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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学校授课精华-国际法学与司法制度


万国学校授课精华-国际法学与司法制度

作  者:王斌,陈璐琼 编著

出 版 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丛 书:万国学校授课精华

出版时间:2009年04月

定  价:25.00

I S B N :9787802474314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考试  >  司法考试    

标  签:职业资格考试  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司法行政  司法制度  国际公法  国际法  法律  其他考试  资格考试/职称考试  综合  司法考试  法律考试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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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是司法考试培训名校万国学校名师讲义内容的提炼,内容设置了[必读法条]、[基本知识点]、[疑难点]、[易混淆点]几部分。在[必读法条]部分列举了司法考试的重点法条;在[基本知识点]部分对司法考试涉及的知识要点进行了概括;在[疑难点]部分对一些疑难内容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对一些易混淆的内容在[易混淆点]部分加以区分。本书的另一特点是较多地使用表格以便于读者理解。   本书适用于参加司考的人员作为必备的学习用书。

TOP目录

国际法
第一章 国际法导论
第一节 国际法的渊源
第二节 国际法基本原则
第三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第二章 国际法律责任
第一节 国际法主体
第二节 国际法律责任
第三节 国际赔偿责任
第三章 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第一节 领土
第二节 海洋法
第三节 空间法
第四节 国际环境保护法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
第一节 国籍
第二节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 引渡和庇护
第五章 外交关系法和领事关系法
第一节 外交关系法
第二节 领事关系法
第六章 条约法
第一节 条约的缔结
第二节 条约的效力
第三节 条约的解释和修订
第七章 国际争端的解决
第八章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第一节 战争状态与战时中立
第二节 对作战手段的限制和对战时平民及战争受难者的保护.
第三节 战争犯罪

国际私法
第九章 国际私法总论
第一节 国际私法概述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
第十章 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
第一节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二节 物权
第三节 债权
第四节 商事关系
第五节 婚姻与家庭
第六节 继承
第十一章 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
第二节 国际民事诉讼
第十二章 区际法律问题

国际经济法
第十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
第一节 国际贸易术语
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十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第一节 国际海洋货物运输
第二节 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第十五章 国际贸易支付
第十六章 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第一节 (对外贸易法)
第二节 贸易救济措施
第十七章 世界贸易组织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 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第一节 国际知识产权法
第二节 国际投资法
第三节 国际融资法
第四节 国际税法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十九章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第一节 司法与司法制度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十章 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
第一节 审判制度和检察制度概述
第二节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第三节 法官和检察官
第四节 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审判工作的主要制度
第六节 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七节 检察工作的主要制度
第二十一章律师制度
第一节 律师制度概述
第二节 律师执业
第三节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第四节 法律援助制度
第二十二章公证制度
第一节 公证制度概述
第二节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第三节 公证程序
第四节 公证效力
第二十三章 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一节 法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内容
第二节 法官职业责任
第二十四章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一节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内容
第二节 检察官职业责任
第二十五章 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一节 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依据
第二节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第三节 律师职业责任
第二十六章公证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一节 公证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内容
第二节 公证职业责任

附录历年精选真题及详解

TOP书摘

三、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的首要基本范畴,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和保障。同时,追求司法公正也是司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公正,主要是指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和对实体法的正确适用。其中,发现案件事实真相是正确适用实体法的前提,这就要求首先必须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因为如果事实发生偏差,必然导致法律适用的错误;而正确适用法律则是实体公正的根本要求,因为只有适用法律正确,人们依赖法律而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最终得到实现。所谓程序公正,主要是指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现代各国的法律普遍确立的举证、回避、辩护、无罪推定、自由心证、公开审判等原则和制度就是程序公正的必然要求和主要体现。司法公正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
(1)司法活动的公开性。所谓司法公开,是指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司法机关的活动应当向社会公开,不仅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场或到庭,而且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媒体采访和报道。在我国,司法公开主要是指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
(2)裁判人员的中立性。诉讼纠纷的起因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对利益的不同认识,这种不同认识难以相互妥协的结果是双方共同期待由某一无关争执利益的第三者秉公裁断。公正,即判决在诉讼两方当事人之间不偏不倚。这种不偏不倚的状态只能由以下两种情况促成:①裁判人员与案件利益无相关性。②司法官的情感自控性。
(3)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平等性是“衡量一种程序是否公正的基本标准”。
(4)司法过程的参与性。一是必须认真倾听当事人的主张;二是必须对自己作出决定的根据进行充分的说明;三是作出的决定必须建立在当事人双方提出的证据和辩论的基础上,并与此相适应。
(5)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它主要体现在:①主体合法。②程序合法。
(6)案件处理的正确性。它要求司法人员通过诉讼活动,在核定证据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对案件作出恰当的处理。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226

版  次:1版

开  本:16开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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