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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配套规定(第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配套规定(第4版)

作  者:《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编写组 编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丛 书: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

出版时间:2010年05月

定  价:15.00

I S B N :9787509318423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标  签:中国法律综合  政治法律  法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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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1.以法释法:将与主体法条文联系紧密、能直接对主体法条文有注释说明作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条文置于主体法条文之下,标明效力层级,从最权威的角度对主体法条文进行解读。
  2.请示答复:收录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对于具体问题的请示答复,这些请示答复是对具体法律适用的问题或具体案件的处理所作出的答复,反映了对某一具体问题或个案的处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条文注释:对主体法条文以及密切联系的条文进行综合适用解释,注释法条中的重点、难点,帮助读者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
  4.案例指引:紧扣法律条文,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过相关案例,可以进一步领会和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从而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参考。

TOP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第五条 [国家发展劳动事业]
第六条 [国家的倡导、鼓励和奖励政策]
第七条 [工会的组织和权利]
第八条 [劳动者参与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设置]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促进就业政策]
第十一条 [地方政府促进就业措施]
第十二条 [就业平等原则]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第十四条 [特殊就业群体的就业保护]
第十五条 [使用童工的禁止]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概念]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
第十八条 [无效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条款]
第二十二条 [保守商业秘密之约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第二十五条 [过失性辞退]
第二十六条 [非过失性辞退]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条 [工会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监督权]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集体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审查]
第三十五条 [集体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标准工作时间]
第三十七条 [计件工作时间]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的周休日]
第三十九条 [其他工时制度]
第四十条 [法定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十二条 [特殊情况下的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禁止]
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第四十五条 [年休假制度]

第五章 工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基本原则]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工资分配]
第四十八条 [最低工资保障]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
第五十条 [工资支付形式和不得克扣、拖欠工资]
第五十一条 [法定休假日等的工资支付]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建立]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义务]
第五十五条 [特种作业的上岗要求]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七条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处理]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第五十九条 [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
第六十条 [女职工经期的保护]
第六十一条 [女职工孕期的保护]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期的保护]
第六十三条 [女职工哺乳期的保护]
第六十四条 [未成年工禁忌劳动的范围]
第六十五条 [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国家发展职业培训事业]
第六十七条 [各级政府的职责]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的义务]
第六十九条 [职业技能资格]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制度]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三条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第七十五条 [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
第七十六条 [职工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第七十八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的相互关系]
第八十条 [劳动争议的调解]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第八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第八十三条 [仲裁裁决的效力]
第八十四条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十六条 [劳动监察机构的监察程序]
第八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的监察]
第八十八条 [工会监督社会监督]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配套法规

TOP书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 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条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第3条本规定所称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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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数:166

开  本:大32开

纸  张: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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