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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党的建设三十年


上海党的建设三十年

作  者:严爱云,张励,汪丹 著

出 版 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丛 书:上海改革开放三十年研究丛书

出版时间:2008年11月

定  价:27.00

I S B N :9787208081987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政治    

标  签:综合  党的建设  中国共产党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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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上海党的建设三十年》结合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家对上海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从党的建设方面切入,集中研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上海相关领域的实践历程与历史经验,既体现上海党史研究的延续性,又体现研究的创新性。
本书结合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家对上海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从党的建设方面切入,集中研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上海相关领域的实践历程与历史经验,既体现上海党史研究的延续性,又体现研究的创新性。

TOP目录

总论
引言
第一章 开创党的建设的新局面
第一节 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
一、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二、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
第二节 恢复和加强组织建设
一、平反冤假错案
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恢复党的各级机构
第三节 开展新时期的整党
一、彻底否定“文革”
二、清理“三种人”
三、开展党性教育
四、整顿各级领导班子

第二章 建设“四化”干部队伍
第一节 调整和充实各级领导班子
一、进行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艘
二、建立离退休干部管理机制
第二节 培养选拔中青年后备干部
一、大力建设“第三梯队”
二、健全后备干部制度
第三节 改革干部教育管理体制
一、下放干部管理权限
二、加强干部考核工作
三、开展干部培训工作

第三章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第一节 改进党的基层领导体制
一、调整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
二、探索工厂企业党组织定位
三、明确高等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节 调动基层党组织积极性
一、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部分单位党员重新登记
三、推动党员建功立业和达标创先活动
四、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标准讨论活动
第三节 拓展基层党建新领域
一、推进乡镇企业党组织建设
二、探索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

第四章 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第一节 学习宣传邓小平理论
一、开展“双学、双争”活动
二、推进“让人民高兴、使人民放心”主题活动
三、推进邓小平理论的研究与普及
第二节 开展“三讲”教育
一、开展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讲”教育
二、扎实推进市管国有企业“三讲”学习教育活动

第五章 推进“凝聚力工程”
第一节 开展“凝聚力工程”试点
一、推广“华阳经验”
二、弘扬“正广和”精神
三、放大典型示范效应
第二节 全面推进“凝聚力工程”
一、推广试点经验和做法
二、广泛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
三、健全“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工作机制
第三节 拓展与深化“凝聚力工程”
一、深化“凝聚力工程”的内涵
二、创新“凝聚力工程”的实践作用

第六章 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创新
第一节 扎实开展社区党建
一、增强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二、创新社区党的组织管理体制
三、推进社区党建的全覆盖
第二节 创新“两新”组织党建
一、探索“支部建在楼上”
三、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
第三节 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
三、探索基层党内民主的多种实现途径
第四节 构筑区域性大党建格局
一、建立多元化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
三、探索党组织之间互联互动互补的新

第七章 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节 加快上海人才高地建设
三、构建“党管人才”的组织管理体制

第八章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
第一节 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一、端正党风从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
二、构筑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确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着重点
第二节 查办违法违纪行为
一、着力惩治经济领域的腐败行为
二、查办腐败犯罪的大案要案
第三节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一、纠正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评建相结合
第四节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法规制度
二、强化反腐倡廉的民主监督

第九章 扎实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先进性建设
第一节 着眼新形势加强党员思想教育
一、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第二节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一、深入开展思想教育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分类指导
三、开展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
四、建立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
第三节 践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一、建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
二、完善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
结语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TOP书摘

在逐步完善老干部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市委于1984年5月制定了《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就发挥老干部在党和国家社会中的作用、落实政治、生活待遇、易地安置和管理服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了全市老干部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按照中央关于对离休干部“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的基本方针,上海通过妥善地安排老同志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层次,因人制宜地发挥离休干部的作用。
通过设立视察员、巡视员等职位,成立市顾问委员会,以制度的形式保证了离退休老干部作用的发挥。1984年,根据中央组织部的相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设置视察员、巡视员和调研员的暂行规定》,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一部分50多岁的、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离开领导岗位的老同志设置视察员、巡视员和调研员,为老同志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新的渠道,顺利地、稳妥地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和交替。同年12月,根据党的十二大作出的关于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顾问委员会的规定,市委成立中共上海市顾问委员会筹备组。1986年3月,中共上海市顾问委员会经中共上海市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有23人当选为市顾问委员会委员。市顾问委员会作为市委政治上的助手和参谋,在市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央提出的“宜少不宜多”、“宜虚不宜实”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方针,开展工作。在各级机构中也设立顾问,由老同志担任,对中青年干部进行传帮带,使新班子尽快地熟悉情况,挑起工作重担。直到1992年12月市第六次党代会后,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上海不再设立顾问委员会。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236

印  次:1

版  次:1版

开  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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