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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奋斗--罗斯福自传


我的奋斗--罗斯福自传

作  者:西奥多•罗斯福 著

译  者:孙红 译

出 版 社:中国长安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年12月

定  价:29.80

I S B N :9787510704772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传记    

标  签:领袖首脑  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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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西奥多·罗斯福从第一视角对自己的政治生涯和个人生活进行了详尽描述,真实地再现罗斯福如何从一个淘气的孩子成长为一位臻于完美的政治家的历程。这部传记后续了自己对自己各种政绩的评价,他言辞幽默,绝对不是史学家所能想象得到的。

从书中能够看出他禀赋出众、个性鲜明、经历丰富,具有强烈的人格魅力和感染力。他是美国梦的实现者,是个可以被打倒但不能被打败的硬汉。
老罗斯福很像金庸小说中文武兼资义薄云天以天下苍生为念的大侠乔峰。乔峰是虚构人物,老罗却是实实在在的美国人。在他的人生信念中,行动永远优于言说,户外永远优于室内,自然永远优于人工。他成为迷惘美国获得的回答。

TOP作者简介

西奥多·罗斯福(1858-1919年),昵称“泰迪”,第二十六任总统,拉什莫尔山四杰之一, 1901-1909 年在任。他自幼体弱多病,一度奄奄待毙,后来成为卓有成就的一代名人,所凭借的正是自强不息的个人奋斗。他倡导一种个人奋发的生活,深信一个人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对外界的征服,更体现在对自我的战胜。

他认为人生的成功分两种:一种是由超常的才能和出众的禀赋,这类人为数不多,更多的人取得的成功是通过艰苦不懈的努力。他说:“在未经艰辛劳动,并运用最佳判断力和细心计划以及提早进行长时间工作的情况下,我从未获得任何东西”。

同时也是高效能人士的典范,在一生有限的时间里,他的经历丰富多彩,堪称二十世纪美国最伟大的总统。

TOP目录

序 我的严酷对得起我的温柔

第一章 我的青年我做主
父亲将享受生活和履行责任完美结合  /5
只读喜欢的书  /11
尽享哈佛的一切  /17

第二章 我把成功分为两种
自信的秘诀——坚持做成一件事  /23
勇气第二,冷静第一  /26
如饥似渴地恋着拳击  /31
身体强壮,灵魂随之强大  /36
我的成功属于第二种  /40

第三章 除了实干,我从未有任何捷径
一离开哈佛,我就对政治有兴趣   /45
初入共和党所见所闻  /46
共和党中有抱负的牛人们  /47
立法圈里唯一的腐败形式  /55
反对修订高架轨道公司税赋  /57
关于增设油库设备的提案  /59
弹劾法官的启示  /61
经济适用公寓香烟案件  /64
做一条明智的大蛇  /66
我的简单的政府哲学  /68
第四章 牛仔生涯绝对很爽
自由自在的西部农场生活  /75
趣味无穷地圈牲口  /79
真正的美国西部牛仔  /79
神枪手比尔?琼斯  /88
西部的那些坏人  /91
我可爱的军团成员  /93

第五章 行政事务改革中的那些事儿
行政事务改革势在必行  /101
精明伪装的反对之声  /105
分肥式政治体制的弊端  /109
如何理解“在政治中没有政治”  /110
我尊重的政治家的魅力  /117
聪明的女人让男人不自私  /120

第六章 必须下死功夫提升军队战斗力
提高战斗力是为了避免战争  /129
最基本的、不加修饰的军事技能  /135
唱给那些战斗到最后的朋友们  /143
最好的战士也是一流的公民  /151

第七章 我当纽约州长时就像一头勇敢的倔驴
提名竞选  /155
大刀阔斧地改革  /157
我用人,我自己挑  /163
理想与效率的美妙结合  /165

第八章 户外探险、旅行,一样都不能少
神仙也无法体验的户外  /173
政治家应该读什么书  /177
我喜欢读的书  /179
孩子们的乐园  /180
我是孩子们的副妈妈  /183
第九章 我当总统的七年零六个月
就任总统  /189
这个时代的主要问题  /190
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  /192
人事任命风波  /194
总统的权责  /197
公共服务委员会  /198
反对和彻查腐败  /199
关于日本移民涌入美国的前前后后  /202
坚信人民的权利  /206
《太阳报》的评价  /208

第十章 总统任期里的对内政策
国家与公司的博弈  /213
反托拉斯法的制定  /215
用法律打击为富不仁  /218

第十一章 

我无法无视社会和行业正义
贯彻八小时工作制  /227
1902年的无烟煤大罢工  /228
美国第一公民  /234

第十二章 巴拿马运河的来龙去脉
“帮助”菲律宾发展  /239
支持古巴独立  /240
门罗主义  /241
圣多明各的革命  /242
修建巴拿马运河  /246
哥伦比亚的态度  /247

