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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第三版)


证据法学(第三版)

作  者:卞建林 主编

出 版 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丛 书: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出版时间:2007年08月

定  价:29.00

I S B N :9787562020011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标  签:法律教材  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法院  司法制度  证据  诉讼法  法律  法律专业  大学  教材教辅与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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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教材从初次出版至今已经六年,六年间我国的证据法学研究正不断扩宽和扩深,在证据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研究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展;六年间,在我国“法治”、“人权”等现代司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并深刻影响着作为司法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证据制度的变革。现时司法实践中对证据的感悟和理解、对证明活动的认识和把握已与六年之前大有不同;六年间我国关于证据的相关立法层出不穷,其中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证据运用和证明活动都产生重大影响。基于此,本教材适时推出修订版本,旨在除借此更正初版教材中的印刷错误、回应读者对初版教材的改进意见外,更期冀能够及时反映最新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和最新的证据立法成果。

TOP作者简介

卞建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博士生导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主要著述有:《刑事起诉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刑事诉讼的现代化》、《刑事证明理论》、《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法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专家意见稿》、《刑事正当程序研究:法理与案例》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外国刑事诉讼法》等全国统编教材。

TOP目录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第一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证据法学的体系
第四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外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神示证据制度
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
第三节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第四节 内心确信证据制度
第三章 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中国古代证据制度
第二节 中国近现代证据制度
第三节 中国当代证据制度
第四节 港澳台地区证据制度

第二编 证据论
第四章 证据概述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
第三节 证据的意义
第五章 物证
第一节 物证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物证的分类和表现形式
第三节 物证的意义
第四节 外国关于物证的立法和理论
第六章 书证
第一节 书证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第二节 书证的特征
第三节 书证的分类
第四节 书证的意义
第五节 外国关于书证的立法和理论
第七章 证人证言
第一节 证人证言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
第三节 证人证言的作用
第四节 外国关.于证人证言的立法和理论
第八章 当事人陈述
第一节 当事人陈述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当事人陈述的分类
第三节 当事人陈述的意义
第四节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陈述
第五节 刑事被害人的陈述
第六节 外国关于当事人陈述的立法和理论
第九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第一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意义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运用原则
第四节 外国关于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立法和理论
第十章 视听资料
第一节 视听资料的产生和使用
第二节 视听资料的概念和特点
第三节 视听资料的意义
第四节 外国关于视听资料的立法和理论
第十一章 鉴定结论
第一节 鉴定结论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鉴定的分类
第三节 测谎鉴定
第四节 鉴定的意义
第五节 外国关于鉴定结论的立法、理论和实践
第十二章 勘验、检查和现场笔录
第一节 勘验笔录
第二节 检查笔录
第三节 现场笔录
第四节 外国关于勘验、检查和现场笔录的立法和理论
第十三章 证据的分类
第一节 证据分类概述
第二节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第三节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第四节 本证与反证
第五节 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
第六节 主要证据与补强证据
第七节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第三编 证明论
第十四章 证明概述
第一节 证明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证明的过程与方法
第三节 证明的意义
第十五章 证明对象
第一节 证明对象的概念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第四节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第五节 非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第六节 免证事实与司法认知
第十六章 证明责任
第一节 证明责任概述
第二节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第三节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第四节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第十七章 证明标准
第一节 证明标准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第四节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第十八章 推定
第一节 推定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推定的适用
第三节 无罪推定
第十九章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第一节 收集与保全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收集与保全证据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收集与保全证据的主要方法
第四节 各种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第二十章 证据的审查判断
第一节 审查判断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审查判断证据的任务
第三节 审查判断证据的步骤和方法
第四节 各种证据的审查判断
第二十一章 法院对证据和案情的认定
第一节 证据的提出
第二节 法院对证据的认定
第三节 法院运用证据认定案情
第二十二章 证据规则
第一节 证据规则概述
第二节 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及完善
第三节 外国主要证据规则
二、我国台湾地区的证据制度

TOP书摘

1.我国台湾地区证据制度的历史渊源与特征。清朝末年,清政府迫于内忧外患的压力,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开始引进或移植西方(主要是德国、日本)近代意义上的法律制度,从而对其旧有的制度进行历史性改革。1906年,清政府制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典《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暂缓施行)。1910年,又制订了《刑事诉讼法律草案》、《民事诉讼法律草案》,但都没有来得及正式颁布实施。这两部法律草案对以后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政府的诉讼立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沿袭或参考这两部法律草案的基础上,国民党政府于1935年制订颁布了《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与《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至今台湾地区仍适用1935年的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只是进行了一些修订与补充。可以看出,台湾地区的诉讼法从起源到现行,都直接受德国、日本的影响,一直采用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模式,其改革的趋势是吸收英美法系国家当事人主义的长处,以改进现行的诉讼制度。因此,在证据制度方面,台湾地区也是典型的大陆法系的自由心证制度,但是现在,受英美法系国家的影响,对于被告人的自白以及各种证据的采用,也有一些法定的证据规则。
2.我国台湾地区证据制度的内容。台湾地区没有单独的证据立法,而是在诉讼立法总则编中设立证据专章。其证据法则实行自由心证主义和直接审理主义。台湾地区的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自由心证原则,即法律对于证据证明力之评断,不作条文列举式的规定,而仅作原则性的提示规定,然后由法院根据其调查和直接、公开的审理及言词辩论程序,从而形成确信,自由判断认定。例如,我国台湾地区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第l项规定:“证据之证明力由法院自由判断”。当然,自由判断并非任意擅断,或是凭空臆断,而是就法官调查和审理的结果,依据法官的经验、良知、职责意识作出公正的判断。自由心证也存在例外情形,对于以下两类情况法官不能够自由判断:①自然科学业已证实的知识,法官唯有采信,而不能依伦理逻辑和经验法则进行评价,以决定取舍;②被告拒不供述,不可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进行评价。
为防止法官主观擅断,现在台湾地区也不断地制订了一些证据规则。例如,我国台湾地区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判断证据的规则包括:①所有证据,须经合法调查之程序,否则不得采为证据,如证人以书状陈述或使人代为到场陈述,均不能作为证据使用;②无证据力者不得作为判断之依据,如证人个人意见或推测之词不能作为证据使用;③证据不得与事理有违,即证据不得违背基本的经验法则。同时,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关联;④证据不得与所要认定的事实不符;⑤以强暴、胁迫、利诱、欺诈、违法羁押,或其他不正当方法所取得被告之自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396

版  次:3版

开  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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