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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7日 来源:上海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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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文学期刊在为生存而敛财?著名文学期刊《大家》创办一份“野鸡刊”卖版面之事,这几天被炒得沸沸扬扬。而本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其实“一号多刊”的现象在文学期刊界并不鲜见,这种“潜规则”也成为很多期刊生存的方式。
现状:
“增刊”、“长篇卷”是重灾区
《大家》杂志东窗事发,被发现“一号两刊”,正刊发表高端的文学作品,另办一份“野鸡刊”专门刊登收费的论文。而中国《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早有明文规定:“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一号多刊”之举是明令禁止的,所以在舆论压力下,《大家》被停刊整顿也在意料之中。
然而在采访中发现,其实“一号多刊”的现象在文学期刊中并不鲜见,其中重灾区就是五花八门的“增刊”和“长篇卷”。
据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文学期刊为了能提高收入,维持生存,但又不愿意落得一个“品味下降”的骂名,一般就会采用“一号多刊”的办法——原先正统的刊物照例一本正经地发一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重量级作品,却另外会每隔几个月就推出一本“增刊”或者“长篇卷”。一般而言,“增刊”遴选作品的标准会大大降低,这样也就给了那些原本不入法眼的作品以登堂入室的机会。
据介绍,文学杂志靠“增刊”获益一般有两种途径。其一,刊登收费的作品,这些作品虽质量欠佳,但作者很看重能在主流文学期刊上露脸的机会,所以愿意花一些钱。其二,刊登畅销作品,这些作品虽在正统文学界眼里分量嫌轻,却出自畅销写手之手,往往只要刊登有这些写手的作品,当期“增刊”的销量就会成倍增加,这也能给杂志社带来一笔不小的收入。
而注意到,这些“增刊”或者“长篇卷”,除了一些拥有主管部门的“增刊批号”之外,其余“增刊”的刊号与原刊的刊号是一模一样的,其实也就是“一号多刊”。这种情况有日益严重的趋势。
反思:
如何让文学杂志不屈辱地活着?
据称《大家》的“野鸡刊”里一期就有论文200篇,有人按一篇收费3000元计算,一期“野鸡刊”就有60万元入账。然而记者昨天了解到,这笔钱并不会全部落到杂志社手里,整个过程中还面临中介公司的“抽成”。
一位从大学中文系硕士毕业的邹先生告诉记者,他从研二开始就不断接到各种中介的电话,表示可以代为介绍将他的毕业论文发表在一些文学理论期刊上,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刊物,中介费大概为论文发表费用(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的20%到30%。
“一号多刊”所面对的“客户群”除了想发表论文的学生之外,还有那些想成为“作家”的人。按照现行的办法,各级作协对申请入会者都有公开发表作品字数的要求,很多没法直接发表作品的申请者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花三四万买一个书号,印1000本小说。另一条就是尝试登陆文学期刊的“增刊”。登陆“增刊”当然也是要花钱的,但一般会比买书号要便宜,而且杂志的名气也比较响,所以此路颇受欢迎。
关键是,原本在读者心中很神圣的那些文学期刊给“花钱上版”提供了可能性。评论家于德清最近发表了一篇文章《文学杂志不应以耻辱的方式生存》,其中列举了文学期刊在“文学不好卖”,生存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种种敛财之举。
注意到,在市场经济浪潮中,很多文学期刊被推向市场,结果导致迎合受众、品味下降,以致“一号多刊”卖版面。其实,文学作为一个独特的文化形式,应该也像京剧昆曲那样得到国家的大力扶持。比如,上海市委宣传部就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投200万元给《收获》和《上海文学》增加稿费,这都有力地促进文学期刊办刊水准的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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