第十三章 我为什么会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万能药换不来广泛的和平  /255
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257
我和我的人民充满民族自豪感  /261

TOP书摘

序 我的严酷对得起我的温柔

我现在要写一个自传,当然,像很多其他人写自传的时候一样,有些事我不愿意说,希望你能原谅。

对我来说,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最重要的是具有某些优良的品质,而且必须同时具有这些品质,因为单独拥有这些品质中的任何一个或者两个的人太多,而且这些品质单独起作用根本就等同于没有。实干精神非常普遍,远大的理想同样不罕见,但是如果这二者分开,那就等同于一个毫无理想的人,一个夸夸其谈的人;有亲和力的人很多,勇气可嘉的人也很常见,不过大部分脾气随和的人都目光短浅,而且懒散怠惰、胆小怕事,而勇气可嘉的人却往往脾气火爆、难成大事。诸如总总,让人觉得可悲的同时,不禁感慨,世界上兼有多种优良品质的人实在凤毛麟角。

当某种品质被孤立,就往往形同虚设,拥有个别优良品质的人也不会有什么大作为。为人类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公正添最多砖加最多瓦、为全人类的前进贡献最多力量的人,只有那些既有能力、大胆又热爱和平,且聪慧、热爱正义的人。现代社会工业迅速发展、千变万化,面对这种境况,我们必须自愿并毫无保留地团结
起我们大家的力量;但是如果个人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发挥自己的首创精神并承担自己的义务,那么集体的力量也等于零。

每种美德都值得称赞,但是,如果没有男人对在家里做饭、看孩子的女人的爱,没有父母对自己嗷嗷待哺的孩子那种愉悦而无畏的爱作为支撑,所有美德都像空空如也的街道上的浮尘一样,肆虐的狂风一吹就无影无踪。人人必须都有责任感,人人都应当笑对自己的责任;生活的美好与义务和责任同步,那些想不付出什么努力、老是抱怨自己没有生在富贵之家,不能轻而易举地享受生活乐趣的人,简直就不配做人。

我们必须拥有钢铁一样的意志,必须拥有火热的灵魂和最冷静的判断。以恶治恶是恶人所为,他们认为自己承受了苦难,于是想用武力甚至战争来弥补自己所受到的创伤,我们必须对这些人抱以同情,抱以我们最大程度的同情;我们必须公正待人,慷慨施与,只要我们做得到。但是我们必须同时明白,面对压迫和迫害,如果没有时刻在心里准备好发出重拳,那不仅是一件丢人的事,而且是纵容邪恶,那我们自己就是混蛋无比。

我们的内心必须温柔、必须宽容,但是我们的行动必须无畏、必须勇往直前,而且我们必须深信,只有心里接受严酷的劳动才能对得起自己的温柔和宽容。每个人都应当记得这句实实在在的话,对每个人都适用。

我们伟大的现代民主就是:没有一个辛勤工作、老老实实的穷人会继续他的穷日子,没有一个懒懒散散、不愿承担责任的富人会继续他的富日子。但是,我们必须靠他们的行为作为标准来判断他们,而不是他们的社会等级。如果某个穷人仅仅因为某个人富有而对其仇恨,我们会极端鄙视这个不想靠自己的双手和汗水去成为富人,而只想靠掠夺富人的财富成为富人的人。

西奥多?罗斯福
1913年10月1日于瑟卡摩山庄


第二章

我把成功分为两种

世界上有两种成功,而在这两种成功中展现出的是取得成功的两种不同的能力。第一种成功——或是大事上的成功,或是小事上的成功,来到了天生具有完成某种事情的能力的人身上,一般的人无论经过多少训练,都做不来,这无关坚持不懈或者意志力;

第二种成功是常见的一类成功,这种成功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必须通过各种努力取得,取得这类成功的人,与周围人的不同之处不在于与生俱来的特质,而在于为了培养这种特质所付出的努力程度。

自信的秘诀——坚持做成一件事

回首往昔,一个人能真正更为客观地感知的是孩提时代的他自己,而不是对父亲或母亲的感知。他感到那个孩子仿佛并不是他自己,不是他个人,而是一个祖先,就如同一个像他的父母一样的祖先。有句谚语“孩子是父亲的延续”,这句话可以用与通常的意义完全相反的方式来解读,即“孩子是父亲的延续”的意思是他的个性特征与他长大成人以后的个性特征是两回事。这或许就是为什么一个人在谈及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时,往往带有一股超脱的意味。

