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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论集.第11卷


商事法论集.第11卷

作  者:王保树 主编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年12月

定  价:28.00

I S B N :9787503667480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经济法    

标  签:法学文集  经济法学  经济法  商法总论  商法  法律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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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卷是《商事法论集》的第十一卷,是2006年的第二卷。本论集出版以来,由于各种原因,每卷间隔时间不一。自今年开始,每年出两卷。一般情况下,上半年一卷,下半年一卷。   自首卷问世以来,每卷编完之时总要写几句话,通常是放在卷首,因而称之为“写在卷首”。在此之前,“写在卷首”的内容一般包括两方面:一是表明《商事法论集》的宗旨与方针,诸如“立足于中国商法的发展与完善,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商法的发展经验与判例学说,追踪国外商法的发展趋势,推动商法专题研究,促进商法学的学科建设,进而为商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服务”,等等。二是介绍和推介全卷的栏目和每一栏目的文章。以往十卷的“写在卷首”一直沿用这种做法。无疑,同样的东西多次重复,总会给人以面貌依旧的感觉。从第十一卷开始,封面设计有所革新。借此机会,也想对《商事法论集》做些改革。虽然,每卷《论集》都需要贯彻已确定的宗旨与方针,但不必每期重复其宗旨与方针。而栏目和内容体现在《论集》里,只要篇篇进行了阅读,其每个栏目的文章就尽在读者的头脑之中,不必像“导购小姐”那样篇篇进行介绍了。如此每卷编辑结束之时还要不要写几句话?我看还是要的,但写的内容不必像前述那样,而是写几句编者确实要说的话。无疑,每次要说的话不必一样,也可长可短。就这一意义而言,可以将“写在卷首”改为“卷首语”。   本卷的“卷首语”的主题是:当前公司法的研究应重视“解释论”的运用。

TOP目录

卷首语
商法专题研究
 法国商事登记制度研究
 公开发行公司之内部组织法制:日本法与中国台湾“法”之比较分析
 公司关联担保规制的制度变迁与政策选择——兼论法律规制的目标与方法
 资本维持原则的再思考
 论证券发行中虚假陈述的会计民事责任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全球考察:困境与出路
国外商法著述
 外部董事的核心信义义务
 公司治理全球化:形式性抑或功能性融合?
 伊利诺斯州法院应当关心公司僵局吗?
硕士学位论文
 反垄断法执行机关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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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帧:平装

页  数:390

版  次:1

开  本:0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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