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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法


交通运输法

作  者:陈家宏,林毅,陈迎新,颜诗树,邓君韬,等

出 版 社: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年03月

定  价:46.00

I S B N :9787564328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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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交通运输法》分为交通运输法概述与具体运输法律制度两大部分,具体分为交通运输法概述、铁路运输法、公路运输法、水路运输法、海商法以及公共航空法共计六章。该书在体系上基本涵盖了交通运输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法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较为系统地概述了交通运输各领域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侧重阐述有关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制度。
  《交通运输法》可作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课程教材,可以作为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阅读参考教材,同时还可以作为广大交通运输企业或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的学习参考书目。

TOP目录

第一章 交通运输法概述
第一节 交通运输与交通运输法
第二节 交通运输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交通运输法律关系
第四节 交通运输法律的基本原则及其实现

第二章 铁路运输法
第一节 铁路运输法概述
第二节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
第三节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四节 国际铁路运输公约

第三章 公路运输法
第一节 公路运输法概述
第二节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
第三节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四节 公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
第五节 公路运输保险与保价

第四章 国内水路运输法
第一节 国内水路运输法概述
第二节 国内水路旅客运输合同
第三节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四节 国内水路运输保险与保价
第五节 国内水路运输的行政监管

第五章 海商法
第一节 海商法概述
第二节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四节 船舶的租用与拖航
第五节 碰撞与海损及赔偿责任
第六节 海上运输相关国际公约

第六章 公共航空运输法
第一节 公共航空运输法概述
第二节 公共航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
第三节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合同
第四节 公共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第五节 公共航空运输国际公约
参考文献

TOP书摘

《交通运输法》:
  4.货物的交付和拒收
  货物运抵到达站,在收货人付清运单所载的一切应付的运送费用后,铁路必须将货物连同运单一起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则应付清运送费用并领取货物。
  收货人只在货物因毁损或腐坏而使质量发生变化,以致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不能按原用途使用时,才可以拒绝领取货物。即使运单中所载的货物部分短少时,也应按运单向铁路支付应付的全部款额。在这种情况下,收货人按赔偿请求手续对未付部分的货物,有权领回其按运单所付的款额。
  如果铁路在货物运到期限期满后30日内未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或未交由收货人处理时,收货人可不提出证据,即认为货物已经灭失。但货物如在上述期限期满后到达到站时,则到站应将此事通知收货人。如货物在运到限期满后4个月内到达时,收货人应予领取,并将铁路所付的货物灭失赔款和运送费用退还给铁路。在这种情况下,收货人对货物的迟交或毁损,保留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为保证核收运送合同中一切费用,铁路有货物留置权。留置权的效力,应根据货物交付地国家法令和规章确定。
  5.铁路的责任
  (1)铁路的连带责任。按运单承运货物的铁路之间,相互间对货物负连带责任。按国际货协运单承运货物的铁路,应负责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直到在到达站交付货物时为止;每一继续运送的铁路,自接收附有运单的货物时起,即作为参加这项运输合同,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义务。
  铁路应从承运货物时起,至在到达站交付货物时为止,对于货物运到逾期以及因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或毁损所发生的损失负责。同时铁路还应对发货人在运单内所记载并添附的文件,由于铁路的过失而遗失的后果负责,并应对由于铁路的过失未能执行有关要求变更运输合同的申请书的后果负责。
  (2)铁路的免责事由。由于下列原因而发生的货损,铁路不负赔偿责任:①由于铁路不能预防和不能消除的情况。②由于货物的特殊自然性质,以致引起自燃、损坏、生锈、内部腐坏和类似的后果。③由于发货人或收货人的过失或由于其要求,而不能归咎于铁路。④由于发货人或收货人装车或卸车的原因所造成。⑤由于发送路规章许可,使用敞车类货车运送货物。⑥由于发货人或收货人的货物押运人未采取保证货物完整的必要措施。⑦由于容器或包装的缺点,在承运货物时无法从其外表发现。⑧由于发货人用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全的名称托运违禁品。⑨由于发货人在托运应按特定条件承运的货物时,未按本协定的规定办理。⑩由于货物在规定标准内的途耗。
  由于下列原因而致逾期运达时,铁路亦可免除责任:①发生雪(沙)害、水灾、崩陷和其他自然灾害,按照有关国家铁路中央机关的指示,期限在15日以内。②发生其他致使行车中断或限制的情况,按照有关国家政府的指示。
  (3)铁路的赔偿责任限额。铁路对货物赔偿损失的金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货物全部灭失时的款额。
  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法是:①货物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失时,铁路应按外国售货者在账单上所开列的价格,计算货物的赔偿金额;如果发货人对货物的价格另有声明时,铁路应按声明的价格计算货物的赔偿金额。②对于未声明价格的家庭用品,如发生全部或部分灭失时,铁路应按每公斤2.70卢布给予赔偿。⑧货物遭受损坏时,铁路只赔偿相当于货物价格减损金额的款额,对于其他损失则不予赔偿。④货物逾期运到而使收货人受损时,铁路以所收的运费为基础,根据逾期期限的长短,向收货人支付规定的逾期罚款。如果逾期不超过总运到期限1/10时,铁路支付相当于运费6%的罚款;如果逾期超过总运到期限4/10时,铁路应支付相当于运费30%的罚款。
  6.索赔与诉讼
  (1)索赔。发货人和收货人有权根据运输合同提出赔偿请求。提出赔偿请求,应附有相应根据并注明款额,以书面方式由发货人向发送铁路,或收货人向到达铁路提出。如果单张运单的赔偿请求额少于2.25卢布,则不得提出赔偿请求。
  ……

TOP 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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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16开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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