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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文丛:汤显祖与晚明戏曲的嬗变(增订版)


博雅文丛:汤显祖与晚明戏曲的嬗变(增订版)

作  者:程芸

出 版 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年06月

定  价:49.00

I S B N :9787020156665

所属分类: 文学  >  非小说  >  戏剧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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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汤显祖是中国文学史、戏曲史中的重要人物,本书从汤显祖文学理念的多重性、“汤沈之争”及其影响、汤显祖戏曲的声腔与声律等展开论述;既强调文献材料的考辨与分析,也重视文本意义的发掘与阐发,同时试图通过这一个案研究来凸显晚明文艺思潮的某些特征,尤其关注晚明戏曲创作、曲学观念、舞台风尚之间的互动关系。


TOP作者简介

程芸,博士、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江西景德镇人。主要从事戏曲史、明清文学的教学与研究,近年来关注域外汉学与汉籍。出版有《汤显祖与晚明戏曲的嬗变》《世味的诗剧——中国戏曲发展史》《中国戏曲》《荆楚戏剧》《元明清戏曲考论》等。

TOP目录

目录

 

原序

 

绪论

一、研究方法:“问题”与“对话”

二、历史身份:明清文献中的汤显祖形象

三、曲运隆衰:明代中后期南北曲的替兴

四、时曲新声:东南戏曲文化格局的变易

 

上篇汤显祖的思想及其文学理念

第一章世俗伦理与终极关怀

——汤显祖的“道学”思想

一、“性命如何”:问学于罗汝芳

二、“蒸蒸大道”:《贵生说》与《明复说》

三、“绝学梯航”:与程朱理学的关系

四、“童子之心”:与李贽的异同

第二章遁世、醒世与救世

——汤显祖的宗教意识

一、关于达观的影响

二、“师讲性,某讲情”传闻辨析

第三章“大道”“文词”与“立言”

——汤显祖的文体意识

一、“思”与“诗”的张力

二、“馆阁大记”与“尚思立言”

——汤显祖的古文理想

三、“大者不传,或传其小者”

——汤显祖的戏剧价值观

第四章理性、情感与形式

——汤显祖情感学说的多向度展开

一、“缘境起情,因情作境”

——情感的生发与表现

二、“至情”与“名教”

——情感的自为性与社会性

三、“性田”与“情田”

——情感学说的“道学”基础

 

中篇“汤沈之争”考论

第一章沈璟“合律依腔”说述评

一、“合律依腔”说的理论渊源

二、“合律依腔”说与昆腔新声

三、“合律依腔”说与崇尚北曲的审美理想

第二章“汤沈之争”相关材料辨析

一、相关记载的矛盾及其疑问

二、沈改本与吕改本的关系

三、梅鼎祚收到的“《还魂》”

四、小结

第三章汤显祖的戏曲声律理论

——论“不妨拗折天下人嗓子”

一、汤显祖的“曲意”

二、自然声律说的得失

第四章“汤沈之争”余波述评

一、论吕天成“合之双美”说

二、关于“吴江派”和“临川派”

 

下篇汤显祖戏曲的声腔与声律

第一章汤显祖戏曲所受昆腔新声的影响

一、校勘:《牡丹亭》《邯郸记》中的〔北二犯江儿水〕

二、溯源:南曲〔二犯江儿水〕的流变

三、推论:汤显祖戏曲所受昆腔新声影响

四、有待解说的疑问

第二章汤显祖戏曲的“失律”问题

一、“四梦”若干曲调格律辨析

二、“四梦”“失韵”问题辨析

第三章声腔流变与文本性质

——汤显祖戏曲“写作腔调”问题

一、关于“宜伶”与“宜黄腔”

二、关于“四梦”的弋阳腔痕迹

三、“新声”与“正声”

四、“文本”与“脚本”

——吴梅“以北词法填南曲”说发微

 

附录

一关于汤显祖研究的“对话批评”

二汤显祖与明清词坛

三“称引”与《牡丹亭》的经典化

——以《西湖二集》为讨论中心

四明代曲学复古与元曲的经典化

 

参考文献

一、基本文献类

二、研究著作类

三、专题论文类

 

后记(一)

后记(二)


TOP书摘

上篇   汤显祖的思想及其文学理念

汤显祖主要活跃于明万历时期,他的哲学思想、宗教意识既与文学理念相互影响、相互缠绕,也往往有各自的关注焦点。本篇大抵遵循如下思路:对文本作较细致的辨析和适当的阐释,发掘其深层次的意义内涵;同时,联系晚明若干文人的相关言辞,既彰显汤显祖“问题意识”的独特性,也努力寻找他们共通的理论逻辑。

第一章世俗伦理与终极关怀——汤显祖的“道学”思想

王阳明心学的崛起,对以朱熹理学为代表的正统意识形态造成巨大冲击,不但影响了明中后期学术思潮的衍变大势,也促成了士人心态的根本性转变。晚明诸多文学艺术家都浸染于心学思潮中,汤显祖即是一典型个案。

