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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的社会


个体的社会

作  者:[德]埃利亚斯 著,翟三江,陆兴华 译

译  者:翟三江

出 版 社:译林出版社

丛 书:人文与社会译丛

出版时间:2003年10月

定  价:15.30

I S B N :9787806575406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社会科学  >  社会学    

标  签:综合  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  社会学  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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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要探讨的是“个体”和“社会”这两个概念在其当代形式下所涉及的那些方面,即就人的某些方面展开讨论。它为思考和观察人提供了一些工具,其中有些是相当新颖的。谈论个体的社会,这一点本身就不同寻常。但这或许会帮助我们能够从对上述两个概念的陈旧的、较为习常的用法中解放出来。这种用法常常让这两个概念看上去简直是相互对立的一对,但[仅做到]这一点还不够。把我们从前述意义上的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的定式中解放出来,即是眼前这部著作所要做的工作之一。要真正完成这个工作,除非我们不是满足于某种否定的态度,即不是单纯批判那种把个体和社会当做互相对立的两个概念来对待的做法,而是除此以外还确立一种在方式和方法上全新的模式,从而使单个个人无论怎样都是处于相互联系的群体中,亦即处于社会中。
本书要探讨的是“个体”和“社会”这两个概念在其当代形式下所涉及的那些方面,即就人的某些方面展开讨论。它为思考和观察人提供了一些工具,其中有些是相当新颖的。谈论个体的社会,这一点本身就不同寻常。但这或许会帮助我们能够从对上述两个概念的陈旧的、较为习常的用法中解放出来。这种用法常常让这两个概念看上去简直是相互对立的一对,但[仅做到]这一点还不够。把我们从前述意义上的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的定式中解放出来,即是眼前这部著作所要做的工作之一。要真正完成这个工作,除非我们不是满足于某种否定的态度,即不是单纯批判那种把个体和社会当做互相对立的两个概念来对待的做法,而是除此以外还确立一种在方式和方法上全新的模式,从而使单个个人无论怎样都是处于相互联系的群体中,亦即处于社会中。

TOP作者简介

诺贝特·埃利亚斯(1897——1990),20世纪德国著名社会学家,生于德国布雷斯劳的一个犹太人家庭,1918年在布雷斯劳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30年担任法兰克福大学卡尔·曼海姆教授的助教,从此开始其社会学研究生涯。1933年纳粹上台后,埃利亚斯辗转流亡国外,先后到过英国、法国、荷兰以及加纳等国,战后应德国明斯特大学之聘重返德国。埃利亚斯一生历经坎坷磨难,其社会学思想被重新发现后,立即对德国社会学的重建产生了巨大影响。主要著作还有《文明的进程》(两卷)、《个体的社会》、《宫廷社会》、《德国人》、《垂死者的孤单》、《介入与距离》、《论时间》、《社会学和历史学》等。

TOP目录

前言
第一编 个体的社会(1939)
第二编 自我意识和人类形象诸问题(40——50年代)
第三编 我们——自我平衡中的演变(1987)
编缉后记
译者附记

TOP书摘

书摘
假如处于相同社会空间里的人或群体所拥有的社会权势过于悬殊,假如社会中特别弱势的,因而地位也特别低下的那些阶层不仅得不到足够的升迁机会,而且还被困于这样一些人中间,他们独自把持着绝对多数的赢得社会权势的极大可能性,那么,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那一部分人能够享有的个体决断的空间就变得极为狭窄;那么,这个社会弱势阶层中的那些禀赋超群、具有突出的和特别与众不同的性格特征的人就可能得不到进一步塑造,或者顶多只能退求另一种方向的发展,这种发展若由当时存在的社会结构来审视,必然会被认为是“反社会性的”—如此一来,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成员来说,对食不果腹的农民阶层来说,离开自己的土地,转而接受充当“盗匪”的生存方式,就意味着是他们惟一的生路,惟一的升迁路径;一旦坐上这些群体的头把交椅,比如黑帮老大或“盗匪头目”的位子,就等于赢得了能够施展个人创造本领的,多少是超出一般人的惟一机会。贫穷和终日挨饿的农民阶层,若其成员安于通常的社会存在,他们只会获得一个很小的能使个人的创造性得以发挥的自由空间。而且,由于在社会统治工具的分配上实际存在着如此巨大的差异,仅仅靠这个阶层中的某个享有最高地位的成员的特殊力量和举措,肯定是无法改变社会的既有状况及这个阶层自身的命运的。

