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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拥有作者授权、转授权的授权,是否为专有等”;对出版社拥有相关授权的,可以“拉上作者作为共同原告起诉”。针对转授权乱象,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科技处处长冯宏声在其微博上建议出版社,首 先确认与作者之间的授权范围,同时他建议行政力量集中整治,采取具体措施:依法处罚、启动版权流通信息备案工作等。
而此次转授权牵带出的一系列问题,也让业界意识到从源头开始厘清归属、理顺版权关系、约束第三方权利的重要性。马晓珺和岑红均向记者表示,出版社应注意在与作者签约时拿到数字版权和相应的转授权;在对下游进行授权时,则应逐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权利授权范围过大,对独家授权尤其要慎重。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数字出版中心副主任闫翔则建议,未来可以通过引入第三方结算平台,向电子书销售商提供“销售许可(license)”,而不是直接提供电子书文件等方式,规避转授权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零售商获得并销售的是一种‘阅读许可’,而电子书存储在出版社的服务器上,这种模式可以增强出版社对电子书版权的保护和管理。当然,也对出版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闫翔说。
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赫思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转授权暴露出很多问题,出版社和平台对接成本极高,也难以对版权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据赫思佳介绍,方正阿帕比也在思考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及模式创新解决电子书授权不清及收益不透明的问题。阿帕比自去年开始推出的“云服务平台”就是一种新的探索,在该平台中出版社直接面对渠道商,对于什么样的资源以什么样的价格、放在什么平台上进行销售拥有自主选择权,且可以通过后台结算系统获得市场销售的第一手资料;同样,渠道商也可以根据自身定位及用户群自主选择出版社的内容。
“在这个平台中,我们仅提供技术服务给出版商和渠道商,读者是看不到阿帕比的影子的。”赫思佳表示,希望以透明开放的授权模式形成新的统一规范的产业链,高效地组织运营正版数字内容,促进产业发展。
“坦白说,数字技术公司、渠道运营商在产业发展初期做了很多工作,率先进行了探索。对于产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出版社不要一味指责对方,应积极参与游戏,广泛获取市场信息,遇到问题与相关环节探讨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渠道和平台商也应该开展自律、规范经营。”刘方同时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电子书转授权及数字版权的问题,仍需回到法律层面甚至是更高的制度层面进行规划,“正是由于无法可依,才会乱象丛生。数字出版需要建立合理、规范的游戏规则,而不是每个环节各个企业各行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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