我曾经是一个孱弱的孩子,也没有与生俱来的身体上的非凡才能,大多数时间又待在家里,我曾经跟一群有过粗野经历的孩子打交道,起初无法坚持自己的观
点。然而,通过阅读一些我崇拜的人物的事迹——从弗吉山谷的士兵、摩根的步枪手,到我最喜欢的故事中的英雄人物——通过听说我南方的先祖和他们的亲属所创立的丰功伟绩,通过了解我的父亲,我开始对那些无畏的人物以及那些敢于坚持自我的人物大加赞赏,我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想要成为他们那样的人。直到十四岁那一年,我才让这种愿望摆脱白日梦,开始成为现实。当时发生的一件意外让我受益匪浅。因为哮喘复发,我被送到了驼鹿头湖,就我一个人。在驿马站骑马往前走的时候,我遇到了几个男孩,年龄跟我相仿,只是比我更有能力、更淘气。他们发现我是一个送上门的、天生的牺牲品,于是兴奋地着手把我的生活变成悲剧。最糟糕的是,我曾试图反抗,可最终这群孩子中的任何一个都能轻蔑地单挑我,而且还可以既保证不把我伤得太重,也不让我有任何还手之力。

那次经历教给我的东西比任何良言教给我的都多。我下定决心,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摆脱再次陷入这般无助的境地。我快速而痛苦地意识到,我并不具备与生俱来的勇猛,也不能靠这个来安身立命,只能通过训练来弥补这一点。于是,在父亲的真诚鼓励下,我开始学习拳击。我的笨手笨脚让我花了两三年的时间才取得了一点儿能被人们看得出来的进步。我的第一位拳击教练是约翰?朗,他曾经是个职业拳击手。现在,我还能看到他的房间里挂满了拳击赛的彩色照片,包括汤姆?海尔和北方佬苏利文之间的比赛,西奈恩和赛尔斯之间的比赛,等等。有一次,为了调动客户的兴趣,他主办了一系列“锦标赛”——有各个不同重量级的,至于奖品,至少我所在的班级是一个奖杯,我猜想,那奖杯的价值大约是50美分。他甚至都不认为我能有什么作为,最后我参加了最轻重量级的比赛,在比赛中,接连与我对抗的几位都是瘦弱的年轻人,他们甚至比我还差劲儿。让大家都感到意外的是,我赢得了比赛,那个奖杯也成了我最珍爱的财产之一。后来,我把它藏了起来,以免骄傲自大,可是现在,我多么期望能够想起把它藏在哪儿了。多年后,我读到有关一个小人物的报道,他曾参加过一个五级残障人士的比赛并赢得了一个没什么价值的奖杯,但这个奖杯带给了他无限的欢乐。哦,天哪,当我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觉得这个小人物跟我简直就是哥俩儿。

记忆中,这是我取得的体育比赛荣誉中唯一值得炫耀的。在哈佛我做过许多拳击和摔跤练习,但这两项运动,我都从未达到过一流水平,哪怕是我自己的这个重量级。仅有一次,一场规模很大的比赛,我获得了进入决赛或是半决赛的机会——我忘了到底是哪一个,但是,除此之外,我的主要角色是为朋友或同班同学做陪练。

骑马也是我喜欢的,但却学得很吃力,就像学拳击一样。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成为一个说得过去的骑手,离在狩猎场上风驰电掣般的骑手还差很远,更别提碰西部脱缰级别的野马。任何一个人,如果他选择了,他就会逐步对自己做必要的胆量磨砺,逐步学会必要的技巧,而这会让他能够在乡间体面地骑马。与此相关的唯一让我感兴趣的经历就是有一次我摔断了胳膊。那次我骑的是一匹起初用于拉车的黑马,它的主人卖掉它是因为它在跟别的马一块儿拉车的时候时常偷懒耍滑,当主人把它牵出来喂草的时候,它会一跃而起去跳越栅栏,想要去本不属于它的地方。它天生就是一个跳越者,尽管没有什么速度。在我们提到的这次狩猎中,一直人马相处良好,直到这匹马的速度逼近了我以前的那匹马,它翻过了一个栅栏。当跌落马下的我重新爬上马背的时候,我发现左胳膊不好使,当时我想这只是一次拉伤。我们在狩猎的过程中不停地重重地敲击马屁股,这匹马又跨了三四个栅栏,我还没有意识到我的胳膊折了。后来,我又摔了一大跤,这一跤让骨头错了位。

