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道网
 您现在的位置:图书 > 2009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经济法基础
2009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经济法基础


2009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经济法基础

作  者: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编

出 版 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丛 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

出版时间:2008年12月

定  价:36.00

I S B N :9787505877429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考试  >  财税外贸保险类考试    

标  签:会计类考试  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经济法  会计审计法  经济法学  法律  职业资格考试  会计  会计、审计  经济  其他考试  资格考试/职称考试  综合  法律考试  考试  

[查看微博评论]

分享到:

TOP内容简介

本书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帮助考生学习理解考试大纲内容,有的地方采取了与考试大纲不同的角度和方法来讲解,以便于考生多方位地把握考试大纲的内容。书本对考试中可能出现的重点、疑点和难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本套辅导书集结着作者多年、多方面的实践经验,是考生们参加考前辅导的最好选择。本书适合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广大考生参考使用。

TOP目录

第一章 经济法概论
第一节 法和经济法的概念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三节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会计核算
第三节 会计监督
第四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五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概述
第二节 税收制度

第四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关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契税法律制度
第五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第六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
第七节 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
第八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九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三节 税款征收
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五节 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第三节 票据结算
第四节 银行卡结算
第五节 结算方式
第六节 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TOP书摘

第三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指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额(销售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营业税起源较早。1791年,法国将原实行的许可金改为营业税,按营业额多少征收税款。从此,营业税的名字正式出现,随后各国相继实行营业税。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原政务院公布了《工商营业税暂行条例》,将固定工商业户应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合称为工商业税。1958年税制改革时,将工商业税中的营业税与当时的货物税、商品流通税、印花税等合并为工商统一税;1973年又改为工商税。1984年税制改革时,将原工商税“一分为四”,即分为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和盐税。其中,营业税对销售劳务和商品批发、零售征收。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同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营业税征收范围仅限于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而将货物的生产、’销售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营业税具有以下特点:
(1)以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税源广泛。除少部分项目外,大多数营业税应税项目以纳税人取得的营业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税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具有稳定性。
(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税负公平合理。营业税根据各行业之间的盈利 水平的高低,以及不同经营项目的性质和特点,按照不同行业、不同营业项目设立 税目、税率,但对同一大类的行业,采用同一税率,以利于鼓励公平竞争。
(3)计征简便、便于征管。营业税在纳税人取得营业收入的环节缴纳,税率档 次少,税款计算方法简单,便于申报纳税和税收征管。
二、营业税征税范围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其中,提 供应税劳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以及 服务等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劳务(从营业税角度称之为非应税 劳务),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税目是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具体体现,列入营业税税 目的征收营业税,没有列入营业税税目的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是按行业设计 的,为了便于执行,有的税目下还设置了若干子目,它是税目的具体化。营业税一共设置了9个税目,分别为: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劳务活动。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以及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
(二)建筑业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三)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征收范围包括:金融业、保险业。
1.金融
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1)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自有资金贷款,是指将自有资本或吸收的单位、个人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转贷,是指将借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
(2)融资租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和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应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缴纳增值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缴纳营业税。
(3)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包括: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和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四类。非货物期货,是指商品期货、贵金属期货以外的期货,如外汇期货。对金融机构的货物期货的买卖,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非金融机构和个人的金融商品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4)金融经纪业,是指受托代他人经营金融活动的业务,包括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等,但不包括信托贷款。
(5)其他金融业务,是指上述业务以外的其他金融业务,如银行结算。
2.保险
保险,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
(四)邮电通信业
邮电通信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征税范围包括:邮政、电信。邮政,是指传递实物信息的业务,如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等业务。电信,是指用各种电传设备传输电信号来传递信息的业务,如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等业务。
(五)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征收范围包括:文化业、体育业。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如表演、播映等。广告的播映按“服务业”税目征税,不按本税目征税。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以租赁方式为文化活动、体育比赛提供场所,按“服务业”税目征税,不按本税目征税。
(六)娱乐业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征收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射击、狩猎、跑马、游戏、网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七)服务业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广告业、仓储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
其中,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如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等。金融经纪业、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业务,不按本税目征税。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或转租他人使用的业务。融资租赁属于金融保险业,不在本税目征税。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以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为前提,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征税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转让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著作权,是指转让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自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TOP插图


插图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349

版  次:1版

开  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加载页面用时:8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