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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2版)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2版)

作  者:应松年 编

出 版 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丛 书:“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出版时间:2011年10月

定  价:36.00

I S B N :9787562040309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标  签:行政法  教材教辅  法律  大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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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2版)》是为大学法学本科学生编写的教材,在编写时,我们确定了以下几项目标和要求:
  第一,既要注重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力求将本科生应该掌握的有关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阐述清楚,又要充分体现实践发展和理论研究的创新性,使近年来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领域实务方面取得的进展和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在教材的章节安排和具体论述中得到反映。
  第二,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作为应用法学,必须强调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理论来自于实践。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取得的一些新成果,大都是实践发展的总结和反映,而理论上的进展又反过来推动实践的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2版)》的作者努力在编写时贯彻这一原则。
  第三,既要总结和反映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理论和实践,也要适当介绍国外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理论和经验,但在适用国外资料时尽量不做孤立地介绍和叙述,而是注意做比较研究。
  第四,在国内学术界有分歧、争议的观点方面,本书尽可能介绍主流、通说观点,但同时也充分重视和反映不同的观点,务使读者能视野开阔、博采众长。

TOP目录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权
第二节 行政法的概念、内容与特点
第三节 行政法的渊源
第四节 行政法律关系
第五节 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
第二章 行政法学的历史
第一节 西方国家行政法学的历史
第二节 中国现代行政法学的诞生
第三节 中国当代行政法的发展
第三章 行政法的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原则概论
第二节 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行政法的若干具体原则

第二编 行政法主体
第四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第二节 行政机关
第三节 法定授权的组织
第四节 非政府公共组织
第五章 行政公务人员
第一节 行政公务人员概述
第二节 行政职务关系
第三节 行政公务人员的多重身份与行为
第六章 行政相对人
第一节 行政相对人概述
第二节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行政相对人行为

第三编 行政行为
第七章 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成立、生效和合法要件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效力
第八章 制定规范行为
第一节 行政规范概述
第二节 行政立法行为
第三节 制定其他行政规范行为
第九章 授益行政行为
第一节 授益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 行政给付
第三节 行政奖励
第四节 行政许可
第十章 不利行政行为
第一节 不利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 行政征收
第三节 行政征用
第四节 行政处罚
第五节 行政强制
第十一章 非权力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合同行为
第二节 行政指导
第三节 行政事实行为
第十二章 行政程序
第一节 行政程序概述
第二节 行政程序法
第三节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十三章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
……
第四编 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救济
参考书目

TOP书摘

(一)行政合同的作用
  行政合同不像行政命令行为那样僵硬,是一种富有弹性和灵活性的管理形式,能够赋予相对方主动性和创造性。行政合同虽有双方当事人的自由协商,但又保留有行政主体必要的行政优先权,是在各国行政管理实践中应用广泛的一种现代管理方式。
  行政合同的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1.从行政机关方面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能,又可以因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性而避免相互扯皮、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
  订立行政合同能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确定和明晰。合同内容对于双方均是一种限制和制约。虽然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享有行政优先权,但它也不能无视合同的规定而任意行为。即使由于种种原因需要改变或中止合同时,它也要给相对人以相应的补偿。这样,既保证了国家行政目标的实现,也便于恰当合理地处理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以避免相互扯皮、相互推诿和不负责任的现象。
  2.从相对人方面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使他们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可以使合同争议发生后控告有门,解决有据。
  在行政管理领域内正确运用行政合同这一法律形式,既可以保证行政权的正确运用,也可以充分发挥行政相对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尤其在刚性行政手段难以奏效的领域,行政合同在实现行政目标上有着其他行政行为方式无法比拟的优越之处。同时,订立行政合同可以使当事人双方的地位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得以明晰,如果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行政主体可以凭此处置相对人,相对人也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或救济。此外,从宏观背景上看,行政合同的大量涌现可以说是在变革了的社会背景下,当代公共行政面对行政参与、行政民主潮流的自然反应。
  (二)行政合同的范围
  只要不存在禁止性法律规定,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缔结行政合同并无固定的领域限制。通常,在行政行为和行政合同的选择上,尽管法律允许行政机关优先以采取行政行为的方式处理行政事务,但一般不会对行政机关提出强制性要求。当然,目前行政合同还不能在一般意义上成为行政行为的替代性行政方式。对于不适于采取行政合同方式的行政事务,行政合同的方式不得介入。
  ……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开  本:16开

纸  张: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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