我喜欢徒步和攀登。少年时代,我常常去缅因州北部的森林,秋天和冬天都会去。在那儿,我收获了两份终生的友谊,一个是威廉?德,还有一个是比尔?赛沃尔:我们一块儿泛舟,一块儿徒步穿越森林,一块儿穿着雪地鞋去探访冬季的伐木工棚。除了狩猎外,我在登山上从不吝惜,在几次常规的旅行中,我攀登了马塔角山,我还在瑞士爬了圣母峰。

我没怎么练过滑膛枪,但却做过大量的步枪练习。在瑟卡摩山,我有一个气枪打靶练习场,我经常带着朋友去那儿射击。有一两次,布尔监狱释放犯社团到我这儿参观,他们还跟我一块儿进行了射击比赛。手枪和步枪的最佳射手永远是同一个人,那就是斯图亚特?爱德华?怀特。在其他众多好身手中还有一位我的忠实朋友,他就是巴伦?斯比克?范?斯特恩伯格,后来,在我担任总统期间,他就任德国驻华盛顿的大使。他是一个极好的射手、骑手,也是一个很好的徒步者,一是德国忠诚而又高效的公仆,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在弗朗哥—德国战中有着不俗的表现,他是阿奇博尔德?福布斯回忆录中的英雄人物。他也是第一个跟我探讨加强对大农庄上的人们和草原上的牛仔们的步枪管制的人。这个可怜的、勇敢的、软心肠的家伙得上了一种慢性的、痛苦的疾病,但致命疾病带给他的痛苦并未对他的工作构成任何干扰。在其他与我一块儿射击、骑马、徒步的人中,还有一位是塞西尔?斯普林?赖斯,他刚刚被任命为英国驻美大使。我在圣?佐治亚的汉奴弗广场结婚时,他是我的伴郎,是我的男傧相。那场婚礼让我感觉自己好像生活在萨克里的小说中。

在射击方面我的经验一如我在马术方面的经验。有些人他们的眼神和手法都如此快速、准确,以至于他们的射击技术所达到的精准程度是普通人通过练习所无法达到的。还有些人,他们的射击根本毫无精准可言。在这两类人中间是为数众多的普通人,如果选择下决心练习的话,完全能够通过勤奋和判断力使自己成为不错的步枪射手。表现出这种必要的勤奋和判断力的人,可以不费力地将自己提升到第二个档次,成为体面的步枪射手,而我就属于这个档次。但是,使用步枪定点射击能达到这个射击水平,绝不意味着你有能力在野外特别是在危险的情况下击中目标。各种各样其他的素质,包括道德的和身体上的,都是做一个优秀的狩猎者所需要的,特别是在危险的狩猎中的猎手,正如要做一个优秀的士兵,除了枪法好以外,还需要有诸多其他素质。在危险的游戏中,除了用枪要相当精准外,首要的便是冷静的判断和不会陷入慌乱的神经系统。任何初学者都容易既兴奋又紧张,所以,初学者不应该参加危险狩猎。
勇气第二,冷静第一

既兴奋又紧张意味着一种神经高度兴奋的状态,这种状态会让人完全摆脱胆怯。它会影响一个人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讲话的状态,就像它会影响一个人第一次看到雄鹿时或者第一次参加战斗时的状态。这样一个人所需要的不是勇气而是神经控制和冷静的头脑。而这些只能通过实践获得。你必须用反复练习的克制来让神经处于可控的状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习惯问题,用反复练习意志的力量来获得。如果一个人的身上有正确的东西,那么,每一次练习都会变得越发强大,而如果一个人身上没有这种东西,那么,他最好别接触危险的狩猎,要远离任何可能会危及身体的体育运动或工作。

当获得了运用谨慎、判断和控制神经系统的能力后——这些能力会让他在狩猎中射击得跟定点打靶一样好,他就可以轻松地参加危险的狩猎,他会发现参加这样的运动并不需要局外人所想象的那种非比寻常的勇敢。一个人要是能够在几英尺之外击中一个苏打水瓶子,那么,在同样远的距离之内,他也能够击中狮子、熊或大象的头部,即便不能击中野兽的头部,至少也能在野兽发威反抗的时候,将其置于筋疲力尽之地。他所需要做的一切便是精确地射击,如同他射击苏打水瓶子一样,要做到这一点,对神经系统要有非凡的控制能力。达到这一点之后,猎手决不能凭想象保证能在这种千钧一发之际获胜。因为这还存在着熟练程度的问题,在一个人没有达到一定的精准程度,但却自以为达到了时,他很可能会冒一些愚蠢的危险。一个人要是达到了上述的精准程度,那么,在山谷中或者在开阔的平原上,哪怕与狮子在相距几百英尺远的地方行走,安全也绝对有保障。如果那头狮子没有发起猛攻,那么,这个人应该在这个距离内将其打翻在地以防止其发动攻击,如果那头狮子已经发起攻击,那么,这个人应该在这个距离内将其制服。但是,能够保障一个人依靠自身的能力来做到这一点的非凡才能绝不意味着他可以有理由这样想:他能够尾随一只受伤的狮子进入茂密的丛林中。一个习惯于尾随受伤的狮子进入茂密丛林中的人必定是一个技法达到最高水平的人,否则他最终会被动物所伤害。

