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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自传


林语堂自传

作  者:林语堂

出 版 社:群言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10月

定  价:25.00

I S B N :9787802561427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传记  >  杰出学者  人文社科  >  传记  >  其他人物传记    

标  签:历史.地理  历史  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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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在《林语堂自传》里,林语堂先生谈到他的读书习惯,说他“不喜欢第二流的作家”。要么读孔子、老子、庄子、柏拉图这些高尚一流的,要么就读民间歌谣和苏州船户的歌曲。认为那些才是文学思想和生命的源泉。这种见地是有一定道理的。作家余华也曾经提到要阅读经典,这跟林语堂的阅读提倡可以说是一致的。作家张炜说有必要重读四书五经,同样也是对经典价值的再确认。而经典著作,当然多数出自一流作家之手。林语堂先生还谈到他读书很少,但是读一本书就读透它,务必吸取书中自己认为相同或可以接受的有益的思想或观念。因此他相信自己“读一本书得益比别人读十本的为多”。

TOP作者简介

    林语堂(1895—1976)福建龙溪人。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1927年任外交部秘书。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小品文。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京华烟云》、《风声鹤唳》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1952年在美国与人创办《天风》杂志。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在香港逝世。

TOP目录

林语堂自传

  弁言
  第一章  少之时
  第二章  乡村的基督教
  第三章  在学校的生活
  第四章  与西方文明初次的接触
  第五章  宗教
  第六章  游学之年
  第七章  由北平到汉口
  第八章  著作和读书
  第九章  无穷的追求
附录一  从异教徒到基督教徒
  绪言
  第一章  童年及少年时代
  第二章  大旅行的开始
  第三章  孔子的堂奥
  第四章  道山的高峰
  第五章  澄清佛教的迷雾
  第六章  理性在宗教
  第七章  物质主义的挑战
  第八章  大光的威严
附录二  八十自叙
  第一章  一捆矛盾
  第二章  童年
  第三章  与西洋的早期接触
  第四章  圣约翰大学
  第五章  我的婚姻
  第六章  哈佛大学
  第七章  法国乐魁索城
  第八章  殷内镇和莱比锡大学
  第九章  论幽默
  第十章  三十年代
  第十一章  论美国
  第十二章  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
  第十三章  精查清点

