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道网
 您现在的位置:图书 > 权利正当性观念的实践理性批判
权利正当性观念的实践理性批判


权利正当性观念的实践理性批判

作  者:尹奎杰 著

出 版 社:科学出版社

丛 书: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学术文库

出版时间:2008年06月

定  价:26.00

I S B N :9787030221919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学理论与研究    

标  签:综合  法律  

[查看微博评论]

分享到:

TOP内容简介

权利正当性观念是在西方权利观念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受理性主义文化的催生,权利正当性观念表现为一种合理性倾向。由于理性本身的局限性,也使得权利正当性观念受到各种理论批判。本书通过对西方权利正当性观念的历史考察,阐释了西方传统的权利正当性观念的理论特点、基本问题,通过对现代权利观念的理性批判的分析,指出现代西方理性主义权利正当性观念存在的双重困境,运用马克思的实践观点重新认识权利正当性的合理性逻辑,阐明实践理性权利观的基本内容,论证了权利的正当性来源于权利的合理性实践的基本观点,揭示出当下中国实践理性权利观念的基本路向。
本书适用于从事法学理论研究的学者、高校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法律实务界人士以及从事研究政治哲学、伦理学等研究的理论工作者。
权利正当性观念是在西方权利观念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受理性主义文化的催生,权利正当性观念表现为一种合理性倾向。由于理性本身的局限性,也使得权利正当性观念受到各种理论批判。本书通过对西方权利正当性观念的历史考察,阐释了西方传统的权利正当性观念的理论特点、基本问题,通过对现代权利观念的理性批判的分析,指出现代西方理性主义权利正当性观念存在的双重困境,运用马克思的实践观点重新认识权利正当性的合理性逻辑,阐明实践理性权利观的基本内容,论证了权利的正当性来源于权利的合理性实践的基本观点,揭示出当下中国实践理性权利观念的基本路向。
本书适用于从事法学理论研究的学者、高校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法律实务界人士以及从事研究政治哲学、伦理学等研究的理论工作者。

TOP作者简介

尹奎杰 1972年生于吉林省东丰县。1992年考入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先后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法学硕士学位(1999),1999年毕业后留校任教。2001年考入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攻读博士学位(2006)。现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长春市法学会理事。
专攻法理学、公法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在《法制与社会发展》、《理论前沿》、《东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战线》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刊物转载或者摘编。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各1项,主持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吉林省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各1项,主持全国高等教育学会项目1项。