我最初曾见到过的两三只雄鹿让我既兴奋又紧张,但是,当我在一般的狩猎中获得了经验之后,即便是在危险的狩猎中我也不会紧张与兴奋。就我而言,能克服既兴奋又紧张是因为我有意识的努力,并慎重地下定决心要克服它。绝对幸运的人一向无须做这种坚决的努力——这或许表明一般人能从我的经验中获得的益处要多于从那些例外的人的经验中获得的益处。

在可以被称为危险的狩猎中,我只射杀过五种动物,它们是在非洲的狮子、大象、犀牛和野牛,以及在落基山脉地区射杀的一头大灰熊。这不仅仅是靠我个人的经验,也有许多老猎手的经验,我认为这四种非洲动物特别是狮子、大象和野牛要比大灰熊更加危险。然而,我个人亲历的唯一的死里逃生是面对来自大灰熊的攻击。在非洲,在距离我最近的地方被射杀掉的动物是一只正在发起攻击的犀牛——这一切表明一个人不应该把他自己的个人经历过分推广。总的来说,我认为狮子是上述五种动物中最危险的。这是指,如果适当围猎,捕猎给定数量的狮子,猎人被狮子攻击致死或被狮子伤害的比例要高于猎捕同等数量的其他动物。然而,我个人在对付狮子上则没有什么困难。我曾两次射杀狮子,都是在深谷地带,有一次是在狮子即将发动攻击的时候,还有一次是当一头有着浓密鬃毛的雄性狮子全力发动攻击的时候,有一头雄性的大象,是一头残暴的野生离群象,曾在当地的村落里伤过人,这头象在未被射击之前就发威了。我的儿子科尔米特和我在四十英尺之外将其撂倒。还有一头雄性大象,也是没有受伤的,已经处于发威状态,几乎要到我近前了,此时我扣动了双筒枪射杀了这家伙——这是我见过的第一头野生大象。另外一头公象从浓密的灌木丛中冲到了我的左边,像一个蒸汽机引擎穿过一个松软的雪堆一样,它的飞奔让周围的一切噼啪断裂,它离我如此近,以至于可以用它的大象鼻子打到我。我一闪躲到了一棵大树后面。有人问我当时的感觉。我的回答永远是:我跟大多数跟我有相同遭遇的人的感受一样,在这样的时刻,一个猎手是没有时间害怕的。他唯一想要做的就是,抓过猎枪,再次射击。

犀牛是好斗、狂暴的野兽,也是我所知道的所有危险野兽中最愚蠢的。通常,人们对它们的看法是简单的愚蠢和虚张声势。但有时犀牛却也真的会发起恶意攻击,有时是受伤时,有时则完全是无缘无故地发动攻击。第一次射杀犀牛时,我就在离它不远的地方受了致命的伤,它咆哮着向我发起了疯狂的攻击,这时,我的同伴跟我同时开枪,在离我们只有13步远的地方,这个畜生倒在了地上。我所射杀的另外一头犀牛,它到底是否要攻击我,直到现在也没搞清楚。它听到了我们的声音,从丛林里面窜了出来,喘着粗气,抖动着脑袋。我绝对不敢断定它是否有恶意,实际上,依我今天的经验来判断,我想如果我要是不开枪射击的话,它很可能在最后一刻畏惧了,或者退却,或者从我身边溜走。但是,我不是犀牛大脑里的寄生虫,它的举止让我找到了将其作为危险动物的理由。我用几发子弹止住了它的脚步,然后,我又上前干掉了它。我所射杀的这些动物的皮毛现在都在华盛顿国家博物馆。

我所经历的唯一一次死里逃生并非来自这些危险的非洲动物的攻击,而是来自一头大灰熊。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我在一片美国黑松森林中,射伤了一头熊,当时,这畜生在一片灌木丛的另一侧。接下来,它穿过灌木丛对我发起攻击——以极快的速度和不同寻常的步态,尽管我竭尽全力,还是无法看清步枪的发射装置,最终,我用枪膛里剩余的子弹击中了它。那还是使用黑火药时代的事。我射出最后一发子弹之后,我看到的第一件事情是这头熊的左爪子已经抓到了我,如此近以至于我立刻闪到了一旁。然而,此时的它实际上已经死掉,又跳了一下之后——这个动作是奔着我来的,它像一只中弹的野兔,瘫软在那儿。

