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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论


物权法论

作  者:蔡永民,贾登勋 主编

出 版 社:兰州大学出版社

丛 书:高等学校法学教材

出版时间:1998年02月

定  价:13.50

I S B N :9787311012885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民法    

标  签:法律教材  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物权法  民法学  民法  法律  法律专业  大学  教材教辅与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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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物权法论》由蔡永民、贾登勋编写,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内容包括:第一章物权概述、第二章所有权、第三章所有权的种类、第四章共有权、第五章用益物权、第六章地上权、第七章相邻权、第八章地役权、第九章用益权、第十章典权、第十一章占有等等。

TOP目录

第一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第三节 物权的效力
第四节 物权的变动
第五节 物权的救济
第六节 物权法

第二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
第三节 所有权的行使
第四节 所有权的转移
第五节 所有权的消灭
第六节 所有权的保护

第三章 所有权的种类
第一节 国家所有权
第二节 集体所有权
第三节 法人所有权
第四节 个人所有权

第四章 共有权
第一节 共有权概述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四节 总有与区分所有

第五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节 用益物权的设立
第三节 用益物权的行使
第四节 用益物权的消灭

第六章 地上权
第一节 地上权概述
第二节 地上权的取得
第三节 地上权的效力
第四节 地上权的消灭

第七章 相邻权
第一节 相邻权概述
第二节 正确处理相邻权纠纷

第八章 地役权
第一节 地役权概述
第二节 地役权的取得
第三节 地役权的分类
第四节 地役权的效力
第五节 地役权的消灭

第九章 用益权
第一节 用益权概述
第二节 法人财产权
第三节 自然资源使用权

第十章 典权
第一节 典权概述
第二节 典权的取得与期限
第三节 典权的效力
第四节 典权的消灭

第十一章 占有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第十三章 抵押权
第十四章 质权
第十五章 留置权

TOP书摘

第一章 权概述
第一节 权的概念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民事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对物的管领、支配及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与债权构成民法财产权,故物权在民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罗马法虽有有关物权的内容,但物权的概念不论是在其法律、或其学理中尚未形成。《法国民法典》有各种具体物权的规定,但却未设立物权编。事实上物权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最早由欧洲中世纪的法释法学派提出,并逐步形成物权学说。而物权这一概念在法律上的确认,则是始于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首设物权编,从而使物权理论系统化。以后,许多受德国民法典影响的国家都相继在本国民法中规定了较完备的物权制度。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物权已成为各国民法不可缺少的内容,但各国民法典中几乎没有一个对物权的定义作出界定。
物权一词就我国而言属外来语,故中国古代法中没有物权的概念。近代中国受西方列强的侵略,物权一词也传人中国。1911年的《大清民律草案》的第三编就规定了物权,此后的北洋政府以及以后的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民法典也都设立了物权编。新中国成立以后,国民党民法典除台湾省外被废除,又未制定相应的新的民法典,自然也无物权的规定。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也没有使用“物权”这一概念。要填补这一空白只有期待于未来的民法典了。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283

印  次:1

版  次:1版

开  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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