那些使这些回应成为适当的东西:既识别出什么东西使某物成为这些回应的确切对象,正确而较充分地阐明回应的本性;也讲清楚它所预先假定的有关我们自身及我们在世界中的处境的所有内容。这里所表达的东西就是在任何对正确性的主张中我们所假定和利用的背景,当我们为我们的回应的正确性作辩护时,其中的部分是必须要讲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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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32开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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