朱熹建构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理学体系,但在多个向度上都蕴藏着深刻的矛盾,仅就价值哲学而言,则明显地体现出一种基本倾向:张扬理性原则、崇尚经典权威,认为理性规范具有普遍性、超越性,而个体意识、情感意欲则被置于更次要的位置。朱熹将“天理”(形而上的理性规范)与“我”(个体的感性的人)视为对峙的两极,他是这样规定“天理”意义的——“至于天下之物,则必各有其所以然之故,与其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大学或问》上,见朱傑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六册,第51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天理”具有普遍性、超越性,是“所当然”与“所以然”的高度统一,是万物的存在依据。对于人类社会中的个体而言,“天理”又表现为必须遵从的伦理秩序。朱熹说:“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貌象而盈于天地之间者,皆物也。既有是物,则其所以为是物者,莫不各有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已,是皆得于天之所赋,而非人之所能为也。……又次而及于身之所接,则有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常。是皆必有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已,所谓理也。”《大学或问》下,见《朱子全书》第六册,第526—527页。这样一种高悬着外在的、普遍的理性权威,忽视、排斥内在的个体意志的学说,自然很容易成为专制体制的思想基础,同时也埋伏着巨大危机。

活跃于明王朝由盛转衰的正德、嘉靖时期的王阳明,受到禅宗“明心见性”“吾性自足”等主体性学说的影响,敏锐地觉察到正统理学在调整普遍的理性规则与个体的情感意志之间关系时,隐藏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他将作为普遍规范的“天理”与作为主体意识的“人心”勾通起来,主张“心即理”,“天理”虽然具有普遍性、超越性,但也是普遍之理与个体意识相互融合的结果。在朱熹那里,道德伦理对于个体而言,具有一种由外向内的强制性,“仁者天之所以与我,而不可不为之理也。孝弟者天之所以命我,而不能不然之事也。但人为物诱而忘其所受乎天者,故于其不能不然者,或忽焉而不之务,于此不务,则于其所不可不为者,亦无所本而不能以自行矣”《论语或问》卷一,见《朱子全书》第六册,第613页。,因此,伦理道德就有可能表现为一种外在的、异己的力量;而在王阳明看来,道德伦理其实不能外在于主体的个人意识,他说,“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传习录》上,见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只有通过主体本源于一己之心的自觉自愿的体察与践履,普遍的理性规范、道德伦理才有可能转化为具体的个人行为。他以“致良知”来取代朱熹的“格物”,又云“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传习录》下,见《王阳明全集》,第47页。,因此,“致良知”就更加强调了主体本质的自我实现。相对于正统理学,王阳明心学更多地张扬了主体精神,也更多地肯定了个人意识,蕴涵着一种超越世俗的精神指向和独立自由的人格境界,这是“嘉隆而后,笃信程朱不迁异说者,无复几人矣”的重要原因《明史·儒林传序》,见《明史》卷二百八十二。。

王阳明并非一个纯粹的书斋学者,他积极用世、追求事功、聚徒讲学、推行教化;心学虽然有很强的思辨色彩,以内在心性的辨析为焦点,围绕着生命价值、人生意义这一“终极关怀”而展开,但并没有脱离传统儒家关注日常生活、民生疾苦和天下治乱的入世路向。王阳明曾有云,“夫圣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其视天下之人,无外内远近,凡有血气,皆其昆弟赤子之亲,莫不欲安全而教养之,以遂其万物一体之念”《传习录》中,见《王阳明全集》,第54页。,“夫人者,天地之心。天地万物,本吾一体者也。生民之困苦荼毒,孰非疾痛之切于吾身者乎?不知吾身之疾痛,无是非之心者也”《传习录》中,见《王阳明全集》,第79页。,个人心性的完善、自我价值的实现、对圣人境界的体察,既要超越世俗的日常生活和伦常秩序,又必须以其为支点。因此,心学虽然强调个人意识、主体精神的觉醒,但同时也内含着一种热切的世俗关怀,这点在王门后学泰州学派那里表现得尤为明显,也是晚明文人走近心学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王阳明心学虽然以正统理学为论辩对象,但本身也存在着“内在的张力”。王阳明晚年以“四句教”为其论学宗旨,已经蕴涵着心学分化的契机;王阳明以后,心学也有个发展、衍化或统合的过程,不但学派纷呈、形态各异,有些还表现出向正统理学的回归,或向禅学的延伸。事实上,心学也属于广义的宋明理学的范畴,不管是正统的朱熹理学还是王门心学,其基本的“问题意识”并没有改变,有研究者指出,“较之近代西方哲学以分而论之的方式处理认识界限、道德实践、终极关怀以及人的存在与本质等问题,理学表现的是不同的立场:它在某种意义上将以上诸项化约为一个问题,即如何成圣(达到圣人之境)。”杨国荣《心学之思——王阳明哲学的阐释》,第1—2页,三联书店1997年版。宋明时期的这种以成就圣贤(大人)人格境界为旨趣的思想学说,被现代学者归结为“希圣之学”,心性的辨析和人性的研讨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尤其专注于人的存在本质、依据及其意义、价值等问题。这也是儒家的一个传统,在《中庸》《大学》等经典文献中已有所体现,道教兴起、佛教东传之后,儒、释、道三家相互渗透,都极力发扬“性命之微”,主体“人”对有形(有限)生命的价值如何体现又如何实现这一形而上的终极关怀,也被引向了人在现实生活中具体行为方式、生存原则的取舍。

汤显祖一生与诸多理学名儒交游、亲善,还留下了一些探讨儒家圣贤之“道”的文字;宋明“道学”的入世传统冯友兰先生指出:“韩愈提出‘道’字,又为道统之说。此说孟子本已略言之,经韩愈提倡,宋明道学家皆持之,而道学亦遂为宋明新儒学之新名。”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第803—804页,中华书局1961年版。,尤其是王阳明以来心学张扬主体精神和关切世道民生这两个相辅相成的倾向,制约了汤氏一生言行的基本方向,也是其“立言”理想和重“情”的文学理念得以多向度展开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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