相应地,除非我们不受这样或那样的社会信念的困扰,否则,要着力去发展“个体”和“社会”的思想模式,去建立能更好地与实际所是,与通过系统的观察和思想活动证明是实在事实的东西统一起来的模式,就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从长远看,这么做可能有助于我们稍稍解开一种恶性循环的死扣,这就是:对事件相对较低的控制程度导致了情感型想像对思想的相对强烈的渗透,也就是说,思想在思考这些事件时缺乏一定程度的自律性;通过反馈,思想的这种相对较低的自律性又导致对事件的一种较低的控制能力。从短期看,使人们摆脱临时性的愿望和恐惧意象的藩篱,比如像“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这个互相敌对的孪生教义,从而按“个体”和“社会”在任何时候都实际所是的样子来理解它们——这可能极易被看成是毫无意义的和徒劳的鲁莽举动。

在这个过程中,人类之间在各自的特征方面不仅事实上变得越来越不相同,而且,就连个人自己也同时清楚地意识到了这种差异性。从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开始,人们也随之给人的这
种与众不同性赋予了某种特别的意义。在社会的不断分化和个人与此相应的个体化过程中,一个人的这种有别于所有他人的事实,就演变成了在这种发生了分化的社会的价值标准中享有特别高的地位的东西。在这样的社会里,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个人理想,是使自己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不同于其他的人,是让自己在其中鹤立鸡群——一句话,是成为与众不同的存在。无论未成年人或成年人是否自知,单个个人在这样的社会里已被卷人持续不断的,有时无声、有时有声的个体竞争的角斗中,在这场角斗中,对他的自我感觉和自信心具有最重大意义的,是他能够对自己说:“这就是我的个性,我的独到之处,我的成就和人赋,有了它们,我才不同于我周围的其他人,从而让我出人头地。”这不过是人类性格特征和人类处境的又一个方面,由此表现出的是单个个人在一定程度上认为自己是自为的和独立的人,并且一心要在他个人的行事或者所是中去寻求[符合这种身份的]意义和满足。

