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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杂文精选


2009年中国杂文精选

作  者:向继东

出 版 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01月

定  价:26.00

I S B N :9787535442536

所属分类: 文学  >  非小说  >  文学史论  >  研究与赏析    

标  签:中国文学-散文  中国文学  文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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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本书的编辑方针是,力求选出该2009年度最有代表性的杂文作品,力求选出精品和力作,力求能够反映该年度杂文领域最主要的创作流派、题材热点、艺术形式上的微妙变化。同时,本书坚持风格、手法、形式、语言的充分多样化,注重作品的创新价值,注重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期待,多选雅俗共赏的杂文佳作。

TOP作者简介

 

TOP目录

世  相
  小学生监考真有那么灵吗?
  有一种舆论监督很可悲
  记住张海超这个名字
  打劫不用刀
  都想有个“姓毕的姥爷”
  杀人事小,失节事大?
  女记者为何误把“失身”当“献身”?
  从“老师打校长”到“家长打老师”
  熟人越来越多,朋友越来越少
  我是局长我迟到
  何故比作F47
  神童的今昔
  质疑29岁市长:一个没有佳话的时代
  令人担忧的逆向淘汰
  站在领导家门口
  用人勿用“官油子”
  一次亲民的“事故”
  为什么总说“经不住金钱诱惑”
  反贪局长如何会变成“贪局长”?
  官员之死与发来贺电
  不想提拔
  为“被”字句叫屈
  法学博士不知遇罗克是一种遗憾
  关于如何下医嘱和某先生是不是人的讨论
  不敢相信
  知识是怎样无用的
  真实的段子

杂  感
  我为美国记者改稿
  我所知道的以色列
  莎士比亚做什么生意?
  神鬼也分官大小
  爱因斯坦是一面镜子
  谈论过去不能昧于当下
  莫让戴骁军成孤独的举报者
  有权者如何“与百姓接轨”
  不恋铁腕
  感动
  “放空枪”与“扯淡”
  弱智是不是电视文化的宿命?
  知识分子最痛苦的是被迫说假话
  最对不起孩子的中国人
  当年武大没教授
  夜读偶记(二则)
  “操事件”中的零容忍和宽容度问题
  诽谤政府既非犯罪也未侵权
  三峡明珠塔拆得很轻松很可怕
  何物“礼金”
  “百炼成狼”?
  “驾崩学”发微
  另类的“自杀”
  突然想起了张继高
  莫丢“学格”
  人的三根软肋
  “我们无法改变前方”
  过六种人之外的生活

随  想
  忽然想到——就事论事
  牢头狱霸引起的联想
  鲁迅与“愤青”
  人人身陷“夏洛的网”
  为什么奴才在官场更容易升迁?
  关于“万岁”现象的联想
  废铁是怎样炼成的
  爱国主义:要宗族的,更要明智的
  《南京!南京!》角川为什么是虚假的?
  我看俄罗斯的反腐败
  由加沙战争引发的另一种思考
  公仆与做官
  鲁迅的“骨头”
  八戒的产权意识和悟空的金箍棒
  我对他们没爱心
  虚幻的亢奋和自卑的激愤
  常识天天讲
  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的群众
  质疑“国学大师”文怀沙随想
  建立“第四权力”的一种努力
  公务员怎么既有特权又有美德?
  政府官员为何不理解中央执政理念
  通钢血案:与我们每个人有关
  王小帅们为什么会造假入户
  T恤衫上的表达权
  告密的类型
  从“花瓶”到“宠物”
  面对媒体的公民心态
  玉皇与宙斯之比较
  闲话不闲

温  故
  为历史填空
  装哑、装聋及装其他
  晚清官民冲突“问责”一例
  从洋枪队到八旗洋枪队
  孙宝碹的“看杀头”
  关于陈宝箴的一条史料
  无政府主义者张继的“变节”
  外国人笔下的袁世凯
  慈禧的求新与保守
  遥想张季鸾当年
  知识的傲慢与偏见
  “抗日散”和“反日丹”(外二则)
  民国时期的“封口费”
  深一层看告密
  “老新四军”讲过去的故事
  我和兰考的悲喜剧
  马非百与郭沫若
  最是从容不易学
  陈独秀当年为何不喜欢《红楼梦》
  梅贻琦的操守
  帝王戏和爱戏的帝王
  清朝两位皇帝的两种南巡
  汉武帝定律
  话剧《资本论》的宣传言过其实
  “陈寅恪有什么了不起?”
  包拯为何没罢官

