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道网
 您现在的位置:图书 > 中国的陪审制度向何处去
中国的陪审制度向何处去


中国的陪审制度向何处去

作  者:何家弘 主编

出 版 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年07月

定  价:32.00

I S B N :9787562029106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诉讼法/程序法    

标  签:司法制度  综合  诉讼法  法律  

[查看微博评论]

分享到:

TOP内容简介

该《决定》在立法的层面进一步强调了陪审制度的重要性,并且做出了一些保障实施的规定。但是笔者认为,该《决定》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陪审制度存在的“陪而不审”、“形同虚设”等问题,也没有能够真正体现陪审制度的存在价值,因此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步一步地走下去。但是,中国的陪审制度改革究竟应该走向何方?我当时也缺乏明确的认识。我正是带着这种困惑承接了司法部的这项研究课题——“陪审制度比较研究”。经过一年多的时间,课题组成员收集了大量资料,特别是关于那些我们过去不太知晓的国家的陪审制度的资料,并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写出了本书。值得高兴的是,我在主持本项目的研究过程中也对中国陪审制度的改革方向形成了明确的思路。经过集体讨论,我们将改革设想写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法》(草案)学者建议稿”,作为本书的附录奉献给读者,希望引起人们的讨论并得到指正。如果本书的研究成果能够为中国的陪审制度改革提供参考并起到些微的推动作用,我们就感到非常地荣幸了。

TOP目录

前言
第一章 世界陪审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
第一节 两大法系陪审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节 陪审制度在世界范围的发展与演变
第三节 当代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第二章 英格兰和威尔士的陪审制度
第一节 英格兰和威尔士陪审制度的历史
第二节 英格兰和威尔士陪审制度的现状
第三节 英格兰和威尔士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第三章 苏格兰和爱尔兰的陪审制度
第一节 苏格兰的陪审团制度
第二节 爱尔兰的陪审团制度

第四章 美国的陪审制度
第一节 美国陪审制度的缘起
第二节 美国陪审制度概况
第三节 美国陪审制度的未来

第五章 加拿大的陪审制度
第一节 加拿大陪审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加拿大陪审制度的现状
第三节 对加拿大陪审制度的评价及展望

第六章 澳大利亚的陪审制度
第一节 澳洲陪审制度的历史
第二节 澳洲陪审团制度的现状
第三节 有关陪审制度的演变、争论及评价

第七章 新西兰的陪审制度
第一节 新西兰陪审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新西兰陪审制度的现状
第三节 对新西兰陪审制度的评价与展望

第八章 法国的陪审制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重罪案件一审程序中的陪审团
第三节 重罪案件上诉程序中的陪审团
第四节 陪审制度与法官内心确信
第五节 特别规定

第九章 德国的陪审制度
第一节 德国法院体制概述
第二节 德国陪审制度的历史
第三节 德国陪审制度的现状
第四节 德国陪审制度的特点

第十章 俄罗斯的陪审制度
第一节 俄罗斯司法体制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俄罗斯的司法体制改革
第三节 俄罗斯的陪审制度改革
第四节 俄罗斯陪审制度改革之评价

第十一章 西班牙的陪审制度
第一节 西班牙陪审制度的历史
第二节 西班牙陪审制度的现状
第三节 西班牙陪审制度改革的评价

第十二章 日本的陪审制度
第一节 裁判员制度建立的背景与原因
第二节 当代司法改革与裁判员制度的建立
第三节 裁判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TOP书摘

第二章 英格兰和威尔士的陪审制度
第三节 英格兰和威尔士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一、对英格兰及威尔士陪审制度的再认识
(一)陪审制度的功过是非
从历史意义上看,陪审制度在英格兰的确立不仅促进了普通法的形成,而且还引起了普通法证据审查制度与司法裁决方式的理性化变革。从现实意义上看,陪审制度是司法民主、审判公开、法律公正的象征和保障机制。它与判例法相适应,基于事实、普通生活常识、大众文化和自然正义,由普通公民参与司法过程,在对案件事实作出合情合理性程度较高的裁决的同时,对法官判案实施了制约和监督,实现了法治精神向社会的渗透,也有利于不公正法律的改革。但是,陪审制度也存在着与生俱来的不足。由于陪审团的组成缺乏代表性,不能反映社会构成状况,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作为一个整体的社区的共同意向,也就没有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然法理念。另外,陪审团成员大多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在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和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准确把握上难免存在一定的困难,进而影响案件处理的质量。同时,由于陪审团审理程序相对繁琐、复杂,陪审团审判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诉讼成本,影响了诉讼效率的提高。
(二)陪审制度的存废之争
矛盾着的制度本身必然会带来对它的褒奖与批判,而且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这种冲突可能会被激化。目前在世界范围内陪审制度总体是呈衰落趋势的。除美国及加拿大的部分州,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大部分的民事案件中废除了陪审团审判,仅将陪审团审判限于极少数特定类型(诸如欺诈、诽谤、恶意滥诉、非法拘禁等)的案件中;在刑事审判中保留陪审团的也仅有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新西兰、美国等40多个国家。但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另外一种现象,西班牙和俄罗斯在废除了陪审制度后又开始重新引入陪审制度,而曾在1929-1943年采用后又废除陪审制度的日本也在讨论是否要恢复该制度的问题。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352

版  次:1版

开  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加载页面用时:141.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