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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司法考试高频考点对照速记


2012国家司法考试高频考点对照速记

作  者:飞跃司考辅导中心组 编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定  价:35.00

I S B N :9787509332832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考试  >  司法考试    

标  签:司法考试  其他类职称考试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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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可谓非常广泛,要想把每一个考点都熟练掌握一是非常困难,二是从应考技术上讲也是没有必要的。我们组织辅导专家,通过收集和分析成功考生的经验以及失败考生的教训,发现最优化的复习方法是在学科整体知识体系把握的基础上,  “抓大放小”、  “举重略轻”。所谓“大”与“重”,从考点的角度来说,就是那些多年来反复考查的知识点,这些考点我们可称之为“高频考点”。
    本书的目的不在于“投机取巧”,而在于考试复习中后期的“减负”与“提升”。因此,本书严格根据历年考试考查频率,将考查次数三次以上的考点作为备选对象,再根据考查出题规律的分析和对2012年考试的趋势预测,选取其中最可能考查到的知识点,通过法理上的深入分析,记忆上的对比效率等方式,让考生能够在短时间内熟练掌握相应考点并解题自如。

TOP目录

第一章 法理学
 考点1  法的价值
 考点2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
 考点3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考点4 法律解释
 考点5  法制与法治
第二章 法制史
 考点1  先秦法制思想
 考点2  《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
第三章 宪法
 考点1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考点2  选举制度
 考点3  公民的基本权利
 考点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考点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考点6  国务院
第四章  司法职业道德
 考点1  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考点2  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考点3  律师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第五章 经济法
 考点1  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考点2  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与判断
 考点3  产品质量责任
 考点4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考点5  劳动合同的解除
 考点6 社会保险。
 考点7  环境民事责任
第六章 国际法
 考点1  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
 考点2  冲突规范
 考点3  国际贸易术语
 考点4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七章 刑法
 考点1  罪刑法定原则
 考点2  属地管辖
 考点3  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
 考点4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
 考点5 犯罪故意
 考点6 犯罪过失
 考点7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考点8  正当防卫
 考点9 犯罪未遂
 考点10  犯罪中止
 考点11  共同故意
 考点12  累犯 
 考点13  自首 
 考点14  数罪并罚制度
 考点15  缓刑 
 考点16  信用卡诈骗罪
 考点17 绑架罪
 考点18 抢劫罪
 考点19  敲诈勒索罪
 考点20 盗窃罪
 考点21 诈骗罪
 考点22 受贿罪
第八章 刑事诉讼法
 考点1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2  回避的决定及效力
 考点3  证据的分类
 考点4  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考点5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考点6  律师介入侦查程序
 考点7 补充侦查
 考点8 不起诉
 考点9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考点10  上诉不加刑
第九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十章 民法
第十一章 商法
第十二章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TOP书摘

  第一章 法理学
  考点1  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的概念
   法的价值是作为主体的人对作为客体的法的需要和主体对客体的判断标准,是法律作为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是法律作为客体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
    二、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法的价值判断是人们对客观价值现象,即一定主客体间价值关系的反映,它表达的是人们关于价值的意识、思想或观念等。
    事实判断是一种描述性判断,是以客体为取向的,目的是要达到对事物、事件及其过程的客观化的认识,所关心的是世界的本来面目。因此,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在判断取向、中立性、主要功能、判定真假的依据等方面都存在不同。
   三、法的价值的种类
   一般认为法的价值有秩序、自由、正义、效率、利益等。
   1.秩序。从社会角度,秩序表示在社会中存在着一定社会的组织制度、结构体系和社会关系的稳定性、有规则性和连续性。秩序侧重于社会制度与法律制度的形式结构。秩序由于满足人类生活和活动的有规则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的需要而成为基本的法律价值。作为法律价值,秩序是低层次的法律价值,为诸如安全、自由、平等、正义等法律价值的存在和实现提供条件。
    2.自由。自由是法律所追求的理想目标,自由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法律应当是“自由的法律”。将自由作为法律价值之一是对法律的改良,通过权利的确认在法律上实现自由,同时法律也是对自由的合理束缚。
   3.正义。法律的正义将正义解释为法治或合法性。凯尔森指出正义乃是“通过忠实地适用实在秩序以保持其存在”,即一条一般规则的根据,不考虑法的内容一一其内容在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中都予以严格的适用。
   4.效率。在当代,法律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无所不在,这使得法律的效率价值日益显得重要。因为,在法律全面渗透的情况下,资源使用和配置方式很大程度上是由法律决定的。这使得法律对权利义务的分配直接关系到资源利用的效益。
   5.利益。法与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利益是法律的基础。法律的产生、发展和变化与人们的利益要求、社会的利益关系有着内在的联系;法律确认利益主体,规定利益范围;法律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促进人们利益需要的不断满足。
   ……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224

开  本:16开

纸  张: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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