视  点
  普世价值不可一概否定
  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尊重人还是尊重人才
  《中国不高兴》就是一场秀
  公共知识分子的使命是“消灭自己”
  关注“贫二代”更有价值
  改革制度使民众不抱怨
  “公民社会”是治理关键
  阎政平砸车是正当防卫
  “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女士”
  傅斯年的“国学”观
  告别“屈原人格”
  高考作文应该转向“公民体”
  个性官员为何屡屡出现
  总理可以做县官县治就会有希望
  腐败是转型社会润滑剂?
  现代青年都应笃信一个人的五四
  传统穷人和现代穷人
  给农民钱,更要给农民权
  小学语文的真正问题是现代价值缺失
  有一句话,我从来不说
  少数人的权利

TOP书摘

    都想有个“姓毕的姥爷"

    阮直

    赵本山小品《不差钱》中有个并不重要的人物——姓毕的姥爷。他是丫蛋的爷爷为了用血缘、亲情、乡土关系套住老毕而设计的“不在场”人物。作品中那个不在场的丫蛋姥爷姓毕,是真的“姥爷”,但他的意义不大。有意义,并且形成了典型形象意义的姥爷是个有神无形的“老爷”,也是《不差钱》的隐喻——“差关系”。
    当丫蛋的爷爷知道选秀的央视导演姓毕时,觉得这是可以拉近关系的一个由头。无论是丫蛋的爷爷,还是丫蛋、小沈阳,都渴望着有与自己的亲姥爷瓜葛上的那么一个“背景”,有与姥爷一样关照自己的“伯乐”。于是老毕就成那个“差关系”的“老爷”了。这个伯乐老爷,能突破规则,能够“认亲”,能够有乡土观念,能够点石成金,能捎带着把沾亲带故的人都集装起来,让他们一起“升天”。这个姥爷就是能成全人们走上“溜光大道”的“背景”。
    小品《不差钱》中塑造用来搞笑用的“姓毕的姥爷”,是小品的巨大成功。他不是娱乐搞笑的成功,而是艺术形象的成功。这个让老毕冒名虚顶的“姓毕的姥爷”的艺术典型,就是我们当今文艺界那些渴望成功人士心中的姥爷。这个姥爷的真实性比小品中“姓毕的姥爷”还栩栩如生,比小品中“姓毕的姥爷”还有主宰沉浮的力量。
    在丫蛋的爷爷、丫蛋、小沈阳的价值评判中,唱得好固然重要,但与老毕“粘贴”上都姓毕的宗族关系,并让老毕也认可,成为自己的背景,比唱得好还重要。所以丫蛋的爷爷、丫蛋就从老毕的家乡,老毕的“长相”、毕姥爷的照片、老毕的“侧面”等多方位来找到“是亲三分像”的依据。
    丫蛋的爷爷他们拿老毕当“姥爷”,并磕头叩拜的做法可笑吗?不可笑,这是中国农民式的聪明。他们认知社会的行为方式是有规则依据的。远的不说,就拿赵本山做例子,他麾下的众多乡土型艺人大多是辽宁的,辽宁中铁岭又占多数,铁岭的开源又占多数,虽然没有宗族的姥爷影子,却有乡土是亲的连带。弟子们逢年节也是要给师傅赵本山磕头的。赵本山就颇似他们心中的“姥爷”,是让自己完全臣服的姥爷。这姥爷是能让19己从乡间的崎岖小道,走上“溜光大道”的伯乐。中国的高等艺术院校中的不少掌门人,如今同出师门的现象还不是司空见惯?
    赵本山这个艺坛的“姥爷”还是中国艺术界“草根化”的“姥爷”,他的“姥爷”行为有自己的规则。因为赵本山是体制外“运营”的一辆车,拉谁不拉谁,赵本山自己主宰“沉浮”,并不是公共利益的滥用。
    可是在我们这个体制之中的艺术界,有些“老爷”那就威风八面了,他们是“老爷”,那可比“姥爷”少了亲情的味道,还不公道。他们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设置出无数的潜规则,让想走上“溜光大道”的人就范。这些人不挂老爷的招牌,比老爷还难伺候。有个当红演员在“艺术人生”节目中,讲述他当年因自己找关系弄到了个小角色,第一次试镜时就挨骂,并不给他再试的机会,还挖苦着他。要不是他也来了“拧脾气”,较着劲儿,就是不退下,终于改变那个“老爷”要换人的决定,他也许要晚冒出5年。那个老爷虽然霸气,还算好老爷,不然的话,换10个人试镜,都有争先恐后当“外孙”的,那就压制了一个艺术家的成长。
    在人人都想活得好一点的人生追求中,谁都想让这些老爷成为自己的背景,因为这的确是走向“成功”的一条捷径。说起来,这是卑下和俗气的,可它实用得很。有了背景,可以顶得上一个人10年、20年,甚至一辈子的苦苦奋斗。这就是现实中的规则。
    在艺术界之外,挂牌儿没挂牌儿,姓毕不姓毕的老爷更是海了去了。
    (原载《杂文月刊》2009年第4期)
    