顺便说一句,弄下它的皮是最麻烦的事。我就一个人,徒步穿越那片林子,只带了一匹非常小的山地母马来驮东西。这匹小母马驮不动这头熊。没有这方面经验的人很难想象这工作有多难,要把熊皮从这头熊的尸体上扒下来,再将其捆起来,熊皮又湿、又滑、又沉,所以,要把它均匀地放到这匹小马的身上。打“钻石结儿”我相当在行,这是落基山脉地区打包的必备之术,但是,打钻石结儿是两个人的工作,即便是打“老婆扣儿”也需要两个人。因此,那张又湿又滑的熊皮给我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费了很大的功夫,我终于将那张熊皮弄到了马背上,用绳子把它捆得看起来很结实。可出发刚走几百码远,我就注意到熊皮开始在两根绳子之间滑动。我可以抓着一根绳子,但是,接下来,那张熊皮又滑到了其他地方。我再次拽着绳子,熊皮依旧像是火山熔岩一般慢慢地往下滑,我知道,它可能会从一边儿掉下来。这匹小母马,坚定地迈动着步伐,它可能也在等着我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它背上的熊皮弄得位置再合适一些,之前射杀熊的事跟把熊皮稳稳当当地放到马背上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那一次我一个人待在山里,这也是我所有的狩猎经历中唯一的一次,原因是我很难跟我的向导相处得好,他是位山里老人,有点儿残疾,对“童子军”有着很深的蔑视,就我而言,他总在强调的事实是我戴眼镜——在那个年月,在那个地区,戴眼镜者通常被视为是某种德行上的缺陷。我们在一块儿的经历很不愉快。他有非常严重的风湿症,喜欢赖床,所以,通常我不得不起来弄早饭,实际上,我要做宿营地里的大部分工作。最终有一天,他婉言谢绝了跟我一块儿走,声称他的腿很疼。那天下午,当我回到露营地的时候,我很快就弄清楚了他的“痛”是什么。的确,我们是轻装简行,实际上除了水牛皮睡袋、盥洗用品和一双袜子外,我还带了一瓶威士忌来应对紧急状况。回到露营地时,我看到这个老家伙坐在一棵树的枝干上,腰板笔直,把步枪放在他的双膝上,对我的点头打招呼,他只回以轻轻一瞥。我把枪靠在了一棵树上,走向我的床铺,碰巧我要在床上找点儿东西,竟发现我的威士忌酒瓶子已经空了。我立刻转身走向他,指责他把酒都喝了,对我的质问,他做出的反应只是问我打算拿他怎么样。我确实不能把他怎么样,所以,我说我们要分开——我们从搭伴儿到现在只有四五天——我要独自走了,我要带走一匹马。他的反应是把他的枪杆子立起来,说我愿意走就走,但不能带走任何马匹。我的回答是“好吧”,接下来我四处转悠想找一些面粉和咸猪肉。我从未以任何方式表达过愤怒。他坐在那儿,枪放在他的膝盖上,枪口冲着左边儿。我的步枪倚靠在离厨具很近的一棵树上,在他的右手边。我摸到了枪旁边,把枪栓拉开,瞄准了他,喊道:“举起手来!”当然,他举起了双手,接着说:“哦,别这样,我只是在开玩笑”,我的回答是:“我可没有开玩笑。现在,站起来,让你的枪扔到地上。”他抗议说他的枪不能摔,我告诉他,把枪放下来。他的枪无声地滑落到了地面上。接下来,我让他转过身去,我捡起了那把步枪。这一次他相当老实,真的看不出来生气了,狐疑地看着我。他告诉我,如果我能够还回他的枪,他会不计前嫌,我们还能一块儿狩猎。我认为相信他的话可不是上策,所以,我告诉他,不管怎么说,我们的狩猎之旅相当不错,我要回家了。在离我们的露营地大约一英里远的地方有一棵枯萎的松树,如果我能够看到他在露营地,我就把他的枪扔在那棵枯萎的松树那儿,我告诉他以后不许跟着我,因为我认为如果他跟着我,一定图谋不轨,会伺机向我开枪。他说他无意跟着我,是因为他的风湿所导致的跛足,我也不认为他会这么做。

