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财政与税收专业重点规划教材:中国税制(第2版)
作 者:应小陆,徐双泉 编
出 版 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年02月
定 价:36.00
I S B N :9787564215460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人文社科 > 经济 > 经济实务 > 财政税收  
标 签:财政税收 经济
《普通高等教育财政与税收专业重点规划教材:中国税制(第2版)》既可以作为高等院校财经及管理类专业本科生的教材,也可以作为各级政府财政、税务以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进一步研究税收知识的自学教材和学习参考用书。
在《普通高等教育财政与税收专业重点规划教材:中国税制(第2版)》的编写过程中,作者参考了许多专家和学者的专著、教材和其他税收文献,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尽管我们搜集了大量的最新资料,研读了最新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论著,但限于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加之我国税收制度又处于不断改革和完善中,书中不当与欠妥之处,恳请广大读者和专家批评指正。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营业税法定免税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是指这些单位在自己的场所举办的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文化活动。其门票收入,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是指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除上述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三)营业税其他减免税项目
1.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是指保期一年以上(包括一年期),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金保险、健康保险。
对保险公司开办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金保险、健康保险的具体险种,凡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并列入免税名单的可免征营业税,未列入免税名单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2.为支持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4.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5.工会疗养院(所)可视为“其他医疗机构”,免征营业税。
6.凡经中央及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事业单位收取的,均不征收营业税。
7.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收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征收营业税:一是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所属财政、物价部门以正式文件允许收费,而且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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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帧:平装
页 数:257
开 本:16开
纸 张:胶版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