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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


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

作  者:贺雪峰 著

出 版 社:山东人民出版社

丛 书:中国村治模式实证研究丛书

出版时间:2009年01月

定  价:36.00

I S B N :9787209046565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政治    

标  签:出版品牌  出版品牌  群众自治工作  国家行政管理  中国政治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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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经过作者2004年以来在全国七省九村细致的个案调查,形成《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书中讨论了不同地区村治的特点,建构了若干区域性的典型村治模式,提出了划分中国农村区域的方法,比较了不同区域乡村治理的差异。《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试图在大量经验资料的基础上达到三个目标:一是证明区域比较对于乡村治理研究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二是尝试提供一个区域比较研究的进路,三是提出大量值得深入研究和检验的初步观点。
  
《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为贺雪峰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关系研究》(批准号:04BZZ015)的成果之一。

TOP作者简介

贺雪峰,1968年生,湖北荆门人,现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长期从事乡村治理研究和乡村建设实践,著有《新乡土中国》(2003)、《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2003)、《乡村研究的国情意识》(2004)、《乡村的前途》(2007)、《什么农村,什么问题》(2008)等多部著作。

TOP目录

总序
自序

导论
 中国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以在全国九个农村地区的调查为例
 农民行动逻辑与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

南方农村的村治模式
 徽州村治模式的关键词——以安徽绩溪县宅坦村为例
 武义村治模式研究——以浙江武义县后陈村为例

中部农村的村治模式
 村民组与农民行动的单位——安徽肥西县小井村调查
 衡阳村治模式的关键词——湖南衡阳三湖镇文光村调查
 农民的闲暇与价值问题——辽宁省大古村调查

北方农村的村治模式
 关中村治模式的关键词——以陕西武功县新庄村为例
 小亲族与派性——山西夏县董西村调查
 地方性规范与农民行动单位——河南开封西姜寨乡调查
 联合家庭、门子与宗族——豫北吕村镇调查

附录
 论村治模式
后记

TOP书摘

中国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
  ——以在全国九个农村地区的调查为例

自2004年7月开始,我先后到陕西、安徽、河南、湖南、山西、浙江、辽宁等省的农村调查,撰写了九篇描写不同地区村治特点的“村治模式”。此外,近年来,我还在全国其他一些省市的农村进行调研,也积累了大量一手实证资料。本章中,我将以已有调查资料为基础,尤其是以收入本书的九篇调查报告的案例为基础(但并不限于本书的案例),来讨论中国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这个讨论将从两个层面展开,一是以个案村庄调查为基础建构起来的区域性村治模式之间的比较,尤其是收入本书案例之间的比较。这些比较将在诸多具体村庄政治社会现象层面展开,具体如老年人的处境,妇女的地位,家庭结构,住房竞争,面子,人情,纠纷调解,土地调整,一事一议,公共品供给,计划生育,农民上访,农民负担,村级债务以及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等等。二是在更为宏大的层面进行区域比较。具体地说,近年的农村调查经验使我认识到,村治模式不仅存在具体的小区域差异,而且存在大区域的差异。比如,南方农村不同地区的村治状况虽然也有很大的差异,但若与北方农村相比,南方农村之间的相似多于不同。同样,这里说到的北方农村,又是一个具有内在相似性的农村,不然,就很难用北方农村来指称。中国乡村治理的南北差异,其表现如何,原因如何,都值得探讨。我们试图建构出一个较一般的区域性村治模式,一个更为广泛的、带有相当大的区域性特点的区域性村治模式,以便更好地把握中国乡村治理的整体状况,并以此为基础来建构一个包括具体地理解中国乡村治理逻辑的概念体系。本书所论及的大区域,主要指南方农村、北方农村和中部农村。①
以下分节讨论中国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大致可以分为六个部分。其中,第一节讨论划分区域的标准与原则,第二节至第四节讨论家庭,第五节至第九节讨论农民的生活,第十节至第十二节讨论农民的地方性共识,第十三节至第十八节讨论村级治理状况,第十九节至第二十一节则是对第一节讨论的回应。
  一、区域的类型
在本章乃至本书中,区域有两个层面的所指:一是指具体的地域,一般是超出村庄,但又小于宏观的南方、北方农村的区域。这样的区域包含多层次的内容,比如,小至县域,大至省域。本书收录的九个案例虽然大多数是以村为调查单位,但讨论范围却远远超出了村庄,而试图利用至少是县域的资料,以揭示出一个较大范围地区的村治特征。比如,一些报告主题中的“关中”、“徽州”,都是超出县域的区域。我们试图利用撰写“村治模式”来克服个案调查与区域研究之间的张力①,以个案村庄调查为基础,容纳更广泛的区域资料,来讨论区域性的村治模式,并在个案调查与区域资料之间反复互动、互验,这样就可能较好地把握不同区域农村的治理特征。而通过对不同的区域性村治模式的比较,比如通过关中村治模式和衡阳村治模式的比较,很容易发现关中农村与衡阳农村村治的差异,而非关中一个村庄与衡阳一个村庄治理状况及其机制的差异。通过对全国农村的广泛调查,把握不同区域村治模式的特征,就可能逐步理解中国不同区域农村治理的机制,并建构起理解中国乡村社会的概念体系。我们最初调研的是村庄,是个案村庄。将个案村庄的村治模式容纳进区域的资料,就可能建构起一个超出村庄的区域性农村村治模式。中国农村是由众多的区域性农村构成的,既然我们可以理解关中农村、徽州农村、豫北农村,我们就可以逐步理解全国的农村。
以上村治模式层面的区域,相对于全国来讲,显然只是比较小的区域,全国农村至少包括数十个此等规模的区域,在这数十个区域之上,还有更大的区域,这就是本书框架中所划分的南方农村、北方农村和中部农村。相对于较小的区域,大区域的区域特征更为粗糙且边界更为模糊。大区域的划分要有内在标准,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以大区域来统领小区域,并从小区域的研究中汇集出大区域的特征,从而为总体把握中国农村提供可能。
在本书中,划分大区域的依据是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是不同农村地区历史与地理结构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集中表现在三点:一是离中央权力重心的远近,二是地方性规范的差异,三是开发时期的差异。具体地说,北方地区,如河南、山西、陕西、山东和河北,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也一直是中央权力的重心所在。尤其是北方农村广袤的平原,使国家权力较容易渗入农村社会中,也使战乱灾荒的恶果容易放大。而南方地区,如福建、广东、江西等省,相对远离中央权力。而且宋明之后,农村社会的宗族重建十分普遍,村庄中形成了强有力的地方性规范。中部地区在本书中并非仅指地理上位于南北之间的地区,而是指开发时期较为晚近,地方性规范还未能有力生长出来的地区,典型的如东北三省,开发历史不足200年。又如荆湖地区,也只是在明末修筑长江大堤和更晚近的汉江开发之后,才“湖广熟、天下足”的。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368

版  次:1版

开  本:16开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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