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思 1944年12月出生于昆明,法学教授。
1979年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工作。1981至1983年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研究生院学习。
1986被授予“国家级专家”称号。1988年被国际版权学会(INTERGU)聘为顾问。1989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90年被英国牛津《欧洲知识产权》杂志聘为编委,被伦敦《世界版权》杂志聘为国际编委,被《中国法学》等杂志聘为编委。同年被北京大学聘为教授。1992年被香港学术评审局列为专家组成员。1993年被中国版权研究会推选为副理事长。同年被聘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聘为学位委员会委员,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聘为高级职称评委委员,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定为博士生导师。1994年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列为该组织仲裁中心仲裁员。同年被任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1995年被国际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促进协会推选为执行委员,是执行委员会中唯一的亚洲国家委员,1997年联选联任。当选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
参加过我国版权法等法律起草的全过程,并被列为起草小组成员;参加过专利法和商标法等法律的修订;是商业秘密法等法律的起草小组顾问;此外,还参加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民间文学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以法律顾问及专家的身份参加过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等对外谈判。以中文及英文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英国、澳大利亚、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出版过24部著作,发表过上百篇论文。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起源;知识产权、财产权与物权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起源
1.特权与私权
2.专利权、商标权的起源
3.版权的起源
(二)知识产权、财产权与物权
1.财产及财产权的概念
2.罗马法、英美法及法国法中的有形财产与知识产权
3.在不同财产中,知识产权地位的变化
4.物权与财产权;知识产权与服务
(三)信息产权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二、知识产权的概念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划的范围
2.世界贸易组织所划的范围
3.其他的划法与结论
(二)知识产权的特点
1.无形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5.可复制性
(三)知识产权在民法中的地位
1.知识产权篇(专家建议稿)的产生
2.中国民法典知识产权篇框架
3.对民法典知识产权篇“一般规定”的讲解
三、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
(一)发明人与专利权人
1.专利权的归属问题
2.有关专利权归属的典型案例
(二)商标权主体
(三)版权主体
1.版权人与作者
2.法人能否是精神权利主体
3.精神权利的限制
4. 经济权利的归属——通常意义的版权人
四、知识产权的客体
(一)专利权的客体
1.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
2.随新技术的应用而产生或将产生的专利客体
(二)商标权的客体
1.概述
2.商品商标
3.服务商标
4.联合商标
5.集体商标
6.防御商标
7.证明商标
8.产地标记与其他标记
9.新客体——“域名”及其与商标的冲突
(三)版权的客体
1.计算机软件
2.文学作品以及音乐、戏剧等作品
3.口述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作品
6.设计图与模型;建筑作品
7.地图、示意图等
(四)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客体
……
五、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与权利限制
六、知识产权的评估
七、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与涉外保护
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九、几个地区性的国际条约
本书作者的代表性论著及译著
主要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