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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第二版) (配习题光盘)  (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教材)


知识产权法(第二版) (配习题光盘) (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教材)

作  者:刘春田 主编

出 版 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年02月

定  价:32.10

I S B N :9787040114515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人文社科  >  法律  >  商法/公司法/知识产权    

标  签:法律教材  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  民法  法律  法律专业  大学  教材教辅与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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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是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研究成果,是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同时也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知识产权法属于民事特别法,知识产权法学则是部门法学、应用法学。本书阐述了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保护对象,并系统阐述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论和各项制度,阐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的原则和内容;对各知识产权专门法律都涉及的基本范畴,包括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法律救济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说;注重知识产权法各种基本观点和理论的研究,反映了此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从而体现了本学科的科学性、体系性和稳定性。 本书第二版是在2000年和2001年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修改后完成的。 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教科书,也可供其他专业选用和社会读者使用。

TOP作者简介

刘春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

TOP目录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导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导论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
第三章 著作权法的对象
第四章 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
第五章 著作权的主体
第六章 邻接权
第七章 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 
第八章 著作权的限制
第九章 著作权的保护
第十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行政管理和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第三编 专利法
第十一章 专利制度概述
第十二章 专利权的对象
第十三章 专利权的主体
第十四章 授予专利的条件
第十五章 专利申请、审批制度
第十六章 专利权
第十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四编 商标法
第十八章 商标法概述
第十九章 商标权的对象
第二十章 商标权
……

第五编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编 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
后记
第二版后记

TOP书摘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导论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
创造是人类的天性。创造使人类最终脱离动物界。人类的文明史就是浸润着无穷创造精神的历史。层出不穷的科学技术与文学艺术的智慧结晶,自始至终既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两翼,又是引导人类不断追求与探索的希望之光。对科学技术与文学艺术的利用,乃是一切财富的源泉。从历史逻辑上看,这种利用,自有商品交换以来就是有偿的,只不过它的价值长期深藏在物质产品的背后,未被认识。当科学技术对物质生产的制约作用被普遍认识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就像脱壳的“金蝉”,摆脱了赖以支撑其存在的物质载体,“羽化”为独立的财产形态。对利益追求与保护的需要,使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就是人类的一项伟大发明,是社会制度创新的光辉典范。它以荣誉、社会地位和财富为杠杆,发掘每个人生命中最为高贵的创造本能,为生生不息的创造之火添加利益的柴薪,激励人们创造和奉献出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以提高和丰富人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
“知识产权”被认为是来自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我国民法理论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曾称之为“智力成果权”。在我国,“知识产权”作为正式的法律用语,最早出现在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在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智慧财产权”。在日本,曾经称作“无体财产权”,现在则称作“知的所有权”(日本语)。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目前主要有三种表达方法。一种是列举知识产权主要内容的方法,另一种是下定义的方法,第三种是完全列举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或者划分的方法。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475

版  次:2版

开  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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