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瑞 法学博士,烟台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代表性著作有:《民事责任论》、《担保法原理与实务》、《民商法原理》、《继承法研究》等;代表性论文有:《关于无因管理的几个问题》、《关于我国物权立法的三点思考》等。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和担保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七章 合同的终止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参考书目
后记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本章要点
本章主要介绍合同的含义、合同的分类;合同法的概念、特征和适用范围、合同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一、合同的含义
第一节合同的含义与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这是法律对合同的定义。然而,合同是一个多含义的概念,在不同的场合使用的“合同”概念有着不完全相同的含义,相互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说来,合同主要有以下含义:
(一)合同是一种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客观现象。合同首先是作为法律事实来使用的,如订立合同。《合同法》第2条规定的定义就是从这一含义上说的。这一含义上的合同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双方或者多方的法律行为
众所周知,法律事实有自然事实与行为之分。行为又有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之别。法律行为还有单方法律行为与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的区别。合同作为一种法律事实,属于法律行为,并且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既不是自然事实,也不是事实行为。合同作为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
(1)主体的平等性。合同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协议,其主体地位是平等的。从而,合同只能是各方平等协商的结果,任何一方都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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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帧:平装
页 数:441
版 次:1
开 本:16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