这几行诗精炼、概括、鲜明和清楚地表达出人的自我经验和人的苦难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其实并不为诗人和哲学家所专有。在社会的广大领域内,人们对它的感受可能并不总是这样
明确,或者能像这样轮廓鲜明地诉诸语言。如此这般的感受,其特质和强度是因人而异的。但里尔克在此以自己的方式表达出的人类面临的问题性,包含着过去被人称之为“时代精神”的那个东西。这个问题性也包含在人的,属于一定社会集体的人的人格特征的基本模式中。如果把这个问题性看做社会的以及个体的现象,那么,它就一并构成了一种大变动的背景部分,在这个变动的过程中,人类一步步地脱离了较为严密的、较少分化和组织较稳定的血亲集团,进而——就像呈扇形运动于辽阔平原上的密集的队形那样——彼此组成更加复杂的国家社会,直至最终组成各种民族国家社会,在这些社会组织的内部,人们之间有了更大的私人距离。
在早期的、较为严密的和较为封闭的集体里,能对规范个体行为起到最大作用的,还仍然是他人的始终在场性,仍然是与他人持久的共同相处状态,是那种置身于他人中的毕生的和不可解除的归属感,以及尤其还是对他人的直接的敬畏感。那时,对单个个人来说,首先既没有独自生存的可能性,也没有人的这种需要或能力。其次,个人几乎不具有做出下述举动的可能、或者愿望和能力,这就是:独立地为自己做出决断,或者提出自己的想法而不必总是顾忌自己所在的群体。这并不表明,属于某个这样的集体的成员就一定生活在彼此的和谐中。屡见不鲜的倒是相反的情况。它仅仅意味着,人们当时都首先是——用时髦的话来说——从“我们一视角”来进行思想和展开行动的。个体成员的人格特征已适应了与他人稳定的共同相处,已合乎于自己的行为与他人的那种相关性。
在后来的,亦即在高度工业化的、人口众多和城市化的国家社会里,成年人不仅包括独自——或最多不超过两人——生存的可能性,也包括他们这么做的能力,甚至往往是这么做的需
要,都表现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强烈。个人在众多的可能性中给自己做出选择,这已成为一种必然,而这种必然性从一开始就变成了习惯,变成了一种需要和理想。不光存在着由他人来对行为施行的规范,这时候,在更普遍的范围内,也出现了涵盖所有生活领域的自我规范。与此类似的是,对人的在社会价值尺度上得到积极和高度评价的个性特征的规定,与对其他被评价为人的消极个性特征的规定,这两者在结构上存在着联系。一方面是,高度个体化的个人对自己的独立性,对自己的自由,对他们有能力在责任自负的条件下采取行动和独自为自己作出决断而感到的自豪;另一方面是,他们彼此间出现的不断加深的隔离性,他们的偏执,他们觉得自己是某种其“内在世界”深藏不露,因而无法被别人了解的东西,是“披着外壳的自我”,而这层外壳相对于他人,乃是某种外在的和陌生的东西,甚至简直就是一个监牢的看守;以及与这样的自我经验相联系的所有的感觉类型,比如,感到自己不能过上自己的生活这种感受,感到自己根本上是独自的存在,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孤独感——这两个方面构成了人的人格结构的同一个基本模式的两面。但由于人们是用一种对立的方式来评判它们的,由于存在于人们身上的情感调子是有差别的,所以,人们就容易把它们看成是两个互不相干和没有任何关系的独立存在的现象。
换言之,这种导致了个人的高度个体化的社会发展,给单个个人开启了某种途径,使他们获得特定形式的满足和成就感,或者相反,造成他们特定形式的不满意和一事无成;让他们获得特定的机会,能带来快乐、幸福、惬意、欢娱的机会,以及相反,遭受创痛、不幸、烦恼和不快的机会——凡此种种都无不具有特定社会的特征。
个人要独自地,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要凭借自身的奋斗和决断去争取实现自己的追求,这种可能性本身就隐含着特定的风险。它不仅要求个人具备极高程度的执着和远见,而且也一再迫使他丢下眼前暂时的成功机会,并且不受短期冲动的左右,以便实现能带来更加持久的满足感的长期目标。短期冲动和长期目标,这两者有时可以相互统一起来,有时却不能。人们为此要有所冒险。人们有选择的可能。但选择的自由越大,风险也就越大,两者是一块儿到来的。人们可以达到使个人奋斗富有意义和给他带来成就感的目标,并且可以因为这些目标的实现而获得所期望的满足感。人们也可以半途而废。或许,梦想总比现实美丽得多。人们还可能完全错过了他们的目标,因而,一辈子都蹉跎于抱憾此生的苦涩。可能是战争,可能是动荡和其他一些大的社会事件挡住了通向目标的道路。也许是人们错误地估计了从自身的社会情况出发去达到自己的目标的时机。也许是人们对自己有过高的要求,以至那个在他们眼前晃动的,被当成预示着意义和成就的目标,不能与他们最能胜任的那个目标一致起来。漫漫长路上付出的努力可能会如此巨大,以至于人们反而失去了把获得和获得的东西本身当做很有意义的成就,并为之喜悦的能力。感受成就和喜悦的能力可能从孩提时代起,就在家庭生活的联系织体中已经被颠覆了。出现这种结果的可能性不计其数。在我们这样的社会里,有着大量的因个人而特定化的追求和机会,但相应地,也不乏大量的由这些追求和机会本身导致人中途失败的可能性。
这种情况同样也适用于那个“尚未亲历的事物的宝藏”。从结构上看,被错失的可能性的丰富程度乃是与人们在其间能够和必须作出选择的可能性的丰富程度相等同的。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可以接受的是业已达到的东西,他不会太多地去回想当初。但不管你反省还是不反省,个人在如今这样高度分化的社会中必须走的道路——相对于在其他类型的、较少分化的社会里的单个个人可能走的道路——已出现了极为丰富的分叉,尽管这种分化对不同社会阶层的个人是程度不一的;这条路的沿途有不计其数的支径和交叉道,人们必须在这些地方决定自己是沿这个方向,还是沿那个方向走下去。一旦他们事后回头看看自己的决定,可能很快就不自信起来:当时我是不是该走另一条路?我当初是不是对我的所有可能性没有考虑周全?现在我虽然达到了这些目的,但我把其他的一切留给了别人,尽管我现在成了某一方面的专家。我是不是白白荒废了我在许多其他方面的才能?是不是放跑了许多我原该有能力做到的东西?要求个人在某一方面或多或少地专业化,以至个人要放弃无数未去尝试的可能性,无数他未生活过的生活,无数他未扮演过的角色,无数他未曾有过的经历和无数被他错过的机遇——社会的本性就在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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