TOP目录

总序
序言
第一章 西方权利观念形成的历史
第一节 西方权利观念的萌芽
一、哲学的解释
二、原始宗教禁忌的力量
三、习惯的影响
第二节 西方权利观念的制度形式
一、财产的分配与私有化
二、剥削的制度形式
三、伦理的催生与道德的批判
四、宗教制度的影响
第三节 西方权利观念的初步形成
一、古希腊的精神
二、古罗马的法律
第二章 权利正当性观念解析
第一节 权利正当性观念释义
一、正当性与合理性
二、正当性与合法律性
三、正当与应当
第二节 影响权利正当性观念形成的基本因素
一、欧洲中世纪的理性权利观念:教父哲学中的反叛性因素
二、基督教教义中的自由与平等观念:权利观念的两个伦理性因素
三、文艺复兴与人文主义运动时期的权利观念:个人自由的神圣性
四、宗教改革时期的权利观念:信仰个人主义化与宗教宽容
第三节 西方权利正当性观念的基本类型
一、形上理性观
二、现实主义
三、经验实证主义
四、功利主义
五、分析实证主义
六、非理性主义
第四节 权利正当性观念的基本特征
一、理性主义前提
二、本质主义倾向
三、两极对立模式
四、个人主义维度
五、自由价值导向
第五节 权利正当性观念的两大理路
一、形上理路的理论特质
二、形下理路的理论特质
三、两种理路的理论共性
第三章 权利正当性观念批判
第一节 当代法学理论对权利正当性观念的批判
一、新自然法学对权利正当性观念的批判
二、新分析法学对权利正当性观念的反思
三、社会法学对权利正当性观念的重建
第二节 后现代理论对权利正当性观念的批判
一、反个人主义的社群主义分析
二、反情感主义的伦理学和社会心理学阐释
三、反形而上学的人本主义的本体论批判
四、反理性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的后现代权利理论
五、哈贝马斯重构权利现代性的努力
第三节 马克思对权利正当性观念的批判
一、马克思权利正当性观念的理论转变
二、马克思批判理性权利观念的理论内容
三、马克思权利正当性观念的实践理性倾向
第四节 权利正当性观念批判的双重后果
一、权利正当性观念批判的积极影响
二、权利正当性观念批判的消极影响
第四章 实践理性观下的权利正当性观念
第一节 理性、合理性、法的合理性与权利的合理性
一、理性
二、合理性
三、法的合理性
四、权利的合理性
第二节 实践理性权利观的提出
一、实践理性权利观转变的理论基础
二、实践理性权利观对法律实践的价值
三、“权利本位范式”的实践理性关怀
四、权利正当性观念的实践理性证成
第三节 实践理性权利观的理论内涵
一、实践理性权利观的基本前提
二、实践理性权利观的相关范畴
三、实践理性权利观的逻辑理路
第五章 实践理性权利观的理论应用和实践逻辑
第一节 权利的正当性来源于合理性的权利实践
一、权利的实践是合理性的
二、合理性的权利实践应当处理好三对关系
三、合理性的权利实践应当转换思维模式
四、合理性的权利实践过程体现了人们理性的社会历史实践过程
五、合理性的权利实践的启示
第二节 实践理性权利观的理论应用
一、实践理性权利观的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
二、实践理性权利观的本体论和价值论研究取向
三、实践理性权利观下的个人与公共的关系
四、实践理性权利观下的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五、实践理性权利观下的法律推理
第三节 实践理性权利观的实践逻辑
一、权利设定
二、权利保障
三、权利救济
四、权利推定
五、权利转化
第四节 实践理性权利观在当代中国的实践
一、认真对待权利,确立权利的思维方式
二、合理配置权利,构建理性的权利制度
三、切实保障权利,完善多样化的权利救济机制
参考文献
后记

TOP书摘

一、财产的分配与私有化
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是权利义务意识获得制度形式的物质力量。在原始社会里,“瓜分”式分配方式使人类的生存变得容易,但是,自然环境的恶劣与难以预料的各种危险时常伴随着初民的社会生活。为了生存与食物,战争与相互残杀是经常的,疾病和各种动乱也不可避免。抢夺食物与生存的地盘成为战争和动乱的起因。随着人口的增加,日益扩大的需要越来越难以得到满足,战争也难以完全满足这种需要。农业生产方式缓解了这一矛盾。勤劳的耕作者不但使家庭成员的需求得到满足,也使人类的生活得以固定,不必为生存颠沛流离。土地的有效开发与日益扩大,使家庭财产得以与部落的财产分离,因为家庭的生产已足以满足其成员的生存需要。这样,在以农业为生产方式的经济单位里,家庭财产是共有的。随着家庭成员的日益增多,一个有效的财产控制模式应运而生,那就是家长制度。家长成为代表这个经济单位所有权的主人,可以有效安排农业生产和产品分配,这种制度直到封建社会还尤为发达,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财产法律制度和身份法律制度。
农业家长制的出现,也使得财富逐渐“集中到最年长的人的手中,财产又逐渐走上个人化,因而有了个人遗产制的出现。”①这是第一类私人财产制的形式。农业家长制强调家长对财产权利行使的绝对控制权,家庭成员不但在财产上依附于家长,而且在人身上也依附于家长,没有独立的人格和权利。个人如果想要获得财产和人格,主要就是依靠家长的许可和遗产的继承,个人遗产制度不但使继承者获得了财产,也获得了相应的社会地位和法律上的身份,而那些没有获得相应财产和身份的家庭成员必须继续受新家长的制约。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263

印  次:1

版  次:1版

开  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加载页面用时:100.6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