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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释义

作  者:莫于川 编著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丛 书:中华人们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释义

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定  价:20.00

I S B N :9787509303245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条/案例/工具书    

标  签:法律法规释义  法律法规  综合  行政法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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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7年4月5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92号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O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O08年5月1日起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公开的主体、主动公开的范围、依申请公开制度不予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内容。 为了便于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广大人民群众准确领会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精神实质,由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主任、张穹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赵晓光司长、郭启文副司长以及具体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起草、审查工作的同志,共同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读本》一书。 本书详细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具体含义、实施中涉及的问题等,本书既有详尽的理论分析,又有丰富的立法实践和政府信息公开实践,具有较强的权威性、理论性和实践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行政公开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和新起点。它在国内外行政公开法制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出台,其法治基础是民主、宪政、WTO的透明度原则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
  本书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和立法目的,以及条例的适用与效力;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及时、准确原则,保障公共利益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包括组织领导机关、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公开主体和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以及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包括主动公开的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包括内部监督保障制度和外部监督保障制度及其法律责任。一年多的实施准备期是学习、提高、清理、实践的过程,有大量准备工作需要认真做好,包括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规范清理、制度调整、经费投入、硬件建设、案例积累等工作。
  本书以法律条文为线索,通过[释义]、 [分析]与[应用]三个层次对法律作出解释,适合信息官员、行政公务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大学生、研究生及其他关注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建设的人士参考使用,适合作为教育培训教材。

TOP作者简介

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起草工作)

TOP目录

导论:经由阳光政府走向法治政府 第一章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述 第一节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目的 第三节本条例的适用与效力 第二章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公正,公平便民原则 第二节及时,准确原则 第三节保障公共利益原则 第三章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 第一节组织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 第二节工作机构 第三节公开主体 第四节协调机制 第四章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第一节主动公开的范围 第二接依申请公开的范围 第三节保密审查机制 ......

TOP书摘

第一章 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本章介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概貌,主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前三条(总则第1—3条)和后三条展开(附则第36—38条)展开。本章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若干基本概念,包括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行政公开等;二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目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调整范围和适用效力等问题。
  第一节 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释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的定义,认为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这一定义的关键在于两点:
  第一,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而不是与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有关的任何信息。也就是说,政府信息的产生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结果,或者说,制作和获取这些信息构成了政府履行职责的一部分。反过来,如果某些信息虽然与政府活动有关,但在正常情况下,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时并不需要制作、获取和保存这些信息,那么,这些信息就不是政府信息。例如,对政府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研究所形成的信息当然与政府履行职责有关,关于公务员个人品格学识的信息也与其履行职责有关,但这些显然不属于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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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帧:其他

页  数:295

版  次:1斑

开  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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