因此,除了一些面粉、培根肉、茶叶以及我的行李卷儿以外,我什么也没拿,牵了那头小母马就出发。走到了那棵枯萎的松树下,我往周围看了看,因为我能够看到他还在露营地,所以,我把他的枪扔在那儿了。接下来,我继续往前走,直到暮色降临,那一晚,也是我狩猎经历中唯一的一次,我的露营方式如同古老的印第安时代的狩猎者一样。我还是不太肯定我不会被跟踪,所以,吃了晚饭之后,我让马在周围吃了一会儿草,也没有熄灭火,重新往那匹母马的背上装好东西,然后,继续前行,直到天色完全黑了下来。我拴好马,就地睡觉,也没有笼火,直到黎明的第一缕阳光升起,接着继续往前赶了几个小时路,才停下来吃早饭,也让我的小母马吃点儿草料。没有哪个平原人需要被告知,一个人不应该躺在火堆附近,以防万一有敌人悄悄地摸到他的身边,也没有哪个平原人需要被告知,一个人不应该将自己置于一个可能在拂晓时分被人伏击的位置。第二天,我找不到路了,直到暮色降临,我放弃了继续找路的努力,就地露完营,出去打一只松鸡做晚餐,就是我在山谷中射击松鸡的时候,遇到了那头熊,并像前文叙述的那般干掉了它。
回到了驻地,我走进一家商店,店主看到我时大叫:“你就是老汉克赶走的那个童子军,对吧?”我承认我就是。在我当选副总统之后,我跟约翰尼?高夫在科罗拉多州西北部射杀了一头美洲狮,高夫可是一位著名的猎手,也是一个山里人。那是仲冬时节。我对我们取得的成绩深感自豪,对周围为数不多的几个居民,我将自己描绘成为一个可以射杀山里狮子的成功猎手。让我不禁想笑的是,他们甚至没有提及我是副总统,更别说把我当作猎手了,他们只是把我当作“约翰尼?高夫的驴友”。
如饥似渴地恋着拳击

