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的辅导教材已经很多,为什么还要多这样一套书呢?要很好地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自然是取决于读者的认可,而不是作者自我的良好感觉。所以,作为作者之一,我就不在这里进行自我评价,只是将组稿当时发给所有作者的写作要求展示给各位,供各位监督!我相信,如果我们全体作者通过一步步的努力,实现了写作的初衷,这套书自然是有价值的辅导读物!
{2012司法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写作要求:
每一个司法考试领域的优秀教师,都必应给我们的学生带来一部复习的精华之作。写作与讲课之间本是相辅相成。当我们的口述作品和书写作品完美结合之时,也就是我们成就学生人生价值、感受自我内心满足之日!我们既为法律人,无论当初的选择是自觉还是被动,今天都有一个宿命:将法律所蕴含的正义精神、专业精神弘扬天下!而今,在中国,竟然没有比司法考试更大、更易实现这一理想的平台!所以,我们期求:这套书不仅有知识,还有精神!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能力与住所
第二节 监 护
第三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四节 人身权
第三章 法 人
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内部组织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章 代理与诉讼时效
第一节 代 理
第二节 诉讼时效
第二编 物 权
第六章 物权法总论
第一节 物与物权
第二节 物权的类型
第三节 物权的效力
第四节 物权的变动
第五节 物权的保护
第六节 占 有
第七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三节 相邻关系
第四节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
第五节 共 有
第八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
第四节 地役权
第九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第二节 抵押权
第三节 质 权
第四节 留置权
第五节 担保物权的并存与竞合
第三编 债权总论
第十章 债与债权
第一节 债的概述
第二节 债权与债务
第十一章 债的履行
第一节 履行规则
第二节 债务违反
第十二章 债的担保
第一节 保 证
第二节 定 金
第十三章 债的保全
第一节 代位权
第二节 撤销权
第十四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第一节 债的移转
第二节 债的消灭
……
第四编 合同
第五编 婚姻继承制度
第六编 侵权责任
第七编 知识产权法
附录:经典真题解析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能力与住所
《民法通则》
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五条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
装 帧:平装
页 数:419
开 本:16开
纸 张:胶版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