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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7日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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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的古籍整理作品版权保护相关问题,国家版权局法规司联合中国出版协会古籍出版工作委员会等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透露,现在《著作权法》修改意见稿第二轮已经完成,估计在月底或者下个月初公布。据透露,草案第二稿在第一稿基础上“删除了三条,增加了三条”。此外,第二稿对第一稿的48条进行了修改,“27条内容修改,21条文字修改。”
据王自强介绍,《著作权法》草案第一稿自3月31日公布以来,收到了大概160多个单位的修改意见,其中还包括日本、美国、台湾,包括英国,包括欧盟,就是政府和产业界的意见。“88条里面只有七个条款里面没有提出意见。意见最多的,就是关于法律许可和管理的,简单地讲,就是修改草案的46条、60条,以及关于网络服务商责任的条款,69条,还有就是非专用使用者的78条。”
王自强称,在汇集了“49个部委,6个教学科研单位,三个司法机关,29个版权行政管理部门,23家中央行业协会,包括企业界的意见,1500多个其他单位和个人意见”之后,《著作权法》草案进行了修改,“修改意见稿第二轮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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