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系列教程中的一本。全书共分7章,内容包括:听力咨询,听力检测,助听器选择,印模取样,助听器调试,效果评估,康复指导。本书适用于对四级助听器验配师的职业资格培训,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推荐辅导用书,也是四级助听器验配师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命题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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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3.现病史
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
(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7)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体力和体重的变化等。
4.既往史
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
(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
(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对诊断不肯定者,简述其症状。
(3)有无预防接种、外伤、手术史以及药物、食物和其他接触物过敏史等。
5.个人史
(1)出生、成长及居留的地点和时间(尤其应注意疫源地和地方病流行区)、受教育程度和业余爱好等。
(2)起居习惯、卫生习惯、饮食规律、烟酒嗜好及其摄入量、有无其他异嗜物和麻醉毒品摄入史、有无重大精神创伤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