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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通俗到深奥——法治文化杂论


从通俗到深奥——法治文化杂论

作  者:何家弘 著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丛 书:何家弘作品集·法学文萃系列

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定  价:41.00

I S B N :9787509303733

所属分类: 人文社科  >  法律  >  法律史    

标  签:综合  法律史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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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内容简介

法治是一种修养,一种习惯,一种行为环境。在任何社会中,法治都不会自然天成,而只能教化养成。 法学应该是博大精深的,因为它要汇集人类智慧的成果,要凝聚人类思想的精华。然而,法学又应该是通俗易懂的,因为它只有掌握在百姓的手中才能发挥作用。为此,法学应该走出脱离世俗的“象牙塔”,步人寻常百姓家:用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的事,谈老百姓没太注意的问题,讲老百姓不甚明白的道理。 人生就像一个故事。每当一个生命诞生的时候,一个人生的故事就开始了。然后,随着年龄的增长,那故事也不断地发展演变,直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很多人都认为自己的故事是非常独特的,是与众不同的,但事实上,每个人的故事都在很大程度上重复着前人的故事。虽然每个故事中的主人公各不相同,虽然每个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各不相同,虽然每个人似乎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演绎着故事的情节,但是千百年来,人们的故事都在讲述着一个相同的主题:那就是生命的过程。诚然,有些人的故事很精彩,有些人的故事很平淡;有些人的故事是喜剧,有些人的故事是悲剧。但是,故事就是故事,归根结底都是人编造出来的,尽管有些故事编造得很滑稽甚至很无聊。如果一个人的故事能够得到他人的关注乃至传诵,那就是人生中最大的幸福。

TOP作者简介

何家弘,男,满族,1953年生于北京。“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在“北大荒”当过八年“知青”,返回北京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考入大学后连续攻读法律七年,于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此后两次赴美国进修学习,于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SJD)学位;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做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访问过近二十个国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挂职)。1999年入选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犯罪悬疑小说”五部,并被译成法文、意大利文和英文出版;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12)担任“周末论法”节目的特邀主持人。

TOP目录

重返“北大荒”的感悟(代序) 1
第一篇 法理浅谈 1
一 茶道与法学 1
二 名茶与名家 3
三 品茶与名家 5
四 茶乘与法缘 7
五 恭德与法德 9
六 茶韵与法商 17
七 茶盲与法盲 73
八 别茶与别法 75
九 茶馆与法院 77
十 茶文化与法文化 79
十一 茶环境与法环境 27
十二 云雾茶与阳光法 23
十三 无我茶与无我法 25
十四 大红袍与准君子 27
十五 茶近山而法从水 29
十六 乌龙茶座法学家 37
十七 五品赏茶与五声听狱 33
十八 “帝王戏”与“人治情结” 35
十九 权力与权利 38
二十 天堂里没有法辩 47
二十一 法眼看人低 43
二十二 刑事司法与吃饭 45
二十三 富贵病与文明罪 47
二十四 经济犯罪的黑洞 49
二十五 一念之差的罪恶 57
二十六 错放还是错判 54
二十七 刑罚的文明 58
二十八 刑罚的情感 6D
二十九 尊严是法律的生命 62
三十 公正是法律的灵魂69
第二篇 法治漫谈 76
三十一 从法律走向法治 76
三十二 稳定·公正·和谐 80
三十三 浮躁与法治——“牟其中现象”的反思
三十四 法律不是说着玩的89
三十五 入世·足球·法治92
三十六 关系与法治 100
三十七 “官难当”与法治 一 102
三十八 送礼可耻,行贿可恶 105
三十九 反腐败的“六小理论” 108
四十 法治与“渎检” 719
四十一 提高渎职犯罪的“风险成本” 125
四十二 阳光法及其他 128
四十三 阳光下的黑箱 130
四十四 “接受美学”与“距离美学” 132
四十五 “关系桥”的垮塌 135
四十六 矿难事故的背后 二 138
四十七 公、检、法=做饭、卖饭、吃饭
四十八 蒙眼布的功能 747
四十九 裁判与法官 150
五十 法院执行年感悟 153
五十一 从“检察官门”事件谈起 155
五十二 独立检察官 158
五十三 检察长不是检察官 161
五十四 律师的职业形象与社会功能 163
五十五 律师该讲究什么 166
五十六 人权·国权·霸权 168
五十七 “好人”的人权与“坏人”的人权771
五十八 陪审制度与“涉法上访” 179
五十九 上访者的知情权 182
六十 制衡原则 185
第三篇 法律侃谈 188
……
第四篇 法事杂谈 265
第五篇 法学闲谈 357

TOP书摘

十九 权力与权利
  日前,数友闲坐,百无聊赖。笔者突发奇想,让他们准备纸笔,我来听写几个词组,看谁写得又快又准。在那几个词组中,我念了“QUAN—LI”一词。结果,五人中有四人很快就写下了“权力”,只有一人犹豫片刻后问道:“哪个‘LI’?”便有一人讥笑道:“力量的‘力’呗。这都不知道?弱智!”
  假如这是一次抽样调查,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调查对象中,80%的人在听到“QUAN—LI”时首先想到的是“权力”;20%的人想到了还有“权利”;而且有20%的人大概根本就不知世间还有“权利”二字。
  诚然,这只是个游戏,并不能准确反映人们对“权力”与“权利”的认识,但是它毕竟表明了这样一种心态,即在我们的潜意识中,“权力”是比“权利”更重要也更引人注意的东西。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权力”也确实比“权利”更受人青睐。人们不仅关心自己手中的权力,而且关注别人手中的权力。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权力可真是个好东西,因为有了它就可以办到很多别人办不到的事情。于是,便有人用尽各种手段去追逐它,大的和小的,好的和坏的。真让人着迷!
  权力经常是与官连在一起的,而且据说根在国家。但是国家为何有权力?有人说,国家有权力是因为国家有钱,因为老百姓的一切都是国家给的。其实不然,国家本来什么都没有。国家并没有钱,因为国家本身并不创造财富。国家的钱都是老百姓给它的。国家的财富都是人民创造出来的。当然,有人创造得多些,有人创造得少些。有人给得多些,有人给得少些。
  人民把自己的钱交给了国家,无论是通过上缴利润还是纳税,就是要从国家换回某些东西,或者说就具有了某些权利。这和人类的其他交换行为是一样的道理。在此,人民换取的主要东西是各级政府官员的管理性服务。人们要在群体中生活,这种管理就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人民用纳税的钱换取政府官员的管理服务,就像人们花钱去购买厨师和理发员的服务一样,在“买单”的时候就获得了享受服务的权利。
  这些年的市场经济使许多人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有序的市场竞争可以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在政府官员的管理服务“市场”中,我们也应该引进这种竞争机制。甭管你是什么干部,只要你不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只要你侵犯了人民的“消费者权利”,人民就可以让你“下岗”。当然,如何建立这种有序的“官员服务竞争机制”,正是摆在国人面前的一个大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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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其它信息

装  帧:平装

页  数:507

版  次:1版

开  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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