当然,在忙碌于严肃工作的那几年,我根本无法打猎,甚至骑马都要端庄得体。一个做案头工作的人,如果指望身体好得跟那些做手工劳动的同胞一样,那他绝对需要做点儿锻炼。在大农庄上工作,根本不需要做任何形式的锻炼,但在办公室工作情况就全然不同。有几个夏天,我跟几个邻居打马球,旁观者只有我们忠实的家庭成员。除了一匹拉车的马以外,我的两匹矮种马是我的马厩不二的主人。它们也常常被用来干一些家务活儿,或者给孩子们使用一下,每周有两个下午,它们的工作任务是作为我打马球时的马驹。打马球是一项不错的运动,对于有无限精力的人来说,它是比网球或高尔夫或其他都要好的运动。在这里有足球的乐趣,用马来攻门,而且如果人们愿意用简单的方式来玩儿的话,打它的乐趣又如同打高尔夫。但是,在奥伊斯特海湾,我们伟大的、永远的娱乐项目却是划船和帆船。我倒是更喜欢前者。似乎这有点儿过时,但我禁不住想,使用马达的人们会失去很多乐趣。如果他们仍保留着划艇或者独木舟,亲自摇橹或划桨,那么,他们获得的乐趣一定比让汽油为他们完成一切要多得多。我从不把锻炼仅仅当锻炼。我做运动的首要原因是我喜欢它。玩时永远都不应该允许有工作来打断,生活的快乐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尽管工作是生活的中心,但玩儿也必须在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
不得不住在城市时,我发现拳击和摔跤能以高强度、诱人的方式让我得到大量的锻炼。随着年岁的增长,我极不情愿地放弃了这两项运动。最早放弃的是摔跤。我当州长时,全美重量级的摔跤冠军碰巧在奥尔巴尼市,他成了我的健身教练,每周有三四个下午,我会让他过来陪我健身。顺便说一句,我得提一下他的到来给我带来了个小麻烦:他拒绝核准我购买摔跤毯的账单,因为这不符合地方长官的健身传统,并解释说我应该买一张台球桌,因为台球被认为是更适合地方长官的娱乐项目,他把摔跤毯简单地看做是未听说过的东西,因此他不能给我签字。这位重量级的摔跤冠军当然要比我摔得好,他不仅要顾及他自己还要顾及我,要确保我不会受伤——因为摔跤是比拳击更粗暴的娱乐项目。可惜的是,几个月后,他不得不离开,替代他的是一个乐呵呵的、忠实的、职业的划桨手。但事实证明这个划桨手对摔跤几乎一无所知。他甚至无法顾好自己,更不要说我。在我们锻炼的第二个下午结束时,他的长肋骨折了,而我的短肋骨也受了重伤,我的左肩胛骨嘎吱作响,险些脱位。当我告诉他,应该“投票决定胜负”放弃摔跤的时候,他几乎跟我一样高兴。在这之后,我重拾拳击。当总统时,我常常跟一些助手打拳击,也跟伍德将军进行单剑比赛。后来我不得不放弃拳击,因为在一个回合的较量中,一个年轻的炮兵上尉反击时打到了我的眼睛,打坏了毛细血管。幸运的是打的是左眼,因为这只眼睛的视力一直比较模糊,要是打到右眼,我就完全不能射击。所以,我应该承认这一点:我已经是一个老人,我应该放弃拳击。
因为喜爱拳击,自然而然地,也认识了许多职业拳击手,他们当中的大部分我都真诚地仰慕。我永远也无法支持那些反对职业拳击运动的人。对拳击场,我唯一反对的是商业化开发所造成的虚假比赛。除此之外,我把拳击看做是一流的运动,不管是职业的还是业余的,我并不把它看做是野蛮游戏。当然,比赛进行时的状况可能看似很野蛮。但足球比赛和诸多其他粗野的力量型运动也是如此。当然,大多数职业拳击赛的野蛮和腐化程度不及许多其他行业的一半。强有力的、精力充沛的人是一种发育得很壮的动物,他们旺盛的精力必须找到出口。我做警署长官的时候,发现在野蛮的社区建立拳击俱乐部总是会减少年轻人的舞刀弄枪行为,否则的话,这些人很可能会加入到杀人帮伙中。这些年轻人中有许多人根本不是天生的罪犯,只是他们不得不为他们的精力找个出口。我一直把拳击看作是一流的运动,我在青年人基督教协会中鼓励大家玩拳击。我不喜欢看到年轻的基督徒们,像个香槟瓶子似的耷拉着肩膀。当然,在陆军和海军中,也应该鼓励拳击运动。我第一次对两个海军牧师产生敬意就是因为我发现他们每个人都买了半打拳击手套,我还鼓励全体海员练习拳击。
我担任警署长官时,非常认可纽约为开展拳击俱乐部而做的努力。后来,我不得不总结:拳击已经变得毫无希望,成为下贱的、腐化的运动,作为州长,我支持通过并签署了停止为职业拳击运动拨款的议案。这是因为有些职业拳击手有不诚实的比赛行为,一些人则参与、操纵比赛,并从中获得利润,这将整个拳击比赛置于商业化和野蛮的基础上,让人无法容忍。我一直坚持拳击比赛本身是一项有好处的、健康的运动。将之比作斗牛毫无意义,在斗牛中对牛的折磨以及牛的死亡本身足以毁掉这项运动,无论斗牛者的技术有多么伟大,表现得多么勇敢。任何运动,如果它以动物的死亡和痛苦为代价来为旁观者提供快乐,那这项运动就是不道德的。在戴手套的拳击或赤手空拳的比赛中,当一名选手比另一名选手的水平高出一大截或者水平低很多,那么,观众总是有机会叫停比赛。但参与拳击比赛的人都冷酷无情,所以,他们不是很在意会受到惩罚。当然,那些旁观者自己应该有能力做出价值判断,只是旁观别人的比赛技艺这种体育精神,我自己则不具备。
我认识的优秀市民中有些就是或者曾经是职业拳击手。比如,纽约的迈克?多诺万。他和他的家人代表着我们为之自豪的美国市民精神。迈克是一个自我节制的人,在维护良好的公民利益方面,他都是可以信赖的。我与他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发生在担任警署长官的时候。一天傍晚,他和我——都穿着制服——参加一个天主教徒社团的戒酒会议。我自己跟一个坦慕尼派参议员之间的现场争论达到了顶峰,这个参议员人虽不错,但他对戒酒的看法与我的观点大相径庭,也跟与会的大多数人大相径庭。迈克显然是我的后援团成员——他坐在我旁边的讲台上。后来,包括我当州长的时候,也包括我当总统的时候,我对迈克有了更多的了解,有很多次,他到我这儿来跟我打拳击。
巴特林?纳尔逊是我的另一个忠诚的朋友,在政治生活和产业生活中的大多数问题上,我们的想法是相似的,尽管有一次他对我表示同情,因为作为总统,我所提供的一切服务,都不能获得像金钱之类的回报,这话是我当总统的时候,有一次他打电话跟我说的。
鲍勃?菲特斯莫恩斯是我的另一个好朋友。他从未忘记他做铁匠的童子功,在我珍视并一直使用的东西中,有一件便是鲍勃用马蹄铁做的笔架,上面还刻着一句话“为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制造并赠送总统阁下——总统阁下的朋友和崇拜者,鲍勃?菲特斯莫恩斯雅正。”
我还跟约翰?L?苏利文有着长时间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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