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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学教程


检察学教程

作  者:张兆松 主编

出 版 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丛 书: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

出版时间:2009年06月

定  价:56.00

I S B N :9787308067744

所属分类: 教育学习  >  教材  >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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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宁波大学法学本科专业创建于1986年。本专业具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硕士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专业是浙江省重点专业。2008年“法学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浙江省首届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民商经济法学被批准为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为了更好地指导本科生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我们围绕“强基础、抓特色,本科教学质量跻身全国先进行列”的建设目标,提出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思路,即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的指导思想,构建实务型法科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出追求公平正义,关注社会问题,具有良好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的法律人。
  2002年开始,我们就与宁波市检察机关开展检院合作。宁波市检察机关组织了一支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检察人员,在宁波大学法学院开设中国检察制度系列讲座,受到学生们的广泛好评。2005年我们又把《检察学》纳入教学大纲,供学生选修。
  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步入21世纪后,我国的检察理论研究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产生了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和较大影响的理论研究成果。2007年4月,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成立,这标志着检察学学科研究进入新的阶段。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有高校开设过《检察学》课程,但在本科阶段开设《检察学》的院校并不多,而供本科学生选用的检察学教科书从未有专家编撰出版过,是现行法学本科教材的空白点。检察学教科书的编撰应该能够代表当今我国检察理论研究的较高水平,这既是检察学教学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检察学研究的重要途径。

TOP目录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检察学概述
第一节 检察与检察制度
第二节 检察制度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 检察学的学科任务与定义
第四节 检察学的学科性质

第二章 检察学的研究对象、范畴与学科体系
第一节 检察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检察学的范畴
第三节 检察学的学科体系

第三章 检察学的沿革、研究重点与研究方法
第一节 检察学的沿革
第二节 检察学的研究重点
第三节 检察学的研究方法

第四章 检察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第一节 检察制度的起源
第二节 检察制度的不同类型
第三节 中国检察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编 总论
第五章 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
第一节 检察机关的性质
第二节 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确立
第三节 确立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理论基础
第四节 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第五节 检察机关在宪政结构中的定位
第六节 中国当代检察制度的特点

第六章 检察权
第一节 检察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检察权的性质
第三节 检察权的内容
第四节 检察权的效力

第七章 检察机关的体制与组织结构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对检察机关的领导
第二节 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
第三节 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
第四节 检察机关的内部组织机构
第五节 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

第八章 检察机关的活动原则
第一节 检察机关活动原则概述
第二节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
第三节 客观公正原则
第四节 检察一体化原则
第五节 接受监督制约原则

第三编 分论
第九章 检察机关的侦查制度
第一节 检察侦查权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第二节 检察机关的侦查管辖及其特点
第三节 自侦案件的初查与立案
第四节 检察机关的侦查及侦查终结的制度
第五节 检察机关内设侦查机构的设置模式
第六节 检察侦查权的立法完善

第十章 检察机关的逮捕、起诉制度
第一节 批准逮捕与决定逮捕
第二节 公诉制度

第十一章 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制度
第一节 刑事立案监督
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
第三节 刑事审判程序监督
第四节 刑罚执行监督
第五节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第十二章 检察机关的其他方面职能
第一节 职务犯罪预防
第二节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第三节 处理刑事赔偿问题
第四节 检察技术工作

第十三章 检察机关的司法解释制度
第一节 检察司法解释的主体
第二节 检察司法解释的效力
第三节 检察司法解释的原则
第四节 检察司法解释的制定
第五节 检察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
第六节 检察司法解释的制度缺陷
第七节 完善检察司法解释权的若干建议

第十四章 检察改革
第一节 检察改革概述
第二节 检察改革的简要回顾
第三节 检察改革的任务、重点、路径选择与展望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TOP书摘

第二章 检察学的研究对象、范畴与学科体系
第一节 检察学的研究对象
每一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检察学的研究对象是检察学建立的基础,也是它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主要根据。只有明确检察学特定的研究对象,才能使检察学研究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抓住检察学学科建设的主要矛盾,取得良好效果。
关于检察学的研究对象,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检察学的研究对象是检察制度和检察活动,检察制度是检察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检察活动是检察学研究的重要对象,主要包括检察执法活动和检察法律监督活动。检察制度规定检察活动的主体、活动方式、活动程序和原则。检察活动必须依照检察制度中的法律规定进行。把检察制度和检察活动中规律性的东西上升为理论,就是检察学研究的任务。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检察学的研究范围是研究对象的展开或具体化,主要包括:一是检察制度的起源、本质、类型、特点、内容和发展趋势。二是各国检察立法例和检察实践经验,我国立法的内容、分类、原则和体系。三是检察机关在国家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包括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性质、任务和职权等。四是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及其内部制约机制,检察人员的任免和奖惩。五是检察监督在法律监督系统中的地位,检察监督的对象、范围、要求、程序和原则。

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432

版  次:1

开  本:16开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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