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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

作  者:卞建林 主编

出 版 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丛 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出版时间:2005年12月

定  价:30.00

I S B N :9787562028482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标  签:法律教材  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证据  诉讼法学  诉讼法  法律  法律专业  大学  教材教辅与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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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证明和认定。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证据法学可分为狭义证据法学和广义证据法学。所谓狭义证据法学,又称诉讼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法律中有关证据的规定和诉讼过程中证据运用实践的学科。广义的证据法学,除研究诉讼证据外,还研究在处理其他法律事务,如行政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如何运用证据的问题,有人也称之为法律证据学。
由于证据在诉讼活动中运用最为广泛,要求最为严格,各种有关证据运用的规则也大都产生于诉讼程序的发展演进中,而且有关诉讼证据的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对处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的证据运用也有重要的参照和借鉴作用,因此,诉讼证据法学应当是证据法学的核心部分,本教材在章节安排和行文释义上也以诉讼证据法学为基本内容。
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范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证明和认定。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证据法学可分为狭义证据法学和广义证据法学。所谓狭义证据法学,又称诉讼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法律中有关证据的规定和诉讼过程中证据运用实践的学科。广义的证据法学,除研究诉讼证据外,还研究在处理其他法律事务,如行政执法、仲裁、公证、监察等活动中如何运用证据的问题,有人也称之为法律证据学。
由于证据在诉讼活动中运用最为广泛,要求最为严格,各种有关证据运用的规则也大都产生于诉讼程序的发展演进中,而且有关诉讼证据的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对处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的证据运用也有重要的参照和借鉴作用,因此,诉讼证据法学应当是证据法学的核心部分,本教材在章节安排和行文释义上也以诉讼证据法学为基本内容。

TOP目录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第一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证据法学的体系
第三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证据制度概述
第一节 外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三章 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关于证据制度理论基础的争鸣
第二节 证据制度的认识论基础
第三节 证据制度的价值论基础
第四章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真实发现原则
第二节 证据裁判原则
第三节 自由评价原则
第五章 证据规则概述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关联性规则
第三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四节 非法自白排除规则
第五节 传闻排除规则
第六节 意见证据规则
第七节 最佳证据规则
第八节 特权规则
第九节 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与完善

第二编 证据论
第六章 证据概述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第二节 证据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证据的意义
第七章 物证
第一节 物证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物证的分类与表现形式
第三节 物证的作用
第四节 国外关于物证的立法与理论
第八章 书证
第一节 书证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书证的分类
第三节 书证的作用
第四节 国外关于书证的立法与理论
第九章 证人证言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
第三节 证人证言的作用
第四节 国外关于证人证言的立法与理论
第十章 被害人陈述
第一节 被害人陈述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被害人陈述的作用
第三节 国外关于被害人陈述的立法与理论
第十一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第一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作用
第三节 国外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立法和理论
第十二章 当事人陈述
第一节 当事人陈述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当事人陈述的分类
第三节 当事人陈述的作用
第四节 当事人自认的概念、分类及法律效力
第五节 国外关于当事人陈述的立法和理论
第十三章 视听资料
第一节 视听资料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视听资料的产生和使用
第三节 视听资料的意义
第四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
第五节 国外关于视听资料的立法与理论
第十四章 鉴定结论
第一节 鉴定结论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鉴定结论的分类
第三节 鉴定结论的作用
第四节 国外关于鉴定结论的立法、理论和实践
第十五章 勘验检查笔录和现场笔录
第一节 勘验笔录
第二节 检查笔录
第三节 现场笔录
第四节 国外关于勘验检查和现场笔录的立法和理论
第十六章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第一节 收集与保全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收集与保全证据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收集与保全证据的主要方法
第四节 各种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第十七章 证据的审查判断
第一节 审查判断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审查判断证据的任务
第三节 审查判断证据的步骤和方法
第四节 各种证据的审查判断
第十八章 证据的分类
第一节 证据分类概述
第二节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第三节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第四节 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
第五节 本证与反证
第六节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第七节 主要证据与补强证据
第八节 合法证据与非法证据

第三编 证明论
第十九章 证明概述
第一节 证明的概念
第二节 证明的体系与环节
第三节 证明的意义
第二十章 证明主体
第一节 证明主体的概述
第二节 证明主体的范围
第二十一章 证明对象
第一节 证明对象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第四节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第五节 非诉讼法律活动中的证明对象
第六节 免证事实与司法认知
第二十二章 证明责任
第一节 证明责任的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第四节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第二十三章 证明标准
第一节 证明标准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证明标准
第三节 民事证明标准
第四节 行政证明标准
第二十四章 证明方法
第一节 证明方法发展的历史轨迹
第二节 证明方法的主要类型
第三节 推定
第二十五章 证据在审判中的运用
第一节 举证
第二节 质证
第三节 认证
第四节 运用证据认定案情

TOP书摘

(一)认识的相对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由三个基本的理论要素构成:①反映论,即认为物质(或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或思维)是第二性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唯物主义反映论坚持从物质到意识、从客观到主观的认识路线,从而同唯心主义区别开来;②可知论,即认为思维与存在之间具有同一性。物质世界虽然客观存在于人之外,但人的认识可以提供客观世界的正确图景,也就是.承认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物质。辩证唯物主义的可知论是以科学的实践论为基础的,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又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③坚持认识论的辩证法。首先,从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对立统一运动中考察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把认识看作是在实践基础上能动地把感性材料加工为理性知识,能动地从个别性的认识上升到规律性的理解,又能动地用理论去指导实践的过程。其次,把人类的认识看作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认为人对事物的终极认识有无限接近客观真理的可能性。由此可见,以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既坚持认识论的唯物论,又坚持认识论的辩证法,从而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
我国传统证据理论在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原理理解上之不足,在于片面强调了认识论的唯物论,即反映论、可知论,却忽略了认识论的辩证法,曲解了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如果我们认真地解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并且怀有尊重事实的态度的话,则应当承认,如果正确理解和正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不会无节制地夸大人的认识能力的。苏联以及深受苏联影响的我国证据法学确有夸大人的认识能力的缺陷,如苏联学者过于乐观地认为:“法院虽然在解决个别案件上可能发生错误,但无论如何不能否认苏维埃法院必然能寻求到客观真实。”“我们在使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认识论原理时就可以断定说,正像其他各种调查研究工作一样,诉讼上的调查研究工作是可以认识到客观真实的,这就是说是可以认识到正确的、与现实的事实相符合的实施犯罪的情况的。”就显然低估了人的认识能力在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下的局限性,夸大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认识论原理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在认识具体案件中的实际作用。我国较早的法学教材也常常有此种过于乐观的表述,实际上,不应忽视的是,这种低估和夸大并非不能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所匡正。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526

版  次:1版

开  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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