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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习题


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辅导习题

作  者:估价师考试工作研究室 编

出 版 社:中国社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年06月

定  价:150.00

I S B N :9787508735801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考试  >  建筑工程类职称考试    

标  签: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考试  建筑工程类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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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过关必读》将考试重点内容和相关考点摘出,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同时,为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读者提供了“全真练习题”,对照重点复习,就形成了一个动态的课堂,犹如参加一次精讲面授,有如身临其境的感觉,实际效果会远远超出面授。本研究室集中了大批经验丰富,参加过各种执业资格考试辅导以及考试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过关必读》作者则全部具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命题经验,也具有丰富的房地产估价实战经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过关必读》是作者长期经验的积累。希望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过关必读》为广大读者顺利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提供有益的帮助。

TOP目录

第一部分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第一章 房地产业
  第一节 房地产业概述
  第二节 住房制度概述
  第三节 土地制度概述
  第四节 房地产法制建设
 第二章 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集体土地征收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第四节 闲置土地的处理
 第三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第一节 房屋征收概述
  第二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第三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
 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
  第三节 房地产经营管理
 第五章 规划设计及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城乡规划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二节 勘察设计
  第三节 招投标与建设监理
  第四节 建设工程施工与质量管理
 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房地产交易管理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管理
  第三节 商品房销售管理
  第四节 房屋租赁管理
  第五节 房地产抵押管理
 第七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房地产登记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登记制度
  第三节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
  第四节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
  第五节 房地产测绘
 第八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
  第三节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
  第四节 住房置业担保管理
 第九章 物业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物业管理概述
  第二节 物业管理实施与运作要点
  第三节 物业服务收费
 第十章 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税收制度概述
  第二节 房产税
  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四节 耕地占用税
  第五节 土地增值税
  第六节 契税
  第七节 相关税收
  第八节 有关房地产税收的优惠政策
 第十一章 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住房公积金概述
  第二节 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
  第三节 住房公积金利率、税收及会计核算
第二部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第一章 房地产投资与投资风险
  第一节 投资与房地产投资
  第二节 房地产投资的形式与利弊
  第三节 房地产投资的风险
  第四节 风险与投资组合
 第二章 房地产市场与市场运行
  第一节 房地产市场概述
  第二节 房地产市场结构与指标
  第三节 房地产市场的特性与功能
  第四节 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规律
  第五节 房地产市场的政府干预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程序与管理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程序概述
  第二节 投资机会选择与决策分析
  第三节 前期工作
  ……
第三部分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第四部分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第五部分 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第六部分 2009-2010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试卷/p>

TOP书摘

  我国注册建筑师级别设置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标准不低于目前发达国家现行注册标准。
  (二)注册建筑师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和注册管理办法。一级注册建筑师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注册和管理,并报原建设部备案。二级注册建筑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注册和管理,报建委(或建设厅)备案。
  (三)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以及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只有注册的建筑师才能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从事建筑设计业务活动。注册建筑师执行建筑设计业务必须受聘于有设计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并由设计单位委派。但注册建筑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须由负责该项目的注册建筑师签字。由于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设计单位赔偿,设计单位有权对签字注册建筑师进行追偿。
  五、注册结构工程师制度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注册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注册手续。
  (三)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结构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原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
  (四)注册结构工程师有权以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名义执行注册结构工程师业务。非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得以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名义执行注册结构工程师业务。注册结构工程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一个勘察设计单位,由勘察设计单位统一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五)因结构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勘察设计单位有权向签字的注册结构工程师追偿。六、注册建造师制度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p>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642

开  本:16开

纸  张: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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