    杀人事小,失节事大?
    长平
    最近接连看到一些有关“贞操”的新闻,没想到这个在“五四”时期就遭到痛殴的词,今天还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
    先说一个奇案。19岁的杨某杀了一个女人,但是他在法庭上振振有词,为什么呢?因为他认为这个女人剥夺了他的初夜权,让他丧失了一个男人的贞操。这个女人是43岁的邹某,事发前在深圳福田区上沙广场招嫖。杨某随同她来到一出租屋发生了性关系,邹某伸手要钱,杨某挥刀要命。杨某的辩解是,他酒后迷糊,上当受骗,痛失贞操,如遭强暴。
    也许与邹某发生性关系,的确让从未有过性经历的杨某后悔。但是要说这是强奸,法律恐怕很难认同,何况行凶发生在事毕结账之时,令人怀疑他杀念顿生的真实原因。不过我感兴趣的是,邹某强调的是“贞操”。不管是真的怀有此种观念,还是以此作为开脱罪责的借口,他显然认为,这个词能够打动法官和普通民众,可以博取同情和谅解。
    尽管有彼此交集的时候,但是强奸和贞操根本上是两回事。前者的核心是违背本人意愿的强制性行为,后者的核心是性的占有和支配的权利。杨某在法庭上激动地说:“我怎么会跟这种面目可憎、比我妈妈年龄还大的女人发生关系?”这是一句非常糟糕的辩护词,是和贞操观相关的厌女症的表现。且不说你已经和这个女人发生了性关系,而且没有能够从法律上证明是在她的强迫下发生的,性行为的意愿本身,跟一个人的长相和年龄并没有必然的联系,长得丑陋、比你妈妈年龄还大的女人,也有人喜欢和她们做爱;而年轻英俊的男人,也有可能犯下强奸罪。
    我宁可看到杨某是因为没带够钱而羞愤动粗,或者酒后争吵行为失控,也不希望真的是像他和他的家人及辩护律师说的那样,因为失去了贞操而杀人,这比古代女子失去了贞操而跳楼还要严重。那时的人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杨某的辩解是“杀人事小,失节事大”,在被男权逻辑扭曲的贞操观之外,又加上了男权社会的暴力习惯。
    接受了贞操观的男权逻辑之后,女人也会成为施暴者。不久前深圳某幼儿园发生过这样惊人的一幕:一个女人猛扑向一个3岁女孩,疯狂地抓破她的脸部和下阴。这个被媒体称为小怡妈妈的女人,发现女儿小怡从幼儿园回来时下身红肿,追问之下,小怡说是被同样3岁的好朋友小妍挠的。妈妈气急败坏,跑到幼儿园,找到小妍如此报复。事后小怡承认,她说谎了,小妍没有挠她。
    一个成年女人,为什么对一个3岁小孩大打出手?显然不仅仅因为对方伤害了女儿的身体,更重要的是红肿的地方是阴部,涉及到一个女子的贞操。小怡妈妈显然认为,女儿的阴部被挠,那不仅是身体的微伤,更是精神的重创,即便是一个3岁小孩所为,也必须以牙还牙。“五四”的两位牛人鲁迅和胡适,分别写过《我之节烈观》和《贞操问题》,此后更有不少文章对“封建贞操观’’进行抨击,有人认为至少在文化人中间,贞操观念早就没有市场了。最近湖南某报一篇报道,在网上广为流传,充分展示了贞操观活得多么有声有色。
    这个报道的主题是,“高考后缓解压力,很多女孩失去贞操”。关心青春期的女孩的性行为,让她们懂得负责任地对待感情和身体,这是媒体的好意。但是,用“痛失贞操,终身后悔”来恐吓那些初尝禁果的女子,呼吁母亲要为女儿“守住贞操”,甚至请出一些所谓专家来谈“贞操”的重要,这是非常荒唐的论调。
    看得出来,记者相信,这篇报道一定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我也相信,事实上,很多高三女生的妈妈一定对媒体心怀感激,会假装不经意地把报纸放到女儿能看到的地方。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小怡妈妈们自然会觉得,为了女儿阴部的红肿,杀人放火都不为过;杨某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男人的贞操”,是多么具有说服力的辩护理由啊!
    (原载《南方周末》2009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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