TOP书摘

    第一章  少之时

    从外表看来,我的生命是平平无奇,极为寻常,而极无兴趣的。我生下来是一个男儿——这倒是重要的事——那是在一八九五年。自小学卒业后,我即转入中学,中学完了,复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到北京任清华大学英文教师。其后我结婚,复渡美赴哈佛大学读书一年(一九一九至一九二〇),继而到德国,在殷内和莱比锡两大学研究。回国后在国立北京大学任教授职,为期三年(一九二三至一九二六)。教鞭执厌了,我到武汉投入国民政府服务,那是受了陈友仁的感动。及至做官也做厌了,兼且看透革命的喜剧,我又“毕业”出来,而成为一个著作家——这是半由个人的嗜好亦半由个人的需要。自此以后,我便完全托身于著作事业。人世间再没有比这事业更为乏味的了。在著作生活中,我不致被学校革除,不与警察发生纠纷,只是有过一度恋爱而已。
    在造成今日的我之各种感染力中,要以我在童年和家庭所身受者为最大。我对于人生、文学与平民的观念,皆在此时期得受最深刻的感染力。究而言之,一个人一生出发时所需要的,除了健康的身体和灵敏的感觉之外,只是一个快乐的孩童时期——充满家庭的爱情和美丽的自然环境便够了。在这条件之下生长起来,没有人会走错的。在童时我的居处靠近自然——有山、有水、有农家生活。因为我是个农家的儿子,我很以此自诩。这样与自然得有密切的接触,令我的心思和嗜好俱得十分简朴。这一点,我视为极端重要,令我建树一种立身处世的超然的观点,而不致流为政治的、文艺的、学院的,和其他种种式式的骗子。在我一生,直迄今日,我从前所常见的青山和儿时常在那里捡拾石子的河边,种种意象仍然依附在我的脑中。它们令我看见文明生活、文艺生活,和学院生活中的种种骗子而发笑。童年时这种与自然接近的经验,足为我一生知识的和道德的至为强有力的后盾;一与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之势利互相比较,至足令我鄙视之。如果我有一些健全的观念和简朴的思想,那完全是得之于闽南坂仔之秀美的山陵,因为我相信我仍然是用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来观看人生。那些青山,如果没有其他影响,至少曾令我远离政治,这已经是其功不小了。当我去年夏天住在庐山之巅时,辄从幻想中看见山下两只小动物,大如蚂蚁和臭虫,互相仇恨,互相倾陷,各出奇谋毒计以争“为国服务”的机会,心中乐不可支。如果我会爱真、爱美,那就是因为我爱那些青山的缘故了。如果我能够向着社会上一般士绅阶级之孤立无助、依赖成性和不诚不实而微笑,也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能够窃笑踞居高位之愚妄和学院讨论之笨拙,都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自觉我自己能与我的祖先同信农村生活之美满和简朴,又如果我读中国诗歌而得有本能的感应,又如果我憎恶各种形式的骗子,而相信简朴的生活与高尚的思想,总是因为那些青山的缘故。
    一个小孩子需要家庭的爱情,而我有的是很多很多。我本是一个很顽皮的孩子;也许正因这缘故,我父母十分疼爱我。我深识父亲的爱、母亲的爱、兄弟的爱和姐妹的爱。生平有一小事,其印象常镂刻在我的记忆中者,就是我已故的二姐之出阁。她比我长五岁,故当我十三岁正在中学念书时,她年约十八岁,美艳如桃,快乐似雀。她和我常好联合串编故事——其实是合作一部小说——且编且讲给母亲听。这部小说是叙述外国一对爱人的故事,被敌人谋害而为法国巴黎的侦探所追捕。——这是她从读林纾所译的小仲马的名著而得的资料。那时她快要嫁给一个乡绅,那是大违她的私愿的,因为她甚想入大学读书,而吾父以儿子过多,故其大愿莫偿也。姐夫之家是在西溪岸边一个村庄内,恰在我赴厦门上学之中途。我每由本村到厦门上学,必须在江中行船三日,沿途风景如画,满具诗意。如今有汽船行驶,只需三小时。但是我从不悔恨那多天的路程,因为那一年或半年一次在西溪民船中的航程,至今日仍是我精神上最丰富的所有物。那时我们全家到新郎的村庄,由此我直径学校。我们是贫寒之家,二姐在出嫁的那一天给我四毛钱,含泪而微笑对我说:“我们很穷,姐姐不能多给你了。你去好好地用功念书,因为你必得要成名。我是一个女儿,不能进大学去。你从学校回家时,来这里看我吧。”不幸她结婚后约十个月便去世了。
    那是我童年时所流的眼泪。那些极乐和深忧的时光,或只是欣赏良辰美景之片刻欢娱,都是永远镂刻在我的记忆中。我以为我的心思是倾于哲学方面的,即自小孩子时已是如此。在十岁以前,为上帝和永生的问题,我已斤斤辩论了。当我祈祷之时,我常常想象上帝必在我的顶上逼近头发,即如其远在天上一般,盖以人言上帝无所不在故也。当然的,觉得上帝就在顶上令我发生一种不可说出的情感。在很早的时候我便会试探上帝了,因为那时我囊中无多钱,每星期只得铜元一枚,用以买一个芝麻饼外,还剩下铜钱四文以买四件糖果。可是我生来便是一个伊壁鸠鲁派的信徒(享乐主义者),吃好味道的东西最能给我以无上的快乐——不过那时所谓最好味道的东西只是在馆中所卖的一碗素面而已,而我渴想得到银一角。我在鼓浪屿海边且行且默祷上帝,祈求赐的以所求,而令我在路上拾得一只角子。祷告之时,我紧闭双目,然后睁开。一而再,再而三,我都失望了。在很幼稚之时,我也自问何故要在吃饭之前祷告上帝。我的结论:我应该感谢上帝不是因其直接颁赐所食,因为我明明白白地知道我目前的一碗饭不是由自天赐,而却是由农夫额上的汗水而来的;但是我却会拿人民在太平盛世感谢皇帝圣恩来作比方(那时仍在清朝),于是我的宗教问题也便解决了。按我理性思索的结果:皇帝不曾直接赐给我那碗饭的,可是因为他统治全国,致令天下太平,因而物阜民康,丰衣足食。由此观之,我有饭吃也当感谢上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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