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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案例解读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案例解读本

作  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丛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案例解读本

出版时间:2010年01月

定  价:10.00

I S B N :9787511803597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民法    

标  签:侵权责任  民法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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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运用法律处理日常事务的需求也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一般读者而言,法律本身的专业术语过于艰深,学法的难度很大。为了便于读者学法用法,我们在编辑出版法律注释本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编写了这套案例解读本。本系列旨在通过具体案例,说明法律规定的具体内涵。这套书具有如下特点:
(1)针对性。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规范的法律行为,选择与此相关的案例,进行解说。
(2)通俗性。本书所选案例,紧扣条文的内容,对案例的解析,其语言力求通俗易懂,便于理解。
(3)延展性。为便于读者对法律珐规之间的连续性有所了解,在条文后边还附有关联法规的目录或者条文,读者可以方便地查阅和运用。

TOP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案例1] 错将离婚后抚养纠纷作为侵害监护权
第三条 被侵权人的请求权
[案例2] 陈某、林某诉日本三菱汽车工业株式会社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
第四条 侵权责任优先
[案例3]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请求
第五条 侵权责任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六条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
[案例4] 广告牌致人伤害侵权案
第七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
[案例5] 何仕秀诉邓大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
第八条 共同侵权行为
[案例6] 发令纸爆炸伤人案
第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
[案例7] 许某诉廖某、刘某共同侵权赔偿纠纷案
第十条 共同危险行为
[案例8] 儿童高楼掷物致人死亡案
第十一条 无意思联络但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
第十二条 无意思联络的分别侵权行为
第十三条 连带责任
[案例9] 公司分立后拒绝支付购车款
第十四条 连带责任人内部的责任分担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案例10] 人身损害赔偿“同命不同价”案
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死亡或者合并、分立时请求权人的确定
第十九条 财产损失的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
[案例11] 萧玉田诉中国铁通著作权侵权案
第二十一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的承担方式
[案例12] 环境污染停止侵害诉讼案
第二十二条 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13] 5岁幼儿园内摔成七级伤残案
第二十三条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责任承担
[案例14] 受益人补偿被侵权人案
第二十四条 公平分担损失
[案例15] 打篮球致人伤害案
第二十五条 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过错相抵
[案例16] 魏治水诉洛阳市公路段人身损害赔偿案
第二十七条 受害人的故意
[案例17] 擅入高速公路被撞致死案
第二十八条 第三人的原因
[案例18] 吓唬动物使其逃窜伤人案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
[案例19] 货船搁浅导致货损纠纷案
第三十条 正当防卫
[案例20] 防卫反击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害案
第三十一条 紧急避险
[案例21] 挖塘避淹纠纷案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三十二条 监护人的责任
[案例22] 小儿嬉戏人身损害赔偿案
第三十三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无意识或者失去控制后的责任
[案例23] 醉酒后伤人赔偿纠纷案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
[案例24] 某诉某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
第三十五条 人劳务关系中的责任
[案例25] 某诉王某雇主侵权责任案
第三十六条 网络侵权责任
[案例26] 在网络BBS上发帖侵害网友名誉权案
第三十七条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案例27] 央视女主持人外出就餐意外死亡案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损害
[案例28]7岁女童幼儿园午睡时摔伤案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损害
[案例29] 女大学生跳“龙门”自杀案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
[案例30] 在校期间被打受伤案

第五章 产品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生产者的责任
[案例31] 烟煤藏雷管爆炸致残案
第四十二条 销售者的责任
[案例32] 销售商销售改装汽车致人损害纠纷案
第四十三条 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责任承担
[案例33] 取暖器不合格爆炸案
第四十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案例34] 仓储温度过高致货损案
第四十五条 生产者、销售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责任
[案例35] 东芝笔记本电脑产品质量诉讼案
第四十六条 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
[案例36] 中国的几起产品召回事件
第四十七条 惩罚性赔偿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规定
……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附录

TOP书摘

第三十六条 【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26 在网络BBS上发帖侵害网友名誉权案
原告张某是一名漂亮女孩,网名“红颜静”,主持管理了e龙网站社区站点里的一个文学版块。被告俞某以“大跃进”为网名,在e龙网站上网活动。2004年11月某日,张、俞等网友在南京聚会交流,并打牌娱乐到深夜。回家之后,张某打开电脑,发现刚刚还在一起玩的俞某以“大跃进”的网名在公开版块上发出侮辱她的帖子,称“红颜静”是网上的“交际花”,以及一些不堪入目的言语,内容极为低下。张某当即回帖要求对方不要乱写,侮辱他人。在此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大跃进”毫无收敛之心,在西祠胡同网站的“交叉线”等公开版块发表了大量的帖子,侮辱“红颜静”,声称“我和‘红颜静’有一腿”。同时“大跃进”还以另一网名“华容道”的名义发帖,对“红颜静”进行侮辱和诽谤。法庭查证被告的身份和行为属实,经过合议认定,被告在明知对方网名和真实身份的前提下,在网站的公开版块发帖,对原告进行人格侮辱和诽谤,故侵权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原告在西祠网站上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
本案是典型的通过网络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案例。
本案中,网络用户俞某通过西祠胡同网站,发表侵犯原告名誉权的帖子,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针对俞某的侵权行为,不管是通过网络还是以其他方式实施,都应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TOP 其它信息

页  数:122

开  本:大32开

纸  张:胶版纸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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