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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司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专用教材公检法司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专用教材检察•审判系统考试一本通(2012公检法司)


公检法司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专用教材公检法司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专用教材检察•审判系统考试一本通(2012公检法司)

作  者:李如海 主编

出 版 社:中国铁道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年08月

定  价:58.00

I S B N :9787113131890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考试  >  公务员考试    

标  签:其他类职称考试  考试  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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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基本涵盖了公检法司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的全部内容与范围,从理论到实务做了全方位的系统指导,旨在帮助考生准确地掌握考试的相关知识,迅速地捕捉考试要点,培养正确的解题思路与科学的复习方法。从公检法司系统历年录用公务员考试的实际出发,以培养考生应试能力为落脚点,有效地帮助考生深度探究最新命题规律与趋势,以实战为主线,结合编撰者多年来命题、审题、评卷和考前辅导的丰富经验,点拨解题关键,警示解题误区。

TOP目录

致读者 考生须知
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录(聘)用工作人员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检察、审判基础知识应试精要
 第一章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第一节 司法制度
  第二节 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第二章 检察制度和检察官职业道德
  第一节 检察制度概述
  第二节 检察机关
  第三节 检察官
  第四节 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检察工作的主要制度
  第六节 检察官职业道德
 第三章 审判制度和法官职业道德
  第一节 审判制度概述
  第二节 审判机关
  第三节 法官
  第四节 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审判工作的主要制度
  第六节 法官职业道德
 第四章 法理学
  第一节 法的本体
  第二节 法的运行
  第三节 法与社会
 第五章 宪法
  第一节 宪法基本理论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国家机构
  第五节 第四次宪法修正案
 第六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行为
  第三节 行政复议
  第四节 行政诉讼
  第五节 行政赔偿
 第七章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四节 诉讼时效
  第五节 物权
  第六节 共有
  第七节 债权
  第八节 知识产权
  第九节 人身权
  第十节 财产继承权
  第十一节 民事责任
  第十二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
  第十三节 民事审判与仲裁
  第十四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第八章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二节 犯罪
  第三节 刑罚
  第四节 常见的犯罪与刑罚
  第五节 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
  第六节 刑事审判与执行
 第九章 商法
  第一节 商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法
  第三节 合伙企业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
  第五节 外商投资企业
 第十章 经济法
  第一节 经济法总论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节 产品质量法
  第五节 劳动法
 第十一章 公务员法
  第一节 公务员法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节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部分 检察、审判基础知识真题及全真模拟试卷
  201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笔试试卷(审判、检察业务专业)
  参考答案及解析
  200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笔试试卷(审判、检察业务专业)
  参考答案及解析
  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一)
  参考答案及解析
  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二)
  参考答案及解析
  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一)
  参考答案及解析
  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二)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三部分 法检系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及全真模拟试卷
  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法院、检察院)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
  参考答案及解析
  2009年四川省省级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含法检系统)公开录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
  参考答案及解析
  法检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真模拟试卷(一)
  参考答案及解析
  法检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真模拟试卷(二)
  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四部分 法检系统申论真题及全真模拟试卷
  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法院、检察院)申论试卷
  参考答案
  2009年四川省省级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含法检系统)公开录用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
  参考答案
  法检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申论全真模拟试卷(一)
  参考答案
  法检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申论全真模拟试卷(二)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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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书摘

  第二章 第三节检察官
   一、检察官的条件和任免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的职责是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和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这对检察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2001年修改后的《检察官法》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其中第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年满二十三岁;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⑤身体健康;⑥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除从正面规定检察官应当具备的条件外,《检察官法》第十一条还从反面规定了不得担任检察官的情形,即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2001年修改后的《检察官法》第十三条规定:“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这实际上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作为检察官任职的另一条件。由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对我国检察官的资格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第一,检察官遴选范围的扩大,有利于检察机关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第二,严格了检察官队伍的准入条件,有利于提高检察官的专业素质;第三,有利于检察官与法官、律师等专业法律工作者取得相同的知识背景,保证法律的统一理解和适用,促进其法律监督职能的顺利实现。
   检察官的任免,是指有权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其权限范围内任命或免除检察官的职务。为了与宪法规定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任免按职务和级别的不同采取了选举和任命相结合的方式,即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采取选举制,其他检察人员采取任命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任免。至于我国检察官的任期,由选举产生的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期为五年,且连续任期不能超过两届;以任命方式产生的检察官,则没有明确规定其任期。
   为保证检察官队伍的纯洁性,维护检察机关的公正形象,提高检察工作的效率,《检察官法》第十四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①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②调出本检察院的;③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④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⑤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⑥退休的;⑦辞职或被辞退的;⑧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检察官法》第十八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这有利于保证检察官的公正与廉洁,维护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此外,为确保检察官的清正廉洁,《检察官法》第十九条还规定了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即: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①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②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③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④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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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434

开  本:大16开

纸  张: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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