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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民与行政法——一个国家—社会的角度(法学论丛)


国家、公民与行政法——一个国家—社会的角度(法学论丛)

作  者:董炯 著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丛 书:法学论丛

出版时间:2001年12月

定  价:15.00

I S B N :9787301053447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行政法    

标  签:综合  行政法  宪法  国家法、宪法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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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行政机关与公民的关系是明确行政法性质与功能的关键。可以说,这一社会关系既是行政法的现实起点,也是行政法理论的基本起点。但是,行政机关与公民的关系在本质上属于宪法性问题,它是国家与公民关系的一个侧面,因而,本书试图通过一个更广阔的视角来审视这一社会关系。 本书采用国家—社会的分析模式。首先,概括地探讨了影响西方近代宪制建构的两种相对立的思想倾向: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着重分析了宪政思想对传统及现代行政法理论所具有的深刻影响。其次,考察了两种不同的宪制模式,试图揭示制度与现实之间复杂的勾连关系:国家与社会是一同生成发展的,国家?社会关系由相对分离渐至相对融合。自由放任的宪制日益衰微,行政职能越过了传统的边界,公民权也相应扩大,它们促成了行政法在宪制框架中兴起。行政法成为国家?社会之间的互动机制:限制国家权力的过度扩张,同时维护社会相对独立发展的空间。 西方宪政理论及行政法律制度兴起的历史,为中国宪政与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不过,中国宪政的进步需要根据自身的国情。本书力图探讨:全能政府条件下的国家与公民关系以及法律的地位和作用;全能政府权力运行模式的转型及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的演变;法律、尤其是行政法在其中发挥了哪些作用。最后,通过规范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分析行政法所存在的欠缺之处,并寻找能促进国家与公民关系的良性发展的途径。

TOP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研究国家与公民关系对行政法学发展之意义
 第三节 行政机关与公民关系的三个层面
 第四节 本书的研究思路
第二章 国家与公民关系的理论沿革
 第一节 理论的背景与研究的视角
  一、城市的立宪实践与独立公民身份的起源
  二、近代国家的兴起
  三、法与宪法的地位
  四、一个国家与社会的理论分析框架
 第二节 国家至上还是社会至上:传统宪制思想中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对立
  一、社会至上:自由主义宪制理论有关国家与公民关系的论述
  二、主权至上:宪制理论框架中国家主义的发展
  三、小结
 第三节 互动的社会与国家:宪政理论的两种主导思想的演进
  一、自由主义的发展:国家对社会的适度调控作用
  二、福利国家宪制理论的背景:国家干预主义的兴起
  三、福利国家的危机:国家干预社会的度
  四、小结
 第四节 国家一社会框架中行政法理论的发展
  一、传统宪政理论中的行政观念及其发展
  二、行政法理论
  三、社会与国家之间:福利国家中的行政法理论
第三章 行政法的兴起: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制度机制
 第一节 宪制的模式及公域与私域的界分
  一、宪制的权力模式与法治模式
  二、公民的地位
  三、公域与私域的界分以及公民自主性的两种形式
  四、小结
 第二节公域与私域的相互渗透:行政权的扩张与公民权的发展
  一、如何达成公平:社会提出的问题
  二、国家对社会的渗透:行政权的扩张
  三、个体与群体:公民权的变迁
  四、小结
 第三节 现代行政法的功能:国家与社会调适的度
  一、传统宪制体系的危机
  二、行政法的兴起一一以三个宪制国家为例
  三、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行政权与公民权的互动机制
  四、行政法上的管制与放松管制:国家与社会调适的度
  五、结论
第四章 社会转型中的中国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国家一社会的分析框架
 第二节 全能政府模式下的国家与公民
  一、全能政府的形成
  二、全能政府中国家与公民的关系
  三、法律的地位与作用
  四、小结
 第三节 公私域分离与公民自主性的建立——“全能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
  一、立宪改革与全能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
  二、公民的自主性与社会的自治空间
  三、公、私法的二元结构
 第四节 规范分析:“全能政府”治理模式转型中的公法
  一、“管理法”的延续:1978年-1982年
  二、转型时期的法:1983年-1993年
  三、走向完善的行政法:1993年以后
  四、小结
 第五节 经验分析:行政法律制度的运行效果
  一、规范与现实:行政法律制度建构的限度
  二、权利意识的扩展:社会对行政法律制度的回应
  三、权力意识与权利观念:推行行政法律制度的主观障碍
  四、小结
第五章 结语:反思与展望
后记

TOP书摘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引言
  1949年,新中国成立了。与近代被迫或是不由自主进行改革变法的历史相比,中国得到了一个自主实现“博于欧洲诸大国而与之比权量力”①理想的机会。这一次,她无可回避,主动地踏上了现代化的进程。然而,在重新建构整个国家、社会和经济制度时,她选择的是一条与自由主义、后自由主义几乎完全对立的道路,她借鉴了另一个新兴的古老国家——苏联的经验。摆在她面前的,却仍是近代变法先驱们已经面对,并尝试找寻过出路的困境:如何使不断进化的社会观念及理论、不断变革的社会制度及实际运行摆脱历史的、传统的消极因素的纠结,同时将后者中的积极因素纳入正在形成的一系列制度。②
  走出这个困境的艰难在于:所有传统,好的或坏的,进步的或颓废的,富有生命力的或处于耄耋之年的,都集结、纠缠于一体;倘若它们仅仅是些冠冕堂皇摆在乡绅地主、封建买办、民族资产阶级的太师椅旁、任人把玩的老古董,那么,消灭这些东西易如反掌。建国10年之后,它们就会随着它们的主人消失或埋迹在历史的尘埃里;然而,它们无声无息地潜藏于每一个从旧社会、旧制度中走出来的人身上,不论他是革命的抑或是反动的,不论他是极具反思的还是消极顺从的。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252